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廳

安徽省水利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3號),設置安徽省水利廳( 同時保留“安徽省治淮指揮部”牌子)。省水利廳 是主管水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安徽省水利廳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安徽省水利廳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水電建設方面的政府職能,交給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
2、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職能,交給省林業廳承擔。?
(二)划入的職能
1、原省地質礦產局承擔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職能,交給省水利廳承擔。礦泉水、地熱水的管 理職責分工按中編辦《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職責分工問題的通知》(中編辦發〔1998〕 1 4號)執行。
2、原由省建設廳承擔的指導城市防洪職能、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職能,交給省水利廳承擔。
(三)轉變的職能
1、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質。有關數據和情況應通報省環境保護局。
2、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監督全省節 約用水工作。
3、實行政企分開,與所屬企業脫鉤,不再管理企業。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法 規、規章草案,組織水法律、法規的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省水利發展戰略,組織編製中長期規劃和 年度計劃;和有關部門配合研究擬訂全省水利投資計劃;根據職能分工的有關規定負責全省水利規劃、水利水 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初步設計文件的 審查、審批和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省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 下水)。制定全省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 督實施;組織全省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 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 全省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省水資源 公報;指導全省水文工作。
(四)擬定全省節約用水政策,編製全省節約用水規 划,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 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 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 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 部門間及地區間水事糾紛。
(七)負責全省水利的行業管理;擬訂全省水利行業有 關標準、定額、規程、規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推行水 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 同管理制;負責對水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省水利系統貫徹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政策以及各項水規費的收交、使用、監管;指 導全省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廳屬單位國有資 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指導全省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等經營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省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 與保護;組織指導重要河流、湖泊、跨市和省界河流的綜 合治理和開發;組織管理省屬重點及跨市的重要水利工 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對我省江 河采砂實施監管。
(十)組織協調全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 氣化工作;指導全省農田排灌、節水灌溉和缺水地區人畜 飲水工作;指導全省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主管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定水土保持 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省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 防治,組織、指導全省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水 利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及對外交流;指導全省水利職 工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省治准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全省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省防洪工作,對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 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省水利廳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加強跨流域跨地區水資源調配。