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為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朱鎔基總理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責形象地概括為三句話,即“把好市場主體的入門關,當好市場運行 的裁判員,做好市場經濟秩序的堅強衛士”。麻城市工商局依法組織管理管轄範圍內各類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合同管理、商標管理、廣告管理、市場規範管理和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等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轄區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內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
(十二)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領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層建設、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工會等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局政務工作;協調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工商機構的工作關係;制訂政務工作制度;起草和審議有關文件和報告;組織協調調研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督辦、綜合統計、信訪、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宣傳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指導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系統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系統職工教育培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基層隊伍建設。
法規科
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參與行政案件的核審、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財務科
負責系統財務預決算的編報和預算管理;負責收支兩條線管理;負責系統經費保障工作;研究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系統收費管理和票據的發放及監管工作;負責系統資產、裝備管理和基本建設;承擔系統內部審計職責。
市場規範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實施對市場進行專項整治工作。
商標廣告合同監管科
負責全市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製的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商標使用,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和湖北著名商標;查處或參與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廣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廣告經營審批、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查處或參與組織查處違法廣告。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處理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管理。
紀檢(監察)室
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
機關黨辦
負責系統黨務工作。
工會
負責系統群團工作。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分局(加掛個體私營經濟監管科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屬本市法定管轄的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企業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發營業執照,開展日常監督管理,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加掛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牌子)。其主要職責是: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和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案件;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負責麻城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在相關科室的協助下,查處商標廣告違法案件和合同欺詐案件;協調指導系統公平交易執法工作。
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
⑴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研究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措施制度和辦法,對重大消費糾紛進行調處; ⑵負責組織指導全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 ⑶負責機動車輛運輸市場、建築市場、招投標市場、成品油市場監管工作。
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職責,獨立開展工作,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廣大個體勞動者的橋樑、紐帶作用。
負責消費者投訴,調查、調解糾紛。
麻城市金橋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