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二級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是西南政法大學建立較早的法學院系之一,經濟法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擁有國家優秀教學團隊、國家精品課程、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慶市首屆高校創新團隊,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等10餘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多項國際合作項目和30餘項省部級項目,在人才培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自2000年起,在由中國管理科學院組織的全國研究生培養水平評估中,經濟法學科點均被評為A++級,位居全國第一。

學院設置


經濟法學院是西南政法大學建立較早的法學院系之一,有教職工75人,在校本科學生2000餘人,碩士、博士研究生800餘人。學院下設6個教研室,擁有經濟法學、環境資源法學2個博士學位授權點。經濟法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擁有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國家級精品課程、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慶市首屆高校創新團隊。自2000年起,在中國管理科學院組織的全國研究生培養水平評估中,經濟法學科點均被評為A++級,位居全國第一。環境資源法學是省部級重點學科,擁有重慶市優秀教學團隊和重慶市精品課程。近年來,學院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等30餘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多項國際合作項目和90餘項省部級項目,在人才培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發展定位:依靠國家重點學科經濟法學科的優勢,整合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法的資源,建設高水平教學科研團隊,打造高層次的學術精品,培養高素質的政法人才,將學院建設成為國內一流法學院。
2個學科:經濟法學科、環境法學科。
2個博士點:經濟法學、環境資源法學。
6個教研室: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與競爭法、金融財稅法、房地產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資源與環境法。

歷史沿革


1980年3月21日,中共西南政法學院委員會決定組建經濟法教研室;
1985年4月30日,經濟法系成立;
1985年,學校在經濟法系設立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財稅金融法、勞動法、環境保護法教研室;
1990年,經濟法學取得碩士學位授予權;
1992年,經濟法學科被四川省評為首批重點學科;
1993年,經濟法學科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唯一的經濟法重點學科;
1996年,經濟法學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1999年4月,在學校院系調整中成立法學二系,包含經濟法、國際法、法理學三個學科;
2002年,經濟法學被國家教育委員會評為國家級高等學校重點學科;
2003年,經濟法學建立博士后流動站;2003年7月,在學校院系調整中組建經濟貿易法學院,法理學科划轉到行政法學院,設立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法教研室、資源與環境法教研室;
2003年,環境資源法學取得碩士學位授予權;
2003年,國際法學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5年,環境資源法學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6年11月,環境資源法學被評為重慶市“十一五”重點學科;
2009年4月,學校以國際學科為主體,單獨成立國際法學院;
2009年9月,更名為經濟法學院,設立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與競爭法、金融財稅法、房地產法、資源與環境法教研室;
2010年2月,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教研室由民商法學院併入經濟法學院;
2010年,重慶市政府批准在經濟法學科設“兩江學者”崗位。

學生成績


學院所培養的學生專業功底紮實、能力突出,多次在國內外的各種辯論、英語演講、學生學術論文評比活動中名列前茅。學生撰寫的學位論文被評為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提名獎1篇,全國優秀法律碩士論文1篇,重慶市優秀博士論文3篇,重慶市優秀碩士論文4篇。

