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二)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編製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對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
(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產業發展的導向意見,加強各產業間的協調發展研究,擬訂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及重要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圍繞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建設等重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產業規劃、政策,推動區域轉型發展,扶持、引導重點產業;協調推進國家技能人才專項激勵計劃和收入監測試點工作。
(四)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動態儲備庫,組織編製年度政府投資計劃,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負責審核並上報由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審核)的投資項目;負責電力基礎設施的協調推進。
(五)負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和重大問題。
(六)研究全區深化改革的總體思路,制定改革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有關的政策措施;推進全區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收集、匯總區內外有關體制改革的信息和資料;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
(七)貫徹執行價格政策和重要價格調整方案,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調控價格總體水平,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價格認定工作。
(八)健全和完善價格監測制度,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變動做好跟蹤監測,預測市場價格變動趨勢;針對價格異常波動及時作出預測、預警;制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時,開展價格、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工作;對低保、低收入家庭收支情況進行跟蹤調查;開展種植業、養殖業的成本收益調查。
(九)研究人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推進、督促、檢查街鎮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規模綜合調控和管理服務工作,落實工作考核,加強工作指導及經費管理。
(十)研究提出本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思路,編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建議,推動完善社會信用制度體系;統籌推進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健全信用基礎設施。
(十一)根據長江三角洲一體化國家戰略部署,組織研究本區與長江三角洲兄弟城市合作相關事宜,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提出、落實並跟蹤各項合作事項,協調解決合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協同合作創新路徑和方式研究。
(十二)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深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人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落實嘉定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上海市嘉定區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生態環境及節能減排資金、政策的統籌協調。上海市嘉定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環境減排相關工作及碳指標的核定等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精神文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政策研究和重大事項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工資福利、財務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效能建設等工作。承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置。配合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目標,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年度計劃及指標體系的修訂、完善;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做好全區經濟運行的預測和分析,針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做好預測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產業發展科。研究提出全區三次產業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區產業導向、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規劃方案及相關政策建議,開展區內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專題調研,制定重點產業發展相關推進舉措,協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貫徹落實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建設要求,協調推進有關科技創新重點項目的實施,落實相關政策和保障措施;綜合協調新能源汽車等環保產業發展等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國家技能人才專項激勵計劃和收入監測試點工作。
(四)投資計劃科。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動態管理,組織編製年度政府投資計劃;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本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節能審查和事中事後監管;做好區內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做好政府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及投資政策的統籌平衡。
(五)社會事業發展科。開展區域社會發展和改革重大戰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編製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民政等社會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優化公共服務設施資源配置,協調重大社會事業項目前期推進,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審批轉報社會發展建設項目。
(六)體改科。負責經濟社會體制改革工作,研究經濟社會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完成年度報告;進行經濟社會事業領域相關體制、機制改革調查研究;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牽頭研究重點體制、機制改革方案;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
(七)價格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調、定價任務;按照許可權負責本地區價格制定和調整;建立健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情況及收支狀況年度報告制度,強化收費公示制度。
(八)價格監測監督科。負責本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工作,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供求的變動情況,適時公布相關信息;跟蹤反饋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加強價格預測並提出預警建議;負責對本區域列入本市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或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根據上級部門工作要求,實施成本調查、成本監審或價格臨時監測;組織開展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支出情況調查和種植業、養殖業的成本與收益調查,為政府調整相關標準提供依據。
(九)人口綜合科。負責區人口規模綜合調控和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協調推進、督促檢查人口規模綜合調控各項工作,開展相關工作調研,並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信用推進科。研究提出本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思路;負責編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建議;協同推進完善區內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社會信用制度體系,統籌推進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健全信用基礎設施;負責本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依法徵集相關信用信息,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查詢和服務等職能。
(十一)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科。負責組織研究本區與蘇州市、溫州市等長江三角洲兄弟城市合作相關事宜;擬訂長江三角洲一體化工作年度計劃;加強與市發展改革委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處的對接,著力協調推進長江三角洲一體化合作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項目,著力協調解決合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協同合作創新路徑和方式研究,對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進行梳理研究;負責編製長江三角洲一體化發展工作簡報。
管紅梅:黨組書記、主任
蔡軍: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偉:黨組成員、副主任
鄧素芳:黨組成員、副主任
汪汭淼:黨組成員、副主任
俞紅輝:三級調研員
程章生:三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