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民
以船作為起居房子的水上居民
疍家,(漢語拼音為dàn,粵音“但”daan6,但亦有一部分人會說成粵語“鄧”dang6,客家話拼音tan4,潮州話dang3),日常生活中與疍家通用。是廣東、廣西、福建、海南一帶,一種以船為家的漁民。疍家分為福州疍民以及廣東疍家人。
疍家人,清光緒《崖州志》稱為疍民。"疍民,世居大疍港、保平港、望樓港瀕海諸處。男女罕事農桑,惟輯麻為網罟,以魚為生。子孫世守其業,稅辦漁課。間亦有置產耕種者。婦女則兼織紡為業。"疍民即水上居民,因像浮於飽和鹽溶液之上的雞蛋,長年累月浮於海上,故得名為疍民。世居三亞市。疍民祖籍多為陽江、番禺、順德、南海等縣的水上人家。疍民沒有統一的語言,有部分蛋民仍保留原祖籍的語言(如三亞市的南海地區、海棠地區、昌江縣海尾地區、陵水縣新村港等地區粵語仍通行),大部分地區已沒有獨立祖籍語言(如保平港、望樓港等地區),語言多與當地居民同化。
疍民風俗習慣與當地居民相同,宗教信仰為佛教,但也有其特點,他們更信奉龍皇;如三亞港的媽祖廟、保平港(即港西灣)的五龍公廟,疍民初一、十五都給它上香。非備豬、羊奠祀不可,讓神明保佑他們安全、幸福。因陵谷變遷,滄海桑田,海南島南部除少部分疍民仍留在原居地繼續謀生之外,大部分疍民遷移到三亞港、紅沙港、海棠港、(即后海港、海尾港)、新村港等地謀生。職業仍"以魚為生"。珠三角疍民祖籍多為陽江、番禺、順德、南海。澳門、香港等地區的水上人家,主要信奉媽祖、龍母、北帝、龍皇等道教水神,有些地方甚至每年都有水神的巡遊活動,以祈求來年風調雨順、合家安康。
疍民的服飾與其他居民基本相同,舊時以唐裝為主,現在隨時代變遷,以時裝為主。疍民喜歡的首飾與;陸地居民基本相同,但更偏愛於玉器。玉為濕潤而有光澤的美石,是潔白美好的象徵。疍家姑娘偏愛的是碧玉和翡翠。以碧玉或翡翠雕成直徑為2厘米左右大小的單孔圓環,然後配上3克左右的細金鏈作為別具一格的耳墜。蛋家姑娘都愛打"腦髻",金光閃閃的細鏈條耳墜別在雙耳上方,耳朵下方懸吊著綠光閃耀的碧玉式翡翠環。它給颯爽英姿的蛋家姑娘增添了媚人的光彩,它象徵著純潔、美好、富有、幸福、吉祥如意。蛋家姑娘裝飾除偏愛碧玉翡翠之外,所戴竹笠很講究。他們一般很喜歡3項上直徑為10厘米、高8厘米,下半部為直徑40厘米、高為4厘米的筒式竹笠、這種竹笠做工考究,紡織目細,外部要刷上一層金黃色的海棠油。這層油金光閃閃,既是竹笠的保護層,又增加了一分光彩。笠帶則為蛋家姑娘的傑作。以紅、橙、黃、白、紫、藍、黑等膠絲配上閃閃發亮的貝類小珠編織成寬約戴厘米左右的彩色笠帶。帶上這精工製作的竹笠和美麗的彩帶,在驕陽下,使人感到更舒暢,顯得更美麗。蛋家姑娘勤勞、善良、美麗、聰明、賢慧。舊時,當他們的兄長、丈夫出海打魚時,她們就默默地為他們祈禱。出遠海遲遲未歸時,她們就上媽祖廟、五龍公廟為他們祈禱神靈保護……
疍民,又稱蜒人、龍戶,是解放前中國居住在水上的兄弟群落,分佈在中國東南部的沿海各省,如廣西、廣東、海南、福建等。他們一直是被壓迫者和被剝削者:只准在水上生活,不準在陸上定居,不準讀書、識字、應考、做官,不準與陸地居民通婚等。曾有人寫詩詠日:“世世舟為宅,年年竹作簰。浮沉波浪里,生活海天涯。蛇祭全家富,龍居辦穴乖。還攜蚝與木,知爾是同儕。”(廣西《桂平縣誌》引林有席《諸蠻風土詩·詠蜒戶》)
疍家分為福州疍民以及廣東疍家人。
福州疍民,福建閩東稱福建疍民為“曲蹄”、福建漁民。
廣東疍家人,稱“水上人”或漁民、疍家人等。
各地疍民生活在不同船泊、水域和方言,所以有不同名稱之分。
