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融資

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融資活動

民間融資指的是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使用權的金融行為。

民間金融包括所有未經註冊、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種金融形式。

基本定義


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是相對於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融資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民間融資是遊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以資金籌借為主的融資活動。據此定義,正常的企業間商業信用不在民間融資範疇之內。但如果商業信用時間超出合同約定時間並收取利息或其他報酬,同樣會被納入民間融資範疇。
民間金融包括所有未經註冊、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種金融形式。“民間金融”的內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間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規金融機構的非正式產品和形式。在中國由於民間金融的規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間金融部分,而非籠統稱之為非正式金融。

產品特點


靈活簡便

1.借貸手續靈活、簡便,備受急需資金者青睞據調查,民間借貸雙方一般為本鄉本土或親朋好友,當借方需要資金時,或通過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說明資金用途、借款金額、還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頭或協議形式取得資金。因此,一般不需要手續,有手續的也是簡單載明借貸雙方、日期、還款金額或利息的簡要憑據。民間借貸中一半以上是私下達成的交易,對借方來說,手續簡便,在急需資金時辦理非常方便,備受急需資金者青睞。

利率彈性大

2.利率高、彈性大,城鎮鄉村有差別
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
一般而言,民間融資城鎮利率高,鄉村利率低。城鎮借出利率年息一般在15-30%之間,鄉村借貸利率年息一般在10-20%之間,年利率相差5%-10%;城鎮民間融資金額大,鄉村民間融資金
額小。據朔州市調查,城鎮單筆借貸金額最高為70萬元,鄉村民間借貸金額最高11萬元,最低的才300元;城鎮借貸以高利貸為主,鄉村借貸互助性質居多。調查反映,朔州市城鎮借貸80%以高利貸為主,鄉村民間借貸只有18%需支付利息;城鎮借貸較為規範化,鄉村借貸一般口頭化。城鎮借貸趨向書面化,大多數需簽訂書面協議,協議條款包括擔保人(中介人)、借款額、利率、歸還期、違約金,數額較大的還需要以房屋等實物作抵押等,而鄉村因借貸互助性質居多,且多為親戚、熟人朋友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一般以口頭約定為主。

融資主體多元化

3.民間融資增長快、規模大,融資主體多元化
據對臨汾市17個縣(市、區)2000戶農戶和1400戶企業的抽樣調查表明,2004年7月末,借貸餘額為31982萬元,借貸戶數2648戶,其中企業968戶,占調查戶數的69.14%,農戶1680戶,占抽樣調查戶的84%.據調查樣本估算,臨汾發生民間融資的企業和農戶占其總數的45%,借貸餘額約為80億元。呂梁地區全區民間融資規模在40億元左右,總體來看,山西省民間融資大約有400億元。民間融資不僅規模大,而且增長很快。據對應縣某村520戶農戶及14戶個體工商戶調查,2003年全縣民間借貸為1400萬元左右,較2002年增長21-26%,佔全縣儲蓄存款的1.3%.晉城市沁水縣2004年6月末,民間融資規模達5000萬元,佔山西省儲蓄存款餘額的22.4%,佔全縣居民金融投資的12%.調查表明,在融資規模增長的同時,融資主體也呈現多元化的特點,不僅有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融資,且出資人有工人、幹部、工商個體戶、企業等,甚至,參與民間融資的還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涉及面較廣。
而對於浙江省這樣民間資本大量屯聚之地,2008年浙江民間投資占社會固定投資的58%,根據浙江省台州市測算:2006年台州市民間借貸規模達650--700億左右,民間融資總額與銀行貸款總額之比0.65:1。台州市民間借貸規模總額達千億以上。而民間資本規模更發達的溫州,2011官方統計約4500億--6000億左右。但據溫州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估算約8000億左右,浙全省的民間金融規模達1--2萬億元。可見,民間融資對中國民營經濟發展著實功莫大焉。
4.專業化趨勢
民間融資由“地下”“浮出水面”,逐步呈現出專業化趨勢
由於民間融資的種種便利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所普遍發揮的現實作用,這一行為已在社會公眾的思想觀念上獲得了廣泛的認同,使得其逐漸由“地下”“浮出水面”。特別是一些商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業務的推出和宏觀調控措施實施后中小企業資金嚴重緊張,客觀上促進了民間融資流動更加活躍,使得由過去遮遮掩掩的“地下金融活動”,逐漸轉向半公開或公開。據調查,2004年8月下旬,運城市稷山縣恆昌焦化廠由於新焦爐建成,形成流動資金缺口,故此該廠公開在縣電視台反覆做廣告,向社會公眾公開集資。在融資活動公開和半公開的同時,融資活動的組織協調等也逐漸呈現專業化之勢。據調查,柳林縣薛村鎮等四個鎮放貸者居多,薛村鎮的高紅村共有116戶人家,幾乎家家都從事民間借貸業務,民間融資區域化和專業化趨勢日趨明顯。