發展規劃


現狀和發展基礎
學院有教職工55人。學院設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與競爭法、金融財稅法、房地產法、資源與環境法五個教研室;有經濟法和資源與環境法三個博士點,經濟法和資源與環境法3個碩士點。其中經濟法學科系西部地區唯一的法學類國家級重點學科。在學術研究方面,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0餘項,省部級重點研究項目20餘項,國家軟科學項目1項,歐盟項目2項,與校內外合作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海外基金課題6項。兩名教授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李昌麒教授領銜承擔的《改革發展成果分享法律機制研究》是重慶市乃至西南地區首次獲得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1999年,李昌麒教授為江澤民、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主講了《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經濟法學》課程於2005年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有8人多次承擔司法部和教育部規劃教材的主編或副主編。學院教師完成個人和合作專著共60餘部,在國內外重要刊物發表論文500餘篇。在科研、教學成果中,獲國家級二等獎的3項,省部級一等獎的3項,二等獎10項。
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穩定學生規模,著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逐步擴大師資隊伍,著重提高師資隊伍質量;繼續做強優勢學科,著力實現學科的協調發展;努力解決科研數量不足的問題,著力提升科研成果的質量;實現教學行為標準化、規範化,著力改善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改革與發展的具體目標
(一)學生規模:在2006-2010年保持有普通本科生2200人的規模。(二)學科及專業:在現有經濟法國家級重點學科的情況下,爭取將環境法學科建成省部級重點學科。經濟法學科應當進一步擴大學科優勢,繼續確保在全國的領先地位;環境法學科應當抓住機遇,並進入全國學科排名前三名。(三)師資隊伍:控制教職工總規模,逐步擴大專職教師隊伍,大幅度擴大兼職教師數量,優化教職工結構,提高師資隊伍素質和整體水平。加強對中青年教師的培養,爭取推出3-5名在全國學界有影響的知名中青年法學家;穩定和充實師資隊伍,使學院的專職教師達到70人左右;提高學院教師的學歷層次,使學院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達到50人;優化教師的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使學院的教授達到18-21人、副教授達到25-28人。(四)科學研究: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改革發展成果分享法律機制研究》,完成在研的國家級、省部級、校級和合作研究等各級各類科研項目。建立各學科課題庫,每年組織申報並爭取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2-3項、省部級科研項目7-10項、校級重點科研項目8項以上,出版不少於10部本學科領域有開拓性、有一定影響的專著。重點建設科研實力和廣泛參與學術交流。科研實力建設主要圍繞重點科研項目競爭能力的建設和實際承擔並高質量完成科研項目的能力建設。在規劃期結束后,環境法力爭達到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的建設標準。(五)課程與教材:在鞏固《經濟法學》國家級精品課程的基礎上,在環境法學科建設一門校級精品課程。(六)學術平台和專門網站:在規劃期內,建立經濟法學科和國際法研究所專門網站,辦好《經濟法博士精品文庫》、《經濟法論壇》、《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列,形成穩定的學科學術陣地。

