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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
-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
馮果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
馮果,博士生導師,男,漢族,1968年出生,河南南陽人。1992年武漢大學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留校任教,1994年晉陞講師,1999年晉陞副教授,2002年破格晉陞教授。2005年英國謝菲爾德大學訪問學者。2005年入選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經濟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第三批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1985年由鎮平高考取中山大學人類學系,因父親為教師,又是文革中的右派,於是選擇了遠離政治和現實的專業——考古專業。
1989年在沒有告知家人的情況下報考了武漢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沒料到竟然以該專業第一名的成績被武漢大學法學院錄取。
1999年獲取博士學位。期間在中大學過歷史、后又學過經濟法、民商法及國際經濟法,因“動亂”的原因,讀研究生的第一年被派送到武漢鼓風機廠與工人師傅相待一年,結下深厚友誼,對中國的國情有了初步了解。曾在律師事務所兼職,曾兼任珞珈律師事務所辦公室主任,陪伴過不少司法官員,也一手編寫了該所的有關材料,催生了一個司法部部文明律師事務所,參加過香港華潤集團收購武漢歐聯東啤及新加坡錫瑪太控股公司收購清江公司隔河岩水電站等項目的談判,對國企的處境和命運有所感受。
2007 年馮果教授被任命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經濟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免去馮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第一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商法學會副會長。
《現代公司資本制度比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23 萬字,系國內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系統研究公司資本制度的學術專著,該書立足於比較研究、經濟分析等方法對我國先行資本制度及其相關問題進行了剖析,獲得公司法學界有關人士的好評,併產生了較大影響,尤其是關於公司信用、出資責任體系構建等為不少人所認同。據說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以及復旦大學等院校將該書列為研究生的重要參考書。
此外參編或擔任副主編的專著和教材共計十餘部。
代表性的有:
1、《中國商事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該書是較早的一部商事法專著,
4、《中國涉外經濟法法律問題新探》,余勁松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5、《社會變遷視野下的金融法理論與實踐》,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6、《證券法》,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等。
1、《股東現物出資的若干法律問題》,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6期;
2、《內幕交易與私權救濟》,載《法學研究》2000年第2期;(收錄與〈商法精粹〉,2001年卷);
3 、《論公司資本三原則的時代局限》,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3期(收錄於〈中國法學〉英文版,2002年卷);
4、《控制股東的誠信義務及民事責任制度研究》,載《商事法論集》,第6卷,法 律出版社2002年9月;
5、《有封閉走向開放-----關於商事信用的若干理論思考,法學會商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吉林大學學報》第一期將刊出。
6、《論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出資義務與責任》,載《法學評論》1999年第3期;
7、《論控制股的轉讓》,載《法律科學》1999年第3期;
8、《也論人力資本與勞務出資》,《法商研究》1999念第2期;
9、《公司自身股份取得制度研究》,《經濟法論叢》,第一卷,方正出版社1999年。
10、《論私法的二元結構與商法的相對獨立》,載《商法年刊》,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
11、《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的法律分析》,載〈現代法學》2000年第6期;
12、《論董事的善管義務〉,載《現代法學》,1997年第4期。
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