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

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

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創建於2002年12月,是一家主要集科研與開發、生產和銷售原料葯、固體製劑粉針劑凍乾粉針劑為一體的現代化企業。原料葯阿奇黴素羅紅黴素克拉黴素均已通過GMP認證。主要產品非諾貝特鹽酸苄絲肼、克拉黴素等。

公司簡介


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是一家研究、生產、銷售化學原料葯的中外合資企業,生產廠區分別位於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臨江工業區和洞溪工業區,佔地面積378畝。公司總資產約5億元人民幣。
公司現有固定職工460餘人,其中大中專以上人員220餘人,占企業總人數的47.8%以上(其中博士生1人,碩士研究生5人,中級職稱19人,高級職稱3人,執業藥師10人),良好的人才結構為企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公司分別取得了阿奇黴素、克拉黴素、羅紅黴素、鹽酸苄絲肼的GMP證書,並取得了非諾貝特、格列美脲的COS證書。
耐司康葯業致力於研討全球醫藥企業的先進市場經驗,以提高識別處於競爭狀態面前的市場方向和必然趨勢,通過應用現代管理信息和操作系統,從而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優秀企業,為技術革新和改進效率不斷努力。

污染環境


婺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及陳光明(該公司總經理)、范升東(該公司副總經理)等9人,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此案在該院官方微博“金華婺城法院”實時直播,法院將擇期作出宣判。
根據起訴書內容,2010年以來,浙江耐司康葯業有限公司在生產阿奇黴素、克拉黴素以及阿奇黴素和克拉黴素中間體等原料葯過程中,將產生的蒸餾殘渣、離心母液等大量危險廢物採用焚燒、滲漏、直排、私設暗管等方式非法進行處置。
2012年12月,“耐司康”總經理陳光明在明知公司原料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蒸餾殘渣需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處置的情況下,為節省處置費用,同意公司分管環安部的副總經理范升東關於公司私自焚燒蒸餾殘渣的建議,之後還批准給焚燒工人發放每噸400元的焚燒補貼。后公司環安部經理洪郁辰和副經理方小兵安排環安部員工胡建如、方軍良、徐金平、鄭志春使用焚燒爐焚燒蒸餾殘渣共計70.91噸。其中,胡建如參與焚燒18.51噸,鄭志春參與焚燒18.04噸,徐金平參與焚燒17.06噸,方軍良參與焚燒17.29噸。
2014年2月,劉莉莉開始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助理,負責分管環安部工作。后劉莉莉明知蒸餾殘渣等危險廢物需委託具有資質的廢物處理中心處置,未採取措施及加以制止,對方小兵安排工人排班焚燒予以認可。其間,“耐司康”共計焚燒蒸餾殘渣8.60噸。“耐司康”在2013年3月28日、5月21日,分別因私設暗管排放超標水污染物及項目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投入生產且生產廢水雨水管嚴重超標排放被環保部門查獲,后被市環保局分別處以罰款10萬元和罰款44.4萬元的行政處罰。之後,“耐司康”進行了相應整改,但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管網仍存在滲漏情況。陳光明、范升東、劉莉莉、洪郁辰、方小兵在公司的工業污水處理能力無法滿足生產需求時,通過安排或默許胡建如、方軍良、徐金平、鄭志春在日常生產期間操縱一沉池邊上的閥門及由洪郁辰、方小兵操縱雨水收集池裡的閥門,將工業污水直排到生活污水管網,再滲漏到地下或滲漏到雨水管網后,直排到外面的市政雨水管網。
2014年5月22日,市環保局對“耐司康”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私設管網直排廢水,遂進行採樣。經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檢測並由省環保廳認可,“耐司康”廠內雨水管窨井和雨水管網排放口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甲苯嚴重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限值要求。
2014年5月,上述被告人均被警方傳喚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