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
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
經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區機構編製委員會審定,區人民政府批准,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巴南府辦發〔2001〕136號),設置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重慶市巴南區財政局是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二、管理全區財政收支;集中統一管理區級各部門(單位)資金賬戶;依據《預演演算法》編製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決算,組織執行年度財政預算;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社會保障資金等;組織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五、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對各種財政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負責政府採購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
六、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和財政承擔的經濟發展支出;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使用的財政資金。
八、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彩票市場及發行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我區的境內外企業財務。
十、組織執行《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實施會計委派制;負責全區會計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考評工作,管理會計(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等社會中介機構和中華會計函校巴南分校工作。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二、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