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4月1日,現核定機關行政編製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副局級);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核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處室為:辦公室、綜合協調與考核處(深改辦)、科技法規處、安全監督管理一處、安全監督管理二處、安全監督管理三處、安全監督管理四處、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網路信息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機構概況


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4月1日,當時為市級部門管理的二級局建制單位,設1名局長,2名副局長,1名總工程師,內設綜合管理、安全監督、事故處理3個處,編製13名工作人員。
2005年1月19日,市政府機構改革時,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升格為獨立的市政府直屬行政機構。領導設置為黨委書記、局長1名,黨委委員、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為辦公室、綜合協調處、安全監督管理一處、安全監督管理二處、處、機關黨總支、監察室7個處室,30名行政編製,3名工勤編製,共33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劃;擬訂工礦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監督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三)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負責轄區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六)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七)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類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九)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監督檢查生產經營類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
(十)擬訂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黨務政務工作
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會議的籌備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
組織協調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等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意識形態領域相關工作;
組織協調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負責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督辦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指示批示及交辦的事項;
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負責組織實施脫貧攻堅、親商助企、“行政效能革命”等工作;
負責政務信息審核報送和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工作;
負責12345市民熱線交辦事項的受理、轉辦、督辦、回復工作;
2.組織人事工作
負責人事管理、出國政審、教育培訓及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公務員年度考核等工作;
負責局系統機構編製工作;
負責市考核辦對的年度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3.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
負責機關勞動工資、辦公經費和專項經費的管理,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
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編報;
負責政府採購的組織協調管理;
負責固定資產、執法裝備、辦公耗材的管理;
4.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局重要會議會務保障;
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負責機關臨時聘用人員、車輛派遣、辦公用房調配使用等管理;
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環境衛生、辦公秩序、節能減排工作。
(二)綜合協調與考核處(深改辦)
1.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會議的組織、協調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工作;
負責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體系,完善督查、檢查、巡查等制度;
統籌協調上級督查、檢查、巡查迎檢工作,安排部署、督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
統籌協調全市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相關工作;
負責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匯總和銷號報審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等重大宣傳活動;
2.督查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和目標考核體系,組織實施對市級部門、區縣和開發區安全生產考核;
負責安全生產“追趕超越”考核點評工作;
3.改革發展工作
負責市深改領導小組相關對口工作;
負責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
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相關工作;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領域社會民生體制改革工作;
4.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全市安監系統機構設置和人員編配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
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審核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平安報表統計上報。
(三)科技法規處
1.政策法規工作
負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及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標準;
負責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負責普法宣傳工作;
2.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年度執法計劃的擬訂、報審、督辦、落實、報告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行政處罰、事故調查處理規範性、適當性、合法性審查審理工作;
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執法培訓工作;
3.科技規劃工作
負責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成果推廣活動;
負責全市安監系統執法裝備建設;
4.專項監管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中介機構(含三級標準化評審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簡政放權”和“放管服”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專家庫建設及專家管理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組織開展全市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負責全市非煤礦山領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負責非煤礦山建設項目行政許可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全市非煤礦山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市本級非煤礦山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五)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指導協調和監督公安、交通、鐵路、民航、建築、水利、林業、農機、軍工、郵政電信、旅遊、質監、消防、氣象、城鎮燃氣、電力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監督檢查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行業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情況;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指導協調相關行業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指導協調全市相關行業部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牽頭協調規範市場秩序工作;
負責全市鐵路道口值守人員培訓、安全檢查及管理工作;
對口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指導協調應急救援中心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組織開展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負責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和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項目行政許可相關工作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全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市本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負責生產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經營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歸口負責醇基燃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牽頭協調承擔的治污減霾、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指導協調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負責督促工貿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依法監督檢查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監督檢查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情況,依法組織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指導協調全市工貿行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市本級工貿行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
(八)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
負責擬訂全市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和發展規劃;
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職業衛生專項治理工作;
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相關資質認定;
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職業衛生統計、培訓、宣傳工作。
(九)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1.思想政治建設
負責局系統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和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各項學習教育活動及信息報送;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市直機關工委、局黨組關於黨建工作的部署和決議;
2.基層組織建設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和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
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好發展黨員、黨費核算收繳等工作;
負責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評選表彰工作;
3.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局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積極開展文明機關、文明處室創建相關工作;
4.群團工作
指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按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指導協調局機關文化、體育等活動;
5.目標責任考核
組織開展局系統目標責任考核點評工作;
6.黨風廉政建設
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年度目標責任;
負責局黨組、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制定及貫徹落實相關工作;
加強黨員黨規黨紀教育廉潔自律教育,維護《黨章》和相關黨內法規法紀;
7.執紀監督工作
督促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機關黨員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負責組織開展政風行風測評工作;
負責查處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規、黨紀的案件,按照規定執紀問責。
(十)網路信息辦公室
負責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負責黨務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信息收集、整理與報送;
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局官方網站的更新維護、管理等工作;
負責局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運維管理
負責安全生產輿情監測、搜集、研判、引導和回應工作;
負責局機關辦公電腦、網路的日常維護及網路安全管理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安全生產隱患治理信息平台和局OA辦公自動化系統平台的建設、維護、管理;
組織落實市電子政務辦、市網信辦相關工作。
(十一)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中介機構在全市從業情況登記、匯總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事項諮詢、受理、審核、發證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信息發布和數據統計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辦事指南、示範文本、申請表格的編印、修訂、發布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檔案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

人員編製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副局級);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 長黃會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 鈞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利民
黨組成員、市紀委駐局紀檢組長王學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段勝利
總工程師張興華
副巡視員趙華德

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衛生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計委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關於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保護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事故調查處理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市發改委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責任,協調處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責任,依法查處危害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三)關於燃氣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指導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擬訂工作。市市政局牽頭負責燃氣監管工作,起草燃氣安全監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宣傳普及燃氣安全知識,指導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燃氣經營許可,制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質監局負責燃氣生產環節質量監督管理,對儲配站、充裝站和加氣站內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充裝活動實施安全監察,核發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查處燃氣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負責加氣站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驗和燃氣站點防火制度檢查。市交通局負責燃氣運輸企業運輸經營許可,監督檢查燃氣運輸企業、從業人員和運輸車輛,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工商局負責燃氣經營企業的註冊登記審驗,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直屬機構


(一)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負責對全市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察;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查處生產安全事故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等。
(二)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全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資格考核,並對其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應急救援預案編製;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預警信息上報工作;負責重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的聯繫、保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系統、應急救援專家和專業隊伍資料庫建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