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鐵
用作媒染劑等的化學物質
硝酸鐵(化學式為Fe(NO3)3,式量241.86),其九水合物(Mr=404.02)為無色至暗紫色的潮解性晶體,易潮解,熔點47.2°C,沸點125°C(分解),相對密度1.68(水=1),相對分子質量為241.88。易溶於水、乙醇、丙酮,微溶於濃硝酸。由鐵屑或氧化鐵與濃硝酸作用而製得,用作媒染劑、銅著色劑,並供試劑、醫藥等用。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1.鐵屑法
將相對密度1.38的硝酸加入已盛有水的耐酸反應器中,加熱至,緩慢加入細鐵屑進行反應,反應3h,將溶液加熱,逐出氧化氮氣體。過濾,把濾液蒸發濃縮至形成結晶膜,送入冷卻結晶器冷卻至以下析出結晶,經吸濾,結晶用20%硝酸洗滌。製得硝酸鐵成品。其反應式如下:
母液可循環使用。反應過程中放出的氧化氮氣體,工業上常用燒鹼溶液吸收,因其吸收速度較快,得到的中和液,用於生產硝酸鈉。
2.取100mL濃硝酸與30mL水混合,在攪拌下將50g鐵屑逐次加入其中,要控制鐵屑的加入量,勿使反應過於激烈。並慢慢加熱但反應溫度不超過。用瓷漏斗進行過濾,濾液靜置結晶。硝酸鐵溶液易形成過飽和狀態,可加入晶種。如果放置1天後還不析出晶體,則可慢慢地加熱濃縮(不能沸騰)。濾出的晶體用稀硝酸洗滌,然後置於濃硝酸乾燥器中乾燥。乾燥后應立即密封儲存。
3.將相對密度為1.40的硝酸稀釋至相對密度為1.25,加熱到,緩慢少量地加入細鐵屑進行反應:
密度為1.25的硝酸與鐵屑用量為100L中加7~8Kg鐵,反應生成的氮化物用硝酸吸收。反應結束后,將反應液過濾,濾液加熱蒸發至出現表面結晶薄膜(約),然後加入硝酸以吸收氮化物,充分攪拌,冷卻至,靜置結晶,必要時可加入硝酸鐵晶種,待結晶完全后,過濾,快速甩干,用少量20%的硝酸洗滌數次,迅速濾干,即得硝酸鐵試劑。母液可循環使用。
用作分析試劑,光度法測定吩噻類藥物的顯色劑。還用作催化劑、媒染劑。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
2、氫鍵供體數量:12
3、氫鍵受體數量:18
4、可旋轉化學鍵數量:0
5、互變異構體數量:
7、重原子數量:22
8、表面電荷:3
9、複雜度:24.8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4、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5、共價鍵單元數量:13
急性毒性LD50:3250mg/kg(大鼠經口)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包裝類別:O53
包裝方法: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燃爆危險:該品助燃,具刺激性。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危險特性:無機氧化劑。與可燃物的混合物易於著火,並會猛烈燃燒。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高溫時分解,釋齣劇毒的氮氧化物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氮氧化物。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於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密封。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未制定標準
TLVTN:未制定標準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式控制制: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穩定性:正常環境溫度下儲存和使用,本品穩定。
避免接觸的條件:靜電放電、熱、潮濕等。
緊急情況概述: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損傷。
GHS危險性類別:
皮膚腐蝕/刺激類別1B
嚴重眼損傷/眼刺激類別1
警示詞:危險
危險性說明:H314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損傷。
預防措施:
P260不要吸入粉塵/煙/氣體/煙霧/蒸氣/噴霧。
P264作業后徹底清洗。
P280戴防護手套/穿防護服/戴防護眼罩/戴防護面具。
事故響應:
P301+P330+P331如誤吞咽:漱口。不要誘導嘔吐。
P303+P361+P353如皮膚(或頭髮)沾染:立即脫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膚/淋浴。
P363沾染的衣服清洗後方可重新使用。
P304+P340如誤吸入:將人轉移到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舒適體位。
P310立即呼叫解毒中心/醫生。
P305+P351+P338如進入眼睛:用水小心沖洗幾分鐘。如戴隱形眼鏡並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隱形眼鏡。繼續沖洗。
安全儲存:P405存放處須加鎖。
廢棄處置:P501按當地法規處置內裝物/容器。
健康危害: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損傷。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類氧化劑。
危險運輸編碼:UN 1466 5.1/PG 3
安全標識:S17S26S36
危險標識:R8R36/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