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編輯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二)規劃計劃處。擬訂全省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全省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及省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廳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市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四)財務審計處。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提出中央及省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處。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製併發布全省水資源公報。參與編製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
(七)節水調水處(全省節約用水辦公室)。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八)水利工程建設處。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如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九)運行管理處。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製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十)河湖管理處。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處。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製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
(十二)農村水利水電處。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監督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省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四)水旱災害防禦處。組織編製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十五)河長制工作處。承擔河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省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科技與信息化處。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擬訂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製


省水利廳機關行政編製142名(含巢湖區劃調整人員編製5名)。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4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督察專員1名)。

計劃規劃


廳機關各處室2013年5、6月份工作開展情況和7、8月份重點工作安排
(一)廳辦公室
5月~6月開展情況:完成省領導來廳視察和走訪水利部有關材料。完成各市水利改革發展目標考核任務匯總。修訂印發《安徽省水利廳公文處理辦法》,完成《安徽省水利廳工作規則》修訂稿。布置開展上半年工作總結。舉辦全省水利系統文秘培訓班。完成省政協領導來廳調研提案辦理有關工作,完成人大建議辦理任務。完成《安徽年鑒》、《中國水利年鑒》組稿工作。加強主汛期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制定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年度工作要點。召開廳保密委員會擴大會議,制定年度機要保密工作要點。完成安徽水利專題片製作。開展先進縣級水利局和優秀縣級水利局長專題宣傳。開展備汛防汛專題宣傳。開展深入最基層水利管理單位採訪活動。做好廳辦公大樓一樓展廳改造方案設計工作。完成農田水利工程合作管護組織建設試點宣傳。配合完成防汛經費第三方評價工作,完成2013年廳機關經費收支情況分析和三公經費調整及情況說明。完成廳機關職工體檢方案制定報批工作。開展國際檔案日宣傳活動,完成6個處室2012年度文書檔案歸檔工作,完成池州市秋江圩泵站、青陽縣牛橋水庫工程檔案驗收工作。及時做好夏季中央空調運行工作,完成廳機關車隊車牌更換工作,完成廳辦公大樓雨棚維修計劃和大樓消防安全報警系統改造計劃。做好汛期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警示教育活動。
7月~8月計劃安排: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警示教育活動。做好全廳年中工作會議有關工作,完成全廳上半年工作總結,完成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上半年進展情況總結。印發《安徽省水利廳工作規則》。下達2013年各市水利改革發展目標任務。開展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活動。做好防汛、抗旱、防颱風信息報送工作,通報第二季度政務信息採用情況,印發第三季度信息報送要點。進一步加強省政務服務中心水利窗口工作。制訂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實施年”活動方案。開展防汛抗旱宣傳報道。繼續開展先進縣級水利局和優秀縣級水利局長專題宣傳。完成農田水利建設管理專題宣傳。完成深入最基層水利管理單位第一階段採訪活動。完成廳辦公大樓一樓展廳改造。做好2014年度部門預算基礎信息庫錄入工作。加強檢查維護,確保汛期通訊暢通。完成廳機關職工體檢工作。做好汛期後勤保障和信訪維穩工作。繼續做好2012年度文書檔案歸檔工作,籌備舉辦檔案年報培訓班,做好省檔案局年檢相關工作。完成廳辦公大樓雨棚維修和消防安全報警系統更換施工工作。繼續做好防汛抗旱車輛保障工作。
