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民政局
灤南縣民政局
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3、負責全縣與鄰縣邊界勘察工作及各鎮邊界糾紛調處工作。
4、主管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行政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及參戰民工、民兵及部隊退役人員的評殘提等、註冊;負責軍屬優待工作;負責傷殘軍人、“三屬”(烈屬、因公犧牲、病故軍屬)撫恤和複員軍人、帶病還鄉、參戰涉核及退伍軍人的定補工作;指導光榮院的服務與管理;承辦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的雙擁工作。
5、負責全縣革命烈士評定、追認褒揚及史料的收集、整理、編纂工作。
6、負責管理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
7、指導工業企業和農村抗災救災工作,掌握災情,負責查災、報災、核災,指導生產自救,發放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情況。
8、負責對內對外嚴重災害的援助和捐贈,組織、協調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和救災物資的倉儲管理。
10、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審核年檢;依法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活動和未經登記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
11、研究制定、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對社會福利生產企業進行宏觀管理和指導。
12、負責全縣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13、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
14、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城區街道、住宅等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和審核工作,負責地名檔案資料的管理和地名圖書的出版。
15、負責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工作。
16、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負責慈善工作。
17、負責全縣老齡工作。
18、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事務,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機關公文運轉、信息調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及會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製、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監督、督辦工作。
2、優撫安置科
主要職責:擬定本縣優撫工作法規性文件,申報全縣革命烈士,負責對殘疾軍人和“三屬”(烈屬、因公犧牲、病故軍屬)的撫恤工作;負責殘疾等級的調整申報工作;負責全縣義務兵家屬優待工作;負責在鄉老複員、帶病還鄉及參戰涉核軍人定期定量補助工作;負責光榮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全縣的雙擁工作;負責全縣退伍軍人、轉業士官接收安置工作;按徵兵命令控制城鄉徵集比例;負責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的培訓教育工作。
3、減災救災科
主要職責:負責自然災害查災、報災、核災、救災,救助災民,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活動,發放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負責和指導特大自然災害的緊急搶救和災民轉移安置;負責對內對外嚴重災害的援助和捐贈,組織全縣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負責捐贈物資及救災款物的管理。
4、社會政權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指導工作,指導全縣村(居)民委員會的建設和全縣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及培訓工作,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示範活動;負責社區建設、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指導和管理民辦社會福利事業單位;負責全縣邊界勘察及區域規劃工作,負責對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報批、監督檢查和年檢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殯葬管理法規、政策,制定殯葬發展規劃,負責殯葬管理;指導殯儀館的經營管理;指導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的建立和地名圖書編纂出版;負責福利企業發展規劃,並對社會福利企業生產進行宏觀管理和指導。
5、民族宗教科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民族宗教法規政策,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少數民族聚居村發展經濟、文化社會事業;依法對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管理;負責辦理確定民族成分工作;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和抵禦滲透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撥和使用。
6、財務審計監督辦公室
主要職責:編製全縣民政財務事業發展計劃,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和基建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的統計匯總報表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的財務、統計、審計人員的培訓、辦證和管理工作。
7、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我局原各科室分離出來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事項,接受上級部門的業務指導;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交辦的業務性、臨時性工作。
8、婚姻登記處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辦理全縣結婚登記、離婚登記;依法出具婚姻關係證明書;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負責全縣婚姻登記檔案的建設和管理;搞好婚姻服務;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9、低保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有關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縣城鄉低保工作的審核審批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低保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10、社會救濟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大病醫療救助工作;負責特殊貧困人口的臨時救濟及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的救濟及藥費報銷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協調我縣對口幫扶地區的扶貧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指導及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慈善工作。
11、五保敬老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