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裕華區財政局
石家莊市裕華區財政局
石家莊市裕華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貫徹執行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貫徹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製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區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複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區級財政預決算公開。
(四)貫徹執行稅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組織推進稅收制度改革。
(六)研究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資金現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政府財務報告編製辦法。執行上級政府採購制度及政策並監督管理。
(八)牽頭編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評審管理。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與區稅務局的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貫徹稅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與區稅務局等部門提出上級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區稅務局負責對稅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問題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執行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等有關規定,分工負責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區稅務局等部門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應與區財政局及時共享。
(二)與區政府辦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區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製、標準、購置、更新,監督指導區直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負責編製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審核處置車輛。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土地)的調撥及處置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房產(土地)的管理工作。區政府辦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區直黨政群機關(與黨政群機關一起辦公且無獨立房產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改造、處置利用、物業等管理工作。接受區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文件、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分析預測全區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
(二)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製中期財政規劃。編製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製、審核等工作。組織區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彙編全區年度預算。承擔區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配合做好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落實財力性轉移支付制度,辦理市對區的轉移支付及稅收返還和年終體制結算。指導全區基層財政業務。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區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開展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區級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製區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承辦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審批。承擔區政府對外財經交流工作。按規定負責編製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管理,承擔清理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工作。承擔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三)國庫科。組織調度全區財政收入,開展財政收入分析、預測。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區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製政府財務報告。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貫徹執行稅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執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
(四)綜合科。負責區住建、城管、發展改革、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財政評審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管理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參與擬訂環境污染治理相關政策。貫徹落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按規定組織政府債券申報、轉貸、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債務統計、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貫徹落實土地出讓收支管理規定。負責涉及教育專戶資金的核撥,企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因公臨時出國用匯、換匯、退匯等管理工作。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區級預算部門績效自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區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提出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意見。擬訂區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等方面的審核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編製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按規定負責審核處置車輛。組織擬訂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制度。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有關工作。配合區司法局對罰沒許可證進行初審、發放;加強財政票據管理;非稅收入徵收;政府非稅的征繳、管理、監督;配合區司法局做好罰沒許可證年審;政府非稅收入會計核算、上解、入庫。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註冊會計師考務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五)採購評審科。負責制定政府採購相關制度和辦法。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劃和採購合同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製、標準、購置、更新,監督指導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竣工(結)決算進行評審。
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製14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