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全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是在中共湖南省委 領導下,由湖南省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參加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也是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是組織湖南省各民主黨派團體、無黨派人士及各界人士參與國事、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作用的政治機構。

政協委員會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是在我國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從1950年省各屆人民代表會議召開至今,她走過了曲折而光榮的歷程,大體分為四個階段。

初步成立

第一階段(1950年10月至1955年2月):解放初期,由於召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尚不成熟,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的規定,經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員會會議決定,呈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並經過長期的準備工作,於1950年10月15日至25日,在長沙舉行了湖南省一屆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並由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大職權。會議根據《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條例》,選舉主席、副主席、委員共80人組成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常設機構,同時又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也是政協全國委員會的下級機關。省協商委員會代行人民政協組織法規定的地方委員會職權。1954年8月,湖南省一屆一次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完成其光榮使命。至1955年2月,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歷經二屆,共召開了17次省協商委員會全體會議。省協商委員會兩屆主席均為程潛

發展壯大

第二階段(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根據1954年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通過的政協章程的規定,在省協商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政協湖南省委員會。1955年2月,省政協一屆一次會議在長沙舉行,省政協成立。作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地方委員會,它是團結湖南省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它愛國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地方組織。省政協一屆委員會包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等22個單位(或界別)的代表人物,人數較省協商委員會多,代表面也更為廣泛。從1955年至1966年,省政協歷經第一、二、三屆,共召開了七次全體會議。這段時期是湖南省政協工作開展較好的時期之一。省政協第一屆委員會主席為周小舟,第二、三屆委員會主席為張平化

停頓滯后

第三階段(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這段時期是地方人民政協組織發展的停頓時期。十年內亂中,政協湖南省委員會的機構被撤銷,一切活動被迫停止。

長期共存

第四階段(1976年10月至今):1977年11月,省政協四屆一次會議在長沙舉行,省政協恢復活動。以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的召開為標誌,人民政協工作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新時期的人民政協成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經過撥亂反正,中共中央把工作重點由“以階級鬥爭為綱”轉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省各級政協也將工作重點轉移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軌道上來。省政協切實貫徹執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開創了湖南政協工作的新局面。省政協委員的人數有所增加,聯繫面更加廣泛。1989年,省政協六屆二次會議增加了4名湘籍居香港人士為省政協委員。省政協薈萃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和有識之士,代表著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成為湖南省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1990年4月,省政協六屆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規定》,對省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目的、主要內容、主要形式和基本程序作出了明確的、具體的規定,以保證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有效執行,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朝著經常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從1977年後,省政協經歷了第四、五、六、七、八屆,共召開25次全體會議。四、五、六、七、八屆委員會主席分別是毛致用、周里程星齡、劉正、劉夫生、王克英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作為湖南省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具有廣泛代表性、黨派合作性、民主協商性的特點。它的廣泛代表性是省內其它政治組織所不具有的。根據我國不同歷史時期中心任務的需要和社會狀況的變化及統一戰線的發展,它適時地調整自己的界別構成。如省政協一屆委員會包括了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等22個界別,而省政協六屆委員會則包括了29個界別。全省政協委員從1600多人發展到23000多人。人民政協作為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是以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為基礎組織的。人民政協是中國唯一的有所有合法政黨參加並以本黨派名義在其中活動的多黨合作組織。在湖南,各民主黨派都參加了省政協,與各人民團體共同構成省政協的組織基礎。按照“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這一團結合作的方針,省內的各民主黨派在省政協中就有關國家大事、湖南政治經濟大政方針等重大問題,以本黨派名義提出提案,發表政見,同中國共產黨進行協商,溝通思想,並互相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協商精神貫穿於政協的一切工作之中,是人民政協的基本議事原則。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領導下,參加省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在政協組織里,就國家的大政方針和全省的重要事務在決策之前進行討論協商,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修改或完善決策。這種民主協商的辦事原則,同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等組織的辦事原則有著顯著的區別。

重要作用


省政協在湖南的政治結構和政治運作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在湖南,實現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各級人民政協。省政協是全省各黨派共同組成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固定組織,是各黨派、團體和界別共商國是,協商省內重大事務,進行民主監督的重要機構。沒有人民政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便失去了其重要的組織依託。在省內的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政府、省政協四大機構中,人民政協不是國家權力機關,對省人大沒有制衡作用。對政府而言,它只有建議之責,無決定之權。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統一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領導下,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互為補充。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是我國政治運作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根據中共中央、全國政協的有關精神,中共湖南省委轉發了《政協湖南省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規定》,把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要在人民政協中進行協商,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見。這對於保證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避免或減少決策失誤,保證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實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人民政協的地位,歸根到底體現於它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政協湖南省委員會自建立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土改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完成社會主義改造、組織各界人士學習等方面;在實現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推進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促進祖國統一的事業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歷史時期,政協湖南省委員會作為愛國統一戰線的地方組織,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方面;在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作用,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方面;在為經濟建設服務、為改革開放獻計獻策方面;在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在運用自己的優勢,廣交朋友、宣傳政策,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方面正在發揮著要重要的作用,也必將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貢獻。

領導成員


姓名現任職務曾任職務
李微微湖南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統戰部部長
孫建國湖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
劉曉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民政部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民革湖南省主委,湖南省輕工業廳職工大學常務副校長
楊維剛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湖南省株洲市副市長
張大方湖南省政協副主席,九三學社中央常委、湖南省主委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信息產業廳副廳長
歐陽斌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文聯主席湖南省政協秘書長,省交通廳廳長,懷化市委書記
賴明勇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長沙理工大學校長湖南大學副校長、經濟與貿易學院院長
葛洪元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府黨組成員,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
袁新華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韶山管理局黨委書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胡偉林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李民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主要職能


(1) 負責省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主席辦公會、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和專門委員會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上述會議所形成的決議、決定、建議案的組織實施;
(2) 協調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充分發揮省政協委員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基本職責;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
(3) 負責省政協委員進行視察、參觀、調查、座談、學習、研討等日常活動的服務和具體組織工作;受全國政協辦公廳的委託,組織在湘全國政協委員進行視察活動;
(4) 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戰線的理論、政策,調查研究地方政協的共同性問題及其解決辦法,供領導參考;
(5) 宣傳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工作業績和經驗以及政協委員的先進事迹,收集和反映省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的意見與建議,綜合、反映社情民意;
(6) 聯繫和指導全省各級政協的工作,聯繫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聯繫省直有關部門,互通信息,協調工作,加強合作;
(7) 負責省政協開展各項活動的有關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和省政協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8) 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人事任免;
(9) 負責接待來湘訪問的海內外有關友好人士和對外聯誼工作;
(10)承辦省政協主席、副主席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由辦公廳、委員學習聯絡委員會、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文教衛體和文史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研究室等11個正廳級單位以及省紀委派駐省政協紀檢組組成。
辦公廳下設秘書處、人事處、行管辦、保衛處、宣傳處、新聞信息中心、機關黨委辦(工會)、離退處、接待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等10個內設機構;研究室下設綜合處、理論處等2個內設機構;提案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提案督辦處等2個內設機構;其他8個專門工作委員會各分別內設辦公室。
另外,省政協下轄4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其中省政協機關修建工程隊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省政協招待所、省政協機關印刷廠、湘聲報社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人員編製


截止2018年底,湖南省政協共有人員編製264人,其中行政及參公編製167人,事業編製97人。年末實有人數478人,其中在職人員259人,離休人員7人,退休人員2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