(二)廳政策法規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召開專家審查會,修改完善“水利安徽”戰略研究報告。結集出版2012年水利政研課題。修改省淮河河道采砂管理若干規定並報省政府。開展農田水利條例(草案)書面調研。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編印《水行政管理政策法規彙編》。召開省水利依法行政暨水利管理工作視頻會議。總結水利行業推進水利依法行政工作。選定六安作為水利部水利綜合執法改革示範點,並指導開展工作。配合淮委調處時灣水庫水事糾紛。印發加強主汛期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承辦長江皖蘇省際邊界重點河段第二次采砂管理聯合執法活動,完成無為泥汊可採區開採許可工作。
7月~8月計劃安排:推進省湖泊保護條例、省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修訂)等立法進程。做好立法修改和廳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出台省淮河河道采砂管理若干規定。組織開展河湖專項執法檢查抽查。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導工作。加大非法采砂打擊力度,做好安慶額眉洲等規劃可採區的前期工作。學習外省經驗,研究追究非法采砂者刑事責任有關工作。
(三)廳規劃計劃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引江濟淮工程供水水質和巢湖水質保護專題研究報告經水規總院審查。完成省水利現代化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初稿。完成工程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調研。完成“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啟動省內“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完成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補充規劃初步成果。淮干蚌浮段行洪區調整建設工程可研經國家發改委批複。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可研、淠河治理工程可研、史灌河治理工程可研通過水利部技術審查,並轉報國家發改委。臨淮崗工程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經省工程諮詢研究院審查。壽縣九里保庄圩加固工程可研、淮南市謝家集區唐山鎮保庄圩工程可研經淮委審查。巢湖環湖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專題報告上報水利部。截至6月20日,全省下達重點水利工程投資48.4億元。與水利部對接下半年投資計劃,預計近期國家將下達投資34億元。完成2014年建議計劃初稿。編製水利血防省級配套建議計劃。完成2012年度增減變動情況統計報表上報工作,完成中央水利投資計劃定期月報、全省建設投資月報等。完成水利普查省級軟硬體平台檔案整理與市級檔案驗收工作,完成省水利普查檔案驗收。發布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審閱擬發布的市級普查公報。開展水利普查成果綜合製圖系統試點工作。組織編製《安徽省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與實踐》及普查成果彙編。完成水利普查項目執行情況總結。籌備召開省重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調度會。
7月~8月計劃安排:完成引江濟淮工程規劃兩個專題研究報告修訂本上報。印發省水利現代化評價指標體系。完成省內“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完成全省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報告。推進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補充規劃編製工作。繼續推進引江濟淮工程規劃、淮水北調項目建議書的國家審批。繼續推進新一輪治淮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國家發改委批複西淝河等沿淮窪地治理應急工程可研、評估淮干一般堤防加固等工程可研。協調明確主要支流治理項目投資規模和審批方式。爭取完成江巷水庫項目建議書水利部技術審查並轉報國家發改委,協調國家發改委安排下滸山水庫工程評估。聯合省發改委上報2014年全省水利建議計劃。下達水利血防省級配套資金計劃。繼續加強與水利部投資計劃對接工作。籌備全省投資計劃執行情況檢查工作。完成投資計劃月報、全省建設進展情況通報等。審核備案市級水利普查公報成果。開展水利普查成果開發應用及服務系統研究。適時啟動水利普查成果圖集製作工作。完成《安徽省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與實踐》及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彙編。開展水利普查資金使用審計與總體驗收等工作。配合水利部科技委來皖調研中小河流工作。
(四)廳水資源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完成各市“三條紅線”指標確認工作。修改完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完善落實省政府15號文有關政策措施分工意見並上報省政府。研究淮河水量分配方案並向淮委提出正式意見。完成合肥、滁州等地40多個取水計量國控監測點建設,啟動灌區水量監測系統建設。組織對淮南城市生活水源配置及調水線路進行專題討論。完成2012年度水資源年報編製工作。完成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第一階段資料整編及流域機構成果匯總工作。圓滿完成渦河水污染處置相關工作。完成黃山市水功能區劃。聯合省發改委修訂印發“十二五”節水規劃。完成行業用水定額修編初步成果。完成銅陵市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中期評估工作。完成節水措施方案編製指南、水平衡測試技術指南初稿。編製典型企業用水定額管理與節水示範實施方案。
