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永康市人民政府,是永康市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部門。

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金華市委市政府批複的《永康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政府辦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金華市委和永康市委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貫徹落實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二)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六)貫徹執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指導和推進全市金融業發展,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參與和指導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七)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督管理及風險防範處置。
(八)協調和推動企業股改上市、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工作。
(九)組織、指導、協調公共數據和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發展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共數據資源整合、歸集、應用、共享、開放。負責自建系統、公共應用基礎支撐平台和歸集數據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支撐改革相關的信息系統建設任務,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深度融合、政府數字化轉型。負責落實政府數字化轉型應用支撐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政府門戶網站建設與管理。統籌協調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網路、電子政務雲平台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國防教育,及其民兵、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組織民兵完成戰備、治安執勤、搶險救災等任務,戰時組織動員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工作。
(十五)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規定的其他職權事項。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運轉工作,承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和運轉工作。承擔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工作例會等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印章和介紹信,制發由市政府頒發的印章。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的財務、固定資產、公務用車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負責辦公室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督查科。負責市長工作範圍內的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批示辦理、交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統籌管理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活動,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三)調研科。負責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調查研究。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會議報告、市政府黨組文稿等材料。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工作例會、部分專題會議的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
(四)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編輯,組織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全市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
(五)一科(發展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直屬人武部相關工作。
(六)二科(工業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七)三科(文教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八)四科(商貿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九)五科(城建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六科(農業科)。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一)金融發展科。指導和推進全市金融業發展。承擔全市金融業運行監測與研判工作。推動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金融保障工作。承擔金融機構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等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防範和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風險工作,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打擊非法集資的各項工作部署。承擔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擔保公司的規範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日常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引導民間融資行業的規範發展。
(十二)資本市場科。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直接融資發展。承擔企業股改培育和掛牌上市工作,引導上市公司開展併購重組,承擔上市公司穩定發展的協調工作,引導各類投資基金的規範發展,強化對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督。承擔全市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規範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大數據管理科(市公開辦)。負責全市公共數據資源開發管理、目錄編製、歸集整合及支撐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和政府數字化轉型重大項目管理。負責市政府信息系統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安全保護,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公共數據、電子政務安全管理。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承擔市政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職責。

人事編製


第五條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製3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7名;中層領導職數17名,其中中層正職13名、中層副職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