融資行為漸趨理性

融資行為漸趨理性。由於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民間融資的需求日益旺盛,並能提供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拓寬了民間融資理性選擇的範圍。同時,民間融資相關主體的風險意識也在不斷提高,對信譽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間融資市場准入制度,因此違約現象很少;另外,生產性融資比重不斷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顯上升。

主要方式


民間借貸

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
從調查看,民間借貸是民間融資的傳統方式,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間借貸。此種形式借貸的規模較小,在農村比較常見,但涉及面較大,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上萬元,融資主體主要為自然人或農戶,借貸雙方關係較為密切,一般是親朋好友之間相互借用,主要是應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預期還款來源,這種借貸多為口頭協議,不計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沒有明確的還款期限。如:平定縣岔口村和黃統嶺村1498戶中,有109戶存在民間現金借貸行為,佔到調查數的7.3%,借貸金額在14萬元左右。
二是“高利借貸”,這是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於個體、民營等企業的生產周轉需要。借貸期限有長有短,利率一般參考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水平及地區、季節、資金供求狀況而定。在煤、鐵、焦生產集中和養殖業、種植業、商品集散較為發達的地區比較突出。據對忻州市河曲、代縣繁峙原平五台五寨等縣(市)的調查,利率一般在月息10‰到15‰之間。如五寨縣晉鑫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此方式籌集到400萬元流動資金,月利率15‰。在經濟較為發達的汾陽孝義、交口和柳林等縣(市),民間借貸月息在10‰到30‰之間。

有價證券融資

近幾年民間融資除民間借貸外,又增加了存單債券甚至房地產等不動產內容。這些存單、債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於抵押、質押貸款,部分借貸人之間還要收取一定的差額利息或手續費。如晉城市一位私營業主向關係人借款5萬元,該關係人不是直接將5萬元現金借出,而是向私營業主借出8萬元存單,在農村信用社辦理質押貸款,從中收取8%的差額利息。這種行為是當前較為流行的一種方式,在當前的民間借貸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票據貼現融資

由於銀行匯票風險係數較低,加之銀行辦理貼現需要增值稅票、購銷合同等,要求嚴格,手續繁瑣,時效性差,一些銀行對小面額銀行承兌匯票不予辦理貼現,使小面額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多為民營企業)的票據無法變現,影響資金周轉,所以持票人寧願持票到經營規模較大的民營商貿行融資,既不需要稅票,也不需要購銷合同,僅憑中間人的介紹和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書,持票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處拿到現金。利率一般為面議,期限越長,利率越低,反之越高,利率的高低受金融機構貼現利率的直接影響。期限受票據期限的影響,一般在4個月左右。
民間融資
民間融資
據調查,呂梁地區工、農、中、建四家商業銀行的貼現利率平均為3.5到3.8‰,而民間貼現率為3.2到3.3‰,200萬元以上者還可協商調低;民間貼現通常採取現票交易方式,融資時間很快。如:呂梁翔通、華瑞汽貿有限責任公司僅2004年3月份融入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達3000萬元之多,用於購買汽車。孝義市民間貼現月利率為3.3到3.5‰,比商業銀行貼現利率低0.1到0.3個千分點。柳林城區一張姓個體戶從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累計收購銀行承兌匯票3000餘萬元,從中也謀取了較高的利差收入。如遇金額大(100萬元以上)、時間長的銀行承兌匯票,經過協商貼現利率還可降低。如若時間短、急需資金的,票據貼現利率有時高達8‰。