7月~8月計劃安排:核定省管重點取水戶取用水量,徵收第二季度水資源費。督促指導各市出台貫徹落實省政府15號文配套政策措施。繼續開展國控監測項目建設,啟動省取水計劃申請軟體平台開發工作。完善國控監測項目技術方案並提交水利部審定,修改報送地下水超採區評價成果。修訂補充全省水資源重點監管用水戶名錄。開展中央分成水資源費項目專項檢查。印發全省水功能區監測評價辦法,設定市級水功能區監測斷面。整編渦河水污染處置相關資料,審定渦河防污調度模型試驗成果。完成蕪湖水功能區劃調整,整理彙編市級水功能區劃成果。進一步完善節水措施方案編製指南和水平衡測試技術指南。徵求各相關部門對行業用水定額的意見,並修改完善提交審查。對省節水試點縣開展督查工作。
(五)廳基本建設處
5月~6月開展情況:組織稽察組赴各市巡查,督促加快建設進度,印發關於抓緊完成重點水利工程汛前建設任務的通知,督促各地排查在建工程度汛隱患。印發關於加快重點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完成2座中型水庫竣工驗收,召開專題會議協調白蓮崖水庫驗收工作。結合蓄水安全檢查、工程建設稽察及度汛檢查,開展工程建設回頭看工作。配合水利部完成水庫加固稽察和中小河流治理專項檢查。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初設經水規總院審查后,水利部正在轉報國家發改委複核概算。新汴河治理總體初設已經水規總院審查,修訂本近期上報。完成22項中小河流治理、11座病險水閘、6個灌區項目初設審查審批,投資約9.4億元。試行施工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動態管理,開展施工合同履行評價和2012年度信用等級暫定A級施工企業考核。召開招標辦會商會,調整施工招標文件示範文本中部分評分要素。對6家存在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公告,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在皖水利施工企業信用檔案備案有關要求的通知。完成新評標專家申報審核工作。完成文明示範工地建設和示範工程創建辦法初稿。組織開展中小涵閘站等構築物建設成本專題研究測算。完成水利工程人工費調整測算初步成果。
7月~8月計劃安排:督促各地加強在建工程汛期值守,保證度汛安全。督促各地謀划工程建設,加快汛后開工項目的準備工作。督促各地抓好各項驗收工作,完成剩餘8座大中型水庫加固工程驗收。繼續開展工程建設回頭看工作。協調加快滁河和新汴河治理初設審批,推進淮水北調工程2013年開工項目初設編報和審查審批,督促各地加快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年規劃內項目初設編報,加快三類病險水閘加固項目初設報批。完成泵站及灌區年度項目初設審查審批。研究制定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小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度汛方案編製指南。完成第一次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履行評價及2012年度信用等級暫定A級施工企業信用考核工作。完成新評標專家培訓考核入庫工作,建立資深評標專家庫。完成文明示範工地建設和示範工程創建辦法徵求意見,提出施工區負責制管理制度和優秀項目經理、優秀總監評選辦法初稿。完成中小涵閘站等構築物建設成本專題研究測算初步成果。完成水利工程人工費調整測算工作。
(六)廳水利管理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加強水工程汛期安全運行管理,及時組織處理省管大型水庫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督查省管堤頂道路維修管理情況,檢查廳直水管單位歲修經費使用情況。調研臨淮崗北副壩穿堤建築物管理體制,完成中型水庫資料彙編大綱初稿。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管養分離調研和2013年水管單位達標考核工作。會同基建處研究列入規劃的水閘安全鑒定複核經費來源問題,完成中央補助縣級維修養護資金項目驗收。全面檢查在建涉河建設項目,逐一督辦整改,完成2011-2012年涉河建設項目管理情況檢查。加強重大在建涉河建設項目汛期安全監管,完成6個重點交通建設項目涉河審批。督促宣城市依法整治績溪縣河道非法采砂活動。聯合省財政廳轉發水利部、財政部《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並提出我省的貫徹意見,繼續督促霍邱、壽縣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完成淠史杭水務公司組建準備工作,籌備召開水利旅遊集團公司組建會議,舉辦水利旅遊培訓班。配合省人大開展湖泊保護條例立法調研,做好淠史杭灌區管理條例有關立法前期工作;完成省水工程管理和保護條例執法檢查。
7月~8月計劃安排:進一步加強水工程汛期安全運行管理。加快推進省管堤頂道路維修養護項目的實施,爭取聯合省財政廳研究制定我省地方性維修養護定額標準,解決臨淮崗北副壩穿堤建築物管理體制問題。做好中型水庫資料彙編和水管單位達標考核工作。研究規範縣級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辦法。完成堤防、護岸2個標準的送審稿。研究解決水利工程安全鑒定常態化問題。會同省淮河局應用推廣淮河監測與管理信息系統,檢查省級以上審批的涉河建設項目防洪影響處理工程實施情況,對市縣級防洪影響評價報告審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完成全省中小河道采砂規劃編製及審批。開展水利工程管養分離試點工作,完成縣級國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現狀調查成果核實工作,爭取霍邱縣8月、壽縣10月基本達到水管體制改革驗收條件。完成淠史杭水務公司的組建工作,提出水利旅遊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完成2013年省級水利風景區的評估及審批。做好湖泊保護條例草案修改有關立法工作,繼續開展淠史杭灌區管理條例立法前期工作,做好河湖管理執法檢查抽檢有關工作