疍民按所從事的職業不同,大致有三類:“以舟為室,視水為陸,浮生江海者蜒也。欽之蜒有三:一為魚蜒,善舉網垂綸;二為蚝蜒,善沒水取蚝;三為木蜒,善伐木取材。”(《嶺外代答》卷三)蛋民有五姓:“麥、濮、吳、蘇、何。”(嘉靖《南寧府志》)
疍家人主要從事沿海港灣的漁業和水上運輸,他們祖祖輩輩浮家泛宅,與水為伴,長期與風浪搏鬥,被人稱為中國古代最偉大的航海家,也被人惡稱作“疍家賊”。
舊時分佈於珠江下游各支系的水上居民、流動漁民稱作疍家人。疍家,這一稱謂有人認為是因為疍家人常年以舟為家,生活在海上,如蛋殼漂泊於海面,所以稱為疍家;也有人認為疍家人常年在海上與風浪搏鬥,處於險惡的生存壞境,和獨特的謀生手段,生命無保障,如同蛋殼般脆弱,故稱為疍家。以前的疍家人受不到陸居居民的認同,官府也不把流動漁民入冊,是沒戶籍的,等同野生野長,死後不準在陸地埋葬,只好葬在沙灘形成的沙崗地帶,一些沙墳逢大雨後,屍骸拋露,野狗爭食,慘無人道。
由此之故,疍家素被岸上人蔑視,諸如不準穿鞋、不準建屋、不準與岸上人通婚等等,其制約力強似官規。
廣東疍家人的母語為漢語粵方言(疍家話),語音與粵語廣州話很近似,但有一些獨有的辭彙。廣東疍家人講粵方言,被稱作“水上人”或漁民、疍家人等。由於他們經常生活在遊船上,他們的腳同生活在陸地上的人略有差別,因而得一矮化稱謂“曲蹄”
廣東的水上疍家人有一種自娛自樂的一種漁歌文化-鹹水歌,又稱鹹水嘆、嘆哥兄、嘆姑妹、嘆家姐。早在明末清初鹹水歌就已流行在珠江三角洲地區一帶(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2006年5月20日,中山鹹水歌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人們為調劑生活,增加之間的友情,逐漸形成了一種對歌酬答的習俗。主要用獨唱、隨編隨唱、對唱等形式歌法。可惜這種文化瀕臨消失,原因這種文化只有年事已高的水上人懂唱,但在廣東中山坦洲仍有人用粵方言中山次方言歌唱,流傳廣泛,曲目豐富,至今仍然保留著傳統的漁歌唱法文化。
直至上世紀50年代,廣州珠江兩岸仍然泊滿成群結隊的疍家艇,其壯觀陣容堪稱廣州一景,但現今的廣州年輕一代已不知疍家為何物了。因為上世紀60年代,作為一個社群類別的廣州戶口疍家10萬之眾已上岸定居,分佈在大沙頭三馬路、濱江東路以及南岸路,跟岸上人融為一體。不過,疍家曾存的影跡卻兀自忽閃在些許人們常掛嘴邊的粵俗語里。一句是“疍家雞,見水沒得飲”。疍家也吃雞養雞,但只能關在籠子里養,那雞整天望得見籠外綠水滿江,卻無法啄飲。如此情狀,有似世代望岸興嘆的疍家人。這句俗語,本意在於比況人們對自己所期冀的事物可望而不可即的無奈,但其喻體卻道盡昔日疍家的心酸。還有一句是“拉人夾封艇”(拉:捉拿;夾:兼上)。這是粵中民間對官府執法過程的詼諧概述。犯了罪案,當事人被拘捕,象徵涉案財產的居屋被封存,這不奇怪;怪卻怪在這話為何不說發生在岸上的“封屋”,而偏說相對比例要小得多的發生在江河上的“封艇”?無他,這古怪概述凸現出當時社會觀念對疍家根深蒂固的歧視與偏見。粵俗特信鬼神,此風疍家尤烈,蓋因舟居危險,禁忌多多故也。疍家怕水鬼尋替身,見人溺水每每袖手,不敢搭救;疍家認為婦女身體污穢,不許婦女跨越船頭;疍家惟恐覆舟,吃魚時那條魚在碟子里攤著直到兩側魚肉吃光也不可把魚身翻轉;湯匙擱在桌面不可讓匙背朝上……疍家的諸多禁忌統稱“棹忌”,蓋棹乃行舟同義語也。“棹忌”這一疍家獨創的特殊俗語,為岸上人所接受,融入粵方言主流,泛指生活中的“不妙”、“麻煩”、“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