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教育局
連平縣教育局
連平縣教育局是連平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全縣現有中小學校176所,其中小學151所,在校生35119人;初級中學20所,在校生18486人;高級中學(含完中)5所,在校生8579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廣播電視大學、教師進修學校1所。在校生1280人。教職工3953人,其中專任教師3387人。目前,該縣平均每萬人口普通高中的在校生為210人,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近50人。連平縣紮實開展新課程改革工作,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重點本科入圍突破100大關,高考錄取達82.8%,錄取省專科以上的人數佔全縣人口比例居河源市之首。一大批中小學教師和學生參加國家、省、市各類學科知識競賽獲得優異成績。
連平縣教育局是連平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全縣現有中小學155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學1所,職業技術學校1所,初級中學18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所,小學130所(不含教學點);全縣有專任教師3958人,其中小學1813人,初中1366人,普通高中682人,職業技術學校97人;全縣現有在校學生53949人,其中小學26728人,初中17950人,普高7571人,職高1700人。小學適齡兒童毛入學率116.48%,入學率99.99%;初中適齡少年毛入學率為110.88%,入學率99.88%;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79.1%。
連平縣教育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不斷鞏固提高“普九”成果,嚴格落實以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努力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優化整合教育資源,協調發展各類教育,大力發展高中教育。連平縣紮實開展新課程改革工作,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2009年,我縣高考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其中本科入圍人數541人,比去年增加了41人,入圍率為21%,同比提高3.1個百分點。中考成績穩步提高,全縣總分達優良的學生人數為852人,優良率19.4%,比去年提高14.8%。一大批中小學教師和學生參加國家、省、市各類學科知識競賽獲得優異成績。
連平縣教育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連平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率領全縣廣大教育工作者,求真務實、開拓進取、銳意創新,朝著連平縣教育事業“十一五”規劃的目標奮勇前進。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本縣教育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的長、短期規劃,並協調指導實施工作;負責組織編製科技發展中、短期規劃、計劃,協調指導實施工作。
(三)指導、協調各鎮、校的教育工作,抓好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五)組織和實施普通及成人大中專院校招生考試工作,審定和參與有關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
(六)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協調規劃、管理學校教育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工作。
(七)規劃並抓好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錄用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團隊工作。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根據以上職能,科技教育局設8個職能股。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信訪等工作;負責教材、教學資料征訂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人事股(同掛教育工會牌子)
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和調配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錄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管理教職工離、退、病休人員工作;承辦教職工評優定獎以及中小學校長培訓、考核工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各鎮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學校副股級以上幹部提調、任免的呈批工作;負責教育工會日常工作。
(三)計財股(同掛勤工辦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規劃;執行政府有關財經的政策和規定,協調指導政屬和單位教育經費的收、管、用;教育專項經費的調配;督查學校基建工作;協調做好學年初報和有關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內後勤供給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勤工儉學指導、管理工作。
(四)普教股
擬訂教育發展規劃,貫徹落實教育法規;負責指導學校德育工作管理和實施,負責指導中小學的文、體、衛教育、國防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負責指導中學生的學籍規範管理;組織普通高中會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團隊工作。
(五)成人教育股(同掛縣師訓辦牌子)
擬訂和實施成人教育計劃;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實施“燎原計劃”;指導城鎮職工、農村成人(農民)文化、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指導管理成人學歷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文化教育工作:負責制訂全縣教師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監察股
負責本系統及局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抓好遵紀守法教育工作;受理控告、申訴案件,承辦查處黨員、幹部、職工各種違紀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七)招生考試辦公室(對外掛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貫徹執行招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全縣普通高考、成人招生考試、畢業會考、升中考試和自學考試,負責考務工作;調查和處理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中各種違紀案件;承辦上級有關招生的其它事項。
(八)督導室(對外掛縣人民政府督導室牌子)
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全縣中小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有關教育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實現;對教育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反映和提出建議;完成本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實施陽光政務 接受社會監督
二、堅持依法行政 規範行政行為
三、堅持廉潔奉公 做到執政為民
四、提高工作效能 優化服務態度
五、公開財務開支 加強經費管理
六、公開收費標準 規範教育收費
七、遵守人事紀律 加強 師德建設
八、堅持陽光招生 推進教育公平
九、堅持質量為本 深化教學改革
十、努力爭先創優 傾心服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