(七) 廳農村水利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基本完成2012年第二、三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下達2013年投資計劃19億元。完成運行管理專項檢查活動,召開建設管理工作座談會。公告第四批5家管材信用檔案備案企業名單,抽查管材質量,修訂管材招標示範文本。2011年159座小型水庫加固全部竣工驗收。2012年300座小型水庫加固主體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46座,完成投資3.95億元。完成2013年小型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冊。2012年灌區續建配套項目已完成投資3.7億元。開展全省灌溉發展總體規劃編製工作,完成5個縣的規模化節水灌溉“十二五”規劃編製。天長市釜山等7個中型灌區項目立項建設,總投資1.05億元。完成22處大型灌排泵站安全鑒定並通過灌排中心複核,8處泵站完成初設批複並下達投資計劃,5處泵站初設通過省發改委審查並下達部分投資計劃,3處泵站可研已批複,4處泵站完成可研並通過初審。修改完善評比辦法,組織開展第十八屆“江淮杯”競賽評比工作。開展鄉鎮水利員培訓工作。第二、三、四批55個小農水重點縣2012年度項目及29個專項工程建設任務基本完成,完成投資14.8億元。批複第三、四批重點縣2013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制定第五批重點縣競爭立項辦法。水利部印發金寨縣水利扶貧專項規劃(2013-2020年)。
7月~8月計劃安排:全面開展“農田水利建設提升與管理創新年”活動,抓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創新試點工作。繼續開展鄉鎮水利員培訓工作,開展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省級驗收工作。完成2012年第二、三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督促各地全面開工2013年工程,督促各地完成縣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修編工作。完成管材招標示範文本修訂、管材生產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不良行為記錄辦法制定工作。督促加快完成2012年度省計劃小型水庫加固工程竣工驗收,推進2013年400座省計劃小型水庫加固工作。協調省發改委完成大型灌區續建配套項目年度可研審批,加快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報批工作。組織制訂我省貫徹落實國家農業節水綱要(2012—2020年)實施意見。聯合省農發局編報2013年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實施計劃。加快中型灌區項目省級驗收工作。做好33處大型泵站建設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完成小農水重點縣2012年度項目和各專項工程項目建設掃尾。部署第二批重點縣總體驗收工作,開展第二、三、四批重點縣2012年度項目績效考評工作。開展第五批重點縣申報工作。
(八)廳水土保持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制定開展“水生態文明城市(鎮)”、“水環境優美鄉村”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評價暫行辦法。對2008-2012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年度驗收和省級復驗。批複2013年第一批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初設,召開2013-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布置各市對部、省審批的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召開第二批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縣建設座談會,印發驗收辦法和驗收評分標準。截至5月底,已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525萬元,提出了第一批返還安排建議。做好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製乙、丙級持證單位的延續審核和上報工作。
7月~8月計劃安排:制定落實水生態文明城市和水環境優美鄉村建設具體試點地點,指導開展試點工作。現場指導2013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項目。編報2013-2016年坡耕地綜合治理建設方案。加強與省環保廳、省交通廳等部門協調,聯合組織開展水土保持執法檢查。指導第二批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縣建設工作。推進省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驗收工作。繼續做好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工作,複核部分項目損壞水土保持面積。配合省法制辦做好我省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草稿)修訂工作。做好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製乙、丙級持證單位上崗人員培訓工作。
(九)廳財務處