企業內部集資

由於多方面原因,企業從銀行、信用社難以獲得貸款支持,在流動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向職工集資,有的以“保證金”為名向職工集資,這種集資方式利率一般相當或略高於同期貸款利率。據忻州市反映,幾乎各縣中小型企業都存在這種情況。如:原平化工集團以“保證金”方式融資100萬元,以職工集資方式籌資3100萬元。河津市三聯集團,是一家以煉焦、煉鐵和鑄造為主的民營企業,由於受宏觀調控影響,流動資金十分緊張,2004年6月以月息15‰向全廠職工集資1950萬元,期限一年。據長治市屯留縣支行反映,該縣某建築公司由於資金短缺,造成工程遲遲難以上馬,便以30‰的年息招募內部職工入股,籌集資金達100萬元。呂梁地區柳林縣同德焦煤公司以擴股名義,按年息20%,期限三年,用煤礦作擔保向個人融資4500多萬元。

市場分析


(一)民間融資的需求面分析
1、需求主體
一是小額民間借貸主要用於婚喪嫁娶和購買生活資料,額度小,少則幾百、幾千元,多則三至五萬元,利率較低,期限短,多集中在經濟落後的山區農村。
二是大額民間借貸主要用於工業、商貿較發達地區的生產投資、經營性等商貿活動。以前民間借貸主要是農戶之間、親朋好友之間應付一時之急,而民間借貸主要是個體私營企業融資所需。據忻州市反映,約有60%的中小型工商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足通過民間借貸方式獲取借款。
2、民間融資需求的因素分析
一是產業發展需求。從民間借貸資金的分佈看,當前民間借貸主要集中在經濟比較活躍的地區,有大量私營企業集中的煤、鐵開採、鑄造業、種植業、養殖業等地區。據襄垣支行反映,該縣民營企業新興材料發展有限公司,2002年因擴大規模、更新設備而資金緊缺,經保人介紹,向不同的貸主舉借月息3%-5%不等的債務共計110餘萬元,截止2003年7月底結息共計60餘萬元。如稷山縣以生產大棗著名,全縣現有生產蜜棗的作坊300餘戶,需投資1.5億元,市場前景很好,但流動資金緊張,80%的企業無法正常組織生產,只有通過民間借貸融資。據對應縣某村520戶農戶調查,2003年以來有39戶參與過民間借貸,佔4.5%,其用途依次分別為:生產周轉佔65.5%,建房佔17.24%,生活消費佔6.91%,其他佔10.34%.
二是經濟波動需求。在宏觀經濟波動情形下,煤、鐵價格居高不下,市場火爆,利潤豐厚,由此吸引了大量民間資金投入。據有關人士測算:一般的中小型煤礦噸煤成本在50元?80元之間,而售價高達600元?800元,利潤率達到8倍以上;一座投資在60萬?80萬左右的鐵爐,按銷售每噸2000元?2300元計算,半年就可收回成本,利潤相當可觀。如此高的利潤率使大量民間資金注入了煤炭、鐵礦煤焦水泥、化工等行業。
(二)民間融資的供給面分析
民間融資的發展一方面與資金的提供者相關,另一方面也與正規金融的發達程度具有替代關係,同時還受制於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1、城鄉居民閑置資金多,投資渠道少,為民間融資活躍提供了資金來源。
2004年8月末,全省人民幣各項存款餘額為5472.2億元,較年初增加788.1億元,增長16.82%,其中儲蓄存款餘額3149.7億元,較年初增加368.3億元,增長13.24%.其中從4月份至8月份5個月的增長量只比3月末增加了109.3億元,增速降低了19.76個百分點。這說明2004年一季度儲蓄存款的大幅增長,使得居民閑置資金增多,在股市低迷、存款利率連續調低、儲蓄存款加征20%利息稅的情況下,部分富裕居民選擇了獲利較高的民間借貸,加之一些社會巨富,在完成了資本積累后,逐漸脫離實體經濟,將資金投向民間融資市場,成為食利階層。這些都為民間融資提供了較為充裕的資金來源。同時2004年5月份之後,隨著宏觀調控措施的實施,民間融資對分流儲蓄的衝擊力度加大,使得儲蓄存款的增速、增量明顯降低。如柳林縣柳林信用社,2004年4?6月民間借貸分流存款7000餘萬元,致使存貸比例急劇上升,到2004年7月末存貸比例高達97%,給正常的支付清算構成了潛在的威脅。