重點學科


國家級重點學科——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系西部地區唯一的法學類國家級重點學科。該學科始創於1982年,是全國率先設立的5個經濟法專業之一。1985年開始招收本科生,並接收我國港澳台地區學生。1990年取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92年被評為四川省首批重點學科,1993年被評為司法部唯一的部級重點學科,重慶市直轄以後,又被確定為重慶市重點學科。1995年面向海外招收碩士研究生,1996年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開始向外國和我國港澳台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2002年被教育部評定為國家級高等學校重點學科。2003年建立博士后流動站。2004年,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科學研究所完成的《2004中國大學研究生院評價》中將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評價為A++,位居全國第一。這也是該學科點連續四次蟬聯全國第一。
強化科學研究,打造學術精品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是全國最早對經濟法理論和實務進行系統研究的學科之一,對我國經濟法學科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七五”至“九五”期間,該學科點承擔了國家級研究項目9項,省部級研究項目12項,與校內外合作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海外基金課題6項,先後完成了各類著述100餘部,其中個人專著和合作專著共20餘部,在國內外重要刊物上發表論文400餘篇。在國家級和省部級的教學科研成果評獎中,獲國家級二等獎3項,省部級一等獎4項,二等獎6項,三等獎3項。種明釗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農村經濟法制研究》和李昌麒教授主持完成的中華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產品質量法學研究》,均被專家鑒定為“填補了法學研究的空白”,受到法學界的廣泛關注。1999年,李昌麒教授在中共中央舉辦的第九次法制講座上,為江澤民、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主講了《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的專題,受到江澤民同志和溫家寶同志的充分肯定,在國內外引起了重大反響,其中講座中所提到的一些觀點為中央決策所採納。近5年來,該學科點先後出版學術專著20餘部;公開發表論文160餘篇;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6項、省部級科研項目10餘項、校級科研項目10餘項;正在進行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5項、國家軟科學項目1項、歐盟項目2項、省部級項目10項,校級項目10餘項。其中以李昌麒教授為首席專家承擔的2005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改革發展成果分享法律機制研究》是重慶市乃至西南地區法學類國家重大課題的零的突破;以吳越教授為負責人的歐盟項目《中國—歐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項目》和《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試點、國際經驗與創新》分獲10萬和7萬歐元的高額資助。在該學科點的科研成果中,截至2004年,被CSSCI來源期刊轉引的達506次,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等著名刊物轉載20餘篇;同時在教學成果中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重慶市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在科研成果中獲司法部和重慶市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三等獎2項。
優化學術梯隊,增強學科實力
學科的發展需要高素質的師資和高水平的人才作支撐。為此,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點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以提高師資水平和凝聚高層次人才為目標,制定了旨在穩定、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的激勵措施,不斷增強師資隊伍的整體實力。目前,該學科已經形成了一支年齡、學歷、職稱、知識結構合理的學術梯隊,現有教師35人,其中教授10人,博士生導師9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學位的9人,在讀博士生8人;在教授中除3名教授外,其餘均為45歲以下的中青年教授。為了造就一支結構合理、業務能力突出的學術梯隊,鼓勵青年教師報考博士研究生,安排青年教師參加外語或專業培訓,同時推薦青年教師出國進修或攻讀學位;鼓勵青年教師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針對每位青年教師的情況,制定其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為新進青年教師指定指導老師,並對指導老師的指導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青年教師申報高級職稱提供條件;從重點學科建設經費中提取10%建立“青年教師科研教學基金”,用於優秀科研教學成果的獎勵。近年來,該學科點的中青年教師先後出版了多部具有鮮明學術特色、反映經濟法前沿問題的專著,贏得學界普遍好評。如盧代富教授所著《企業社會責任的經濟學與法學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獲得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胡光志教授所著《內幕交易及其法律控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獲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吳越教授所著《企業集團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曹明德教授所著《生態法原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張怡教授所著《企業破產制度重塑》(南方出版社2002年版)產生了廣泛的學術影響,岳彩申教授所著《論經濟法的形式理性》(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獲重慶市優秀博士論文等。經過近幾年的建設,該學科師資隊伍整體水平進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師中已有多名在學術界樹立了較高的地位或開始嶄露頭角,一些教師已成長為全國知名的中青年學者。1995年,顧培東教授被評為首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04年,盧代富教授榮膺“全國師德先進個人”,2005年被評為重慶市首批“巴渝學者特聘教授”。
深化教學改革,提高培養質量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點一直致力於教學改革,始終將提高人才培養的水平作為學科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積極探索提高教育質量的新途徑。1992年,《經濟法課程建設》在四川省首屆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成果評獎中獲二等獎;1994年,《經濟法重點學科建設》在四川省第二屆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成果評獎活動中獲二等獎;1996年,《經濟法概論》課程被四川省評為A級課程;1996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經濟法教學改革》在全國普通高校優秀教學成果評選中獲四川省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該學科點先後有8人次承擔了司法部和教育部規劃教材的主編和副主編。教育部和司法部規劃的法學本科核心教材之一的《經濟法學》和首批法律碩士教材《經濟法學》均由本學科點的學術帶頭人李昌麒教授擔任主編,盧代富教授擔任副主編。