5月~6月開展情況:截至6月20日,累計下達基建投資計劃44.07億元。下撥堤頂道路維修補助經費212.25萬元。印發加強水利基建財會工作保障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截至6月20日,廳項目預算總額152709.1萬元,支出7402.8 萬元,下划市縣40795萬元。召開預算執行工作會議。調整“三公經費”預算。開展土地出讓收益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工作,起草省級財政統籌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聯合省財政廳、省農委修改《關於建立農業灌溉水費財政補貼機制的調研報告》。提出水規費第一批安排建議。完成廳本級2012年度收費年審工作。完成1276萬元非稅收入解繳入庫工作。截至6月20日,共集中和徵收各項規費7792萬元。檢查兩市六縣2008-2012年水保項目財會工作和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審計四座中型水庫加固項目節餘資金使用情況。做好第三方績效考評工作。開展2010-2012年度防汛經費自查自糾工作。清理全省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資產移交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省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有141.6億元資產未移交並登記到賬目。完成廳直單位土地證和房產證移交工作。對有關單位經費缺口問題提出補助建議,安排104萬元處室考核獎及醫藥費周轉金。
7月~8月計劃安排:分析上半年全省水利建設資金落實到位及投資完成情況。繼續開展水利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資產移交清理登記工作,督促各單位完成尚未移交登記資產的登記入賬工作。提出加強竣工驗收、資產交付及登記管理等工作的意見。根據年度計劃落實下達經費指標。布置開展2014年預算編製工作。起草土地出讓收益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報告,修改完善土地出讓收益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及時下達預算批複項目實施計劃。通報各單位預算執行進度情況。做好省人大來廳調研部門預決算有關工作。聯合省物價局對淠史杭總局水利工程非農業供水成本測算報告進行實地抽查審定。配合省財政廳對有關企業提出的減免河費等問題提出意見。下達廳集中和直收水規費第一批預算指標,完成2014年廳集中和直收水規費預算編製工作。完成7-8月份水規費解繳入庫工作。加大水利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力度。組織對省龍河口管理處、省長江局等單位的會計檢查。對有關經費第三方績效考評工作指出的問題下達整改意見。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和處置有關工作。
(十)廳科技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完成2011至2013年諮詢項目統計工作,起草廳技術諮詢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省“十二五”水利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製2014年度2個科技項目實施方案和2015年度3個項目建議書。編報2014年中央預算內科技項目8項,總投資3.29億。舉辦水利先進實用技術幹部培訓班,完成水利部淮委來皖調研水利科技有關工作。完成2個水利部公益性行業專項驗收工作。組織申報省科技獎5個項目、大禹獎1個項目,報送2015、2016年度科技推廣和“948”項目各5項。研究部署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實施工作,開展公民科學素質指標七問宣傳工作。申報41項省地方標準年度計劃。組織參加中國水利學會2013年學術年會和省級水利學會秘書長會議,聯合省農學會開展科技下鄉活動。完成《江淮水利科技》第2期發行和第3期編審工作,營銷2個版面廣告。組織召開省抗旱規劃技術審查會。
7月~8月計劃安排:學習宣傳科技方針政策。繼續組織實施省“十二五”水利科技發展規劃。做好省部級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工作。推進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開展科普活動。開展水利技術標準立項、評審和報批工作。組織開展學術活動。完成《江淮水利科技》第3期發行和第4期編審工作。
(十一)廳人事處
5月~6月開展情況:完成部分廳直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調研、補充調整和部分幹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工作。指導任期屆滿的廳直單位黨委完成換屆選舉工作。配合省委組織部完成2012年度廳領導班子和省管幹部考核工作。出台廳黨組中心組學習管理暫行辦法,配合省直工委開展“理論中心組學習改進”調研課題研究。舉辦一期“安徽水利大講堂”。出台關於加強廳直基層單位能力建設的意見,擬定廳直基層單位能力建設考核暫行辦法。指導廳直有關單位開展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完成省水文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關工作,完成2013年廳機關公務員和有關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資格複審和廳直事業單位招聘有關工作。完成有關外事服務工作。
7月~8月計劃安排: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警示教育活動,做好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準備工作。做好廳機關處室及有關廳直單位領導班子補充調整推薦考察工作,做好乾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與廳選派幹部期滿考核工作。做好選派幫扶幹部推薦工作,開展廳直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檢查。做好廳直參公單位人員考試登記工作。出台廳直基層單位能力建設考核暫行辦法。做好秋季調學和幹部教育在線學習工作。落實廳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作,督促廳直單位開展在編不在崗和違規領取財政資金人員專項清理工作。做好2013年廳機關公務員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考察、體檢、錄用和廳直單位招聘新進人員錄用、報批工作。做好水利水電專業高、中級評委會專家庫和政工系列評委會專家庫組建工作,開展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省防辦