2、基層金融機構服務面窄,信貸滿足率低,為民間融資創造了較大的需求空間。
由於商業銀行實行信貸集中管理,基層網點大量撤併,再加上嚴格的貸款責任制度,基層的信貸投放受到限制,信貸滿足率低。特別是宏觀調控后,商業銀行受政策制約,紛紛上收貸款許可權,實行貸款緊縮,使得信貸資金供應驟然下降,加劇了資金緊張狀況。儘管農村信用社實行了小額信用貸款等形式,加大了支農貸款的力度,但仍不能滿足。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農業貸款雖然增加較多,如2004年8月末,全省農業貸款餘額為413億元,較年初增加96.6億元,同比多增13億元,但調查中了解到,有30%的農業貸款通過掩蓋明目發放到工商企業,或者由農戶貸款后再參與民間融資等形式,支持了非農業貸款。據應縣某村調查,金融機構資金滿足率僅為7.94%.為維護正常的生產周期,許多農戶,特別是種、養專業戶等只好通過民間融資彌補資金缺口。據忻州市定襄縣調查,該縣民營企業從1999年到2003年的資金需求呈階梯式增長,增長幅度分別為51.3%、7.87%、10.64%、10.6%,而銀行貸款卻在迅速萎縮,減少幅度分別為18.26%、5.76%、12.08%和13.63%.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更為困難。如截止2004年3月底,沁水縣共有民營企業210家,其中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有26家,佔總戶數的12.4%,只有6戶企業獲得縣工行、縣農行、縣中行共計1066萬元(其中貼現215萬元)的信貸資金和18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融資,其餘204戶企業全部靠自籌資金建立和運營。如中陽縣聚鑫冶鍊公司,擁有資產8000萬元,流動資金需求量為3000萬元左右,除信用社貸款支持350萬元外,55%的流動資金靠民間借貸解決。宏觀調控后,這種狀況更加嚴重,據臨汾市調查,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通過民間融資的資金滿足率可達到60%左右,明顯高於國家金融的信貸滿足率。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的弱化和中小企業巨大的資金需求,為民間融資的活躍提供了廣闊的需求空間。
3、宏觀調控進一步壓縮了正規金融供給,促進了民間融資的活躍。
2003年下半年以來,針對投資出現過熱現象和部分行業如鋼鐵、鋁等局部存在的過度投資和盲目重複建設問題,國家相繼實施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如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控制向部分過熱行業的信貸投入等措施,金融機構信貸投入力度相對減弱,致使流動資金供應緊張,造成民營企業特別是煤、焦、鐵等的中小型生產和流通企業,其生產周轉資金缺口加大。據對949戶中小企業調查,有71.6%的企業面臨資金緊張的狀況。7月末949戶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筆數和金額分別較2003年同期上升31%、29.6%,而實際獲得貸款卻較同期下降27.4%.這種狀況導致中小企業轉向民間融資方式籌措資金。需求的旺盛,為民間融資的活躍提供了空間,也使我省的民間融資活動開始進入活躍期。