近年來,該學科點一方面注重本科的教學改革,繼續探索本科教學改革的新路子,《經濟法學》課程於2004年和2005年先後被評為重慶市級和國家級精品課程;另一方面,針對碩士生的培養多著眼於課堂講授,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多採取放任的態度的現象,提出把研究生的培養與國家級重點學科的建設目標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教學改革方案,該教學改革方案以《在經濟法重點學科建設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新思路》為題,被評為重慶市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近年來,該學科點教研活動涉及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競爭法學、財稅法學、金融法學、資源環境法學、證券法學、房地產法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等領域;在教學與考試模式改革方面,充分運用案例教學、課堂討論、模擬法庭等教學手段,以改變過去那種理論與實踐脫節、學生被動接受老師灌輸、死記硬背書本以及高分低能的現象,形成師生雙向互動和理論聯繫實際的教育模式。與此同時,在遵守本科教育的一般規律的基礎上,要注重教學內容、教學方式、考試方式以及對學生的評價方法與司法考試接軌。迄今為止,該學科已培養本科生2000餘人,碩士研究生400餘人,博士研究生和海外進修生50餘人,在法律人才培養方面為國家和社會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構築科研平台,展示學術成果
科研上水平,平台是關鍵。“十五”期間,為了展示經濟法學科的研究成果,學科點本著學術性、實踐性和開放性的宗旨,為本學科點的教師、研究生以及廣泛的學術交流搭建了以下五個平台: 1.建立了學科點的三個網站,即“李昌麒經濟法網”、“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網”和“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網”;2.與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經濟法博士精品文庫》,現已出版7部學術專著;3.與群眾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經濟法論壇》,現已出版3卷;4.與廈門大學出版社合作,出版了《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列》,已出版6部;5.設立了重慶市首批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和校屬“經濟法研究中心”。該學科點的學科平台為學術成果的展示和學術交流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以學科點負責人李昌麒教授的名義命名的網站“李昌麒經濟法網”,一般只載學術水平較高的文章,作為一個純學術網站,開通一年多,其點擊數現已接近16萬餘次;在《經濟法博士精品文庫》已出版的7部著作中,已有一部被評為省部級一等獎,兩部被評為省部級二等獎;《經濟法論壇》已出版3卷,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列》已出版的6部專著,其中有5部為博士論文,其研究的領域具有前沿性。
擴大學術交流,服務經濟建設
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是學科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很重視開放性辦學和學術交流活動。2000年,學科點主辦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2003年,學科點與我校外事處聯合舉辦了“民事經濟法律國際研討會”;2004年,學科點與外事處聯合舉辦了“21世紀經濟與法律發展展望研討會”;2005年,學科點與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重慶大學法學院聯合舉辦了“第六屆全國經濟法前沿理論研討會暨三農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2006年,學科點舉辦了“全國經濟法專業研究生培養模式創新研討會”以及“中英社會創新學術座談會”;現在擬準備在2006年秋季召開“政府責任與社會財富公平分配法律問題國際研討會”和“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2006年年會暨第五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學科點邀請了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楊良宜、韓國東國大學教授孫晟、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授赫爾穆特?科爾、美國聯邦仲裁與調解局局長貝肯博、北京大學教授盛傑民、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徐孟洲等20餘名國內外知名專家來校講學,同時還與英國牛津大學、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國馬賽三大、日本廣島修道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國內外著名大學互派訪問學者多名。隨著科研成果的不斷積累和學術水平的提高,學科點重視將科研成果應用於社會實踐。較長時間以來,學科點的一批專家和學者被聘請為重慶市政府法律顧問、重慶市人大立法諮詢專家,使他們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國家和重慶市的立法、司法和重大決策活動,為法制建設作出了貢獻。鑒於重慶市是一個大農村、大城市的格局,因此,經濟法學科十分重視農村法制的研究,並圍繞著重慶市的重大招商引資、重大工程建設、三峽移民工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問題,為黨和政府提供法律和政策諮詢意見。
經濟法學科重點研究方向
1.經濟法理論。主要致力於研究中國經濟法的研究範式、經濟法的權利範疇、經濟法的基本功能、經濟法的價值取向、經濟法與行政法民商法及社會法的互動關係、經濟法的實施機制的健全、經濟法體系的完善、西部大開發與經濟法、新農村建設和經濟法以及經濟法現代化的實現途徑等方面的問題。 2.經濟法主體制度。主要致力於研究企業形態法定化、經濟法主體的市場准入、企業運行中的國家干預、企業的社會責任、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以及農村合作社等方面的問題,力求構建經濟法的主體法律制度。 3.市場秩序法。主要致力於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價格法等維護市場秩序的基本法的研究,力求構建符合中國實際的市場秩序法律體系。 4.宏觀經濟調控法。主要致力於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法、財稅法、金融法投資法、產業調節法等方面的研究。 5.社會分配法。主要致力於對我國分配製度的改革以及分配秩序的規範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要把研究改革發展成果的公平分享的法律機製作為研究的重點,主要是研究土地利益、自然資源利益、環境利益、產業利益、勞動就業利益、社會保障利益、公共投資利益、融資利益等方面的公平分享問題。 6. 農村經濟法制。主要致力於農村產權法律制度、農村市場交易法律制度、農村宏觀調控法律制度、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農村社會事業法律制度以及農村可持續發展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省部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
1.《改革發展成果分享的法律機制研究》 2.《經濟法理念研究》 3.《我國農村社會福利保障與發展問題研究》 4.《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5.《農民工勞動權利保護問題研究》 6.《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試點、國際經驗與創新》 7.《金融創新法律規制研究——民間借貸法律制度的創新與監管研究》8.《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監管法律問題研究》 9.《西部地區農村投融資體制改革問題研究》 10.《國家干預法治化研究》 11. 《重慶市農村社會福利保障與發展問題研究》 12. 《重慶市促進就業政策與法制研究》 13.《中國金融經營體制改革與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的構建》

學院榮譽


2019年9月,獲得“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