5月~6月開展情況:積極有效應對5次強降雨過程。完成王學軍省長來省防指調研有關工作。召開省防指成員第一次會議和指揮長第一次會議。完成國家防總淮河防汛工作檢查和省領導防汛檢查相關工作。開展“五個再”檢查工作。修訂《防禦全省性大洪水工作方案》、《安徽省抗旱預案》。完成省水利專業合作社試點辦法送審稿。督促各地完成各類應急預案修訂上報工作。調整批複無為大堤防汛指揮部人員及責任段。編製部隊防汛用兵圖、防汛物資位置圖和搶險設備位置圖和新安江防汛用圖。督促完成153處堤防、230座水庫開口子工程堵口復堤和44處險工要段處理。排查148座重點監視小水庫。完成全省市縣新任防汛指揮長培訓,舉行省防指防汛搶險聯合演練。省級防汛搶險隊操舟手技能培訓。督促各地汛前完成演練和培訓任務。編印省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2013~2020年)。完成水利工程視頻監視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完成2012年3個縣、2013年5個縣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驗收,投入試運行。完成2013-2015年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省級方案匯總。
7月~8月計劃安排:繼續加強防汛值班,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和雨水情,加強工程調度和督促檢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各類會議相關準備工作。做好防汛預警、汛情通告、防汛抗旱簡報編髮工作。做好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統籌做好抗旱工作,抓好重點地區第二階段灌溉供水工作。制定省水利工程名稱代碼編寫方案。制定廳機關信息系統統一登錄實施方案。印發水利工程視頻監視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督促指導有關市視頻會商系統建設。做好廳門戶網站新版測試運行。完成宿松廣德2個省管縣聯入水利信息網。完成4個縣區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驗收。抓好省級防汛物資調配,做好應急補充相關工作。加強與部隊聯繫溝通。印發省水利專業合作社試點辦法,落實試點單位。完成淮北大堤、同馬大堤堤頂道路改造項目審批。編製2013年度山洪災害防治實施方案。組織審查部分山洪溝治理設計。
(十三)廳離退休工作處
5月~6月開展情況:組織召開全廳離退休暨關心下一代工作會議。完成省保健對象健康體檢服務工作。落實2013年一季度離休幹部醫藥費專項補助43.4萬元。開展離退休專項課題調研工作。完成全廳系統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幫扶對象摸底登記工作。
7月~8月計劃安排: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警示教育活動。協助廳關工委組織開展夏令營活動。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同心共築中國夢”活動。繼續開展離退休專項課題調研工作。申報離退休幹部醫藥費困難補助。認真做好暑期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十四)廳機關黨委
5月~6月開展情況:組織參加省直機關學習黨的十八大報告和黨章知識競賽活動榮獲三等獎。印發開展“群眾路線實踐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完成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的評選推薦工作。按時報送貫徹落實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相關材料。組織進行2次效能建設明查暗訪。籌備參加全國水利系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知識競賽,舉辦“講文明樹新風,雷鋒精神在身邊”主題徵文活動。
7月~8月計劃安排: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警示教育活動,開展“黨史教育日活動”,部署完成省水電學院黨員畢業生黨組織關係接轉工作。繼續推進效能建設工作。做好第十屆省文明單位申報和迎評工作。啟動“安徽水利文明網”的籌建工作。開展“育才關懷活動”,向上級工會申報助學金。組織進行體質健康測試活動。
(十五)廳監察室
5月~6月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活動。啟動對部分廳直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工作。部署廳直單位開展廉政文化示範點建設工作。在全廳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工作。組織參加省電台政風行風直播工作。調查了解部分基層單位貫徹執行廳“二十條規定”情況。對部分廳直船閘單位進行現場巡查,跟蹤了解與監察廳聯合執法檢查的工程進展情況。
7月~8月計劃安排:組織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完成部分廳直基層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調研。繼續做好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對廳機關處室和廳直單位開展貫徹執行廳“二十條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部署年度政風行風民主評議有關工作。組織對治淮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其他事項


安徽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安徽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7日,榮獲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
2019年12月,安徽省水利廳農村水利水電處獲得“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1月7日,榮獲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同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