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碧靈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潘碧靈,男,土家族,1964年6月出生,湖南石門縣人,碩士研究生,高級工商管理碩士。1985年8月參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

現任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正廳長級),民進湖南省委主委。

人物履歷


1985.08—1998.12 歷任湖南省建委國土辦幹部,湖南省國土局副科級、正科級幹部,郴州市旅遊局局長
1998.12--2000.05 郴州市政協副主席(兼)、旅遊局局長
2000.05--2007.11郴州市副市長(其間:2007.03--2007.09 掛職任國家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
2007.11—2009.08 湖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2009.08—2017.06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2017.06—2018.10 民進湖南省委主委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2017.09正廳長級)
2018.10-- 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正廳長級)

擔任職務


第十四屆民進中央常委、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二屆湖南省政協常委。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6日,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京閉幕,潘碧靈當選民進中央常委。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退不力,環境風險突出。
益陽市多家涉銻企業向資江超標排放廢水問題。益陽市有4家涉銻企業在環保督察中發現廢水超標排放,進入資江流域。赫山區桃江縣安化縣、益陽高新區政府及環保部門在環境監管中履職不力。省環保廳作為全省飲用水源保護主管部門,對飲用水源保護不力,導致環境風險突出。省政府對省環保廳通報批評。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通報批評。

2021年兩會提案


建議監督抗生素生產和使用機構減排情況
全國政協常委、民進湖南省委會主委、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潘碧靈在提案中建議,政府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養殖業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儘快制定污水抗生素排放標準,完善抗生素生態風險評價,設定抗生素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