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火消陰
益火消陰
《素問*至真要大論》言:“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素問》自解為“治其王氣,是以反也。”這裡的“王氣”指表現、現象。熱症服寒葯而熱反勝,寒症服熱葯而寒反勝,這是為什麼呢?王冰註:“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治陽光,故曰求其屬也。”後世解釋為:有熱症用寒葯而熱不退,當補其陰;寒症用熱葯而寒不解,當補其陽。教科書解釋:由陰虛而引起的發熱,用苦寒葯(辛寒)泄熱而熱不退,當用補陰法治療。亦即王冰所說的“壯水之主,以治陽光。因陽虛而引起的寒症,用溫熱葯(辛熱)散寒而寒不去,當用補陽法治療。亦即王冰所說的“益火之源,以消陰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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