融資合法化


民間融資合法化
世界有20多個國家仿效格萊珉銀行模式建立了自己的農村信貸體系,為農民脫貧致富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金融渠道。由此想起中國,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包括小額信貸業務在內的民間融資還處於一種半公開的狀態。而新農村建設的一個支撐點,就是要有金融的支持。
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提供的資料顯示,2003年,我國農戶的融資來源中,平均而言,來自銀行的比例為13.89%,來自農村信用社的比例為18.90%,而來自民間私人借貸的比例則高達65.97%。民間借貸活躍,說明其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
在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這種需求的情況下,允許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可以填補我國縣及縣以下金融機構的短缺,為中小企業提供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其發展需要。我國的國有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約為40%,但其貸款約佔合法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80%;非國有部門的經濟增長貢獻率大約為60%,其貸款卻只佔到合法金融機構貸款的不到20%,因此,發展民間金融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其次,這也是擴大民間投資渠道的一種明智選擇。民間資本已成為我國國有資本、跨國資本以外的第三支力量。我國迫切需有新的金融組織來為私人資本尋找出路,而我國現有的金融組織大多存在著創值能力低或風險太大的問題,資金回報率低,資金安全得不到保證。再次,民間融資的合法化不僅有利於規範和監管民間金融機構的運作,防止坑蒙拐騙的現象發生;還有利於民間金融市場按經濟規律運行和開展競爭,防止高利貸的產生;同時也有利於國家有關部門了解民間資本的流動。
民間融資之所以長期得不到“正名”的一個主要因素,是金融當局擔心放開民間融資會出現非法集資、擾亂金融秩序的事情。一般來說,民間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金融機構面對的是數量龐大、高度分散、經營規模狹小、對貸款額度需求不大且缺乏擔保和抵押品的農戶,這就決定了現有正規金融機構給農戶融資的交易費用相對較高。另外,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強、周期長、受自然資源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嚴重,農民收入總體水平低且波動性大,也增加了融資的風險。
金融當局的這種擔心雖有一定道理,在一些地方的地下錢莊確也出現過高息攬存或者放高利貸的情形,但有關研究以及溫州的農村信用社存款浮動利率改革結果表明,只要存在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且產權明晰,產權主體到位,高息攬存等現象就不會成大氣候,因為高息攬存導致金融機構成本大幅增大,從而也導致其放貸壓力劇增,反而不能獲得其生存所需要的存貸利差
世界銀行的統計分析,過去40多年中,在很多國家,政府引導正規的金融機構向民間提供貸款幾乎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更為切實可行的策略是,國家放鬆對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促進內生於民營經濟的金融機構的產生。
中國缺乏一個完整的、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系統。大銀行太大,無法顧及中小企業的貸款;小銀行又太少,遠遠滿足不了需求。對此,我們一方面要改造銀行的管理體制,另一方面要開放民間金融。鼓勵和支持發展非國有民間銀行和民間投資機構,通過非國有或民營經濟的發展,化解存量風險,提高整體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率。
所以,當務之急是應該將實際存在的民間金融合法化,深入探索適合民間金融發展的監管機制。首先,要從法律上明確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使親友之間的借貸,農戶之間的資金融通,合會、私人銀行
等民間金融機構從地下轉到地上。不能一看到風險問題就一關了之。事實上,民間金融機構問題並不在於進入本身,而更多的則在於缺乏有效監督、規範。其次,允許民間金融更加靈活的利率浮動範圍。民間金融本身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很高,並且一般都沒有抵押,因此高成本高風險理應對應著較高的收益,民間金融利率高於國家金融利率是很正常的,不能都視為高利貸。
據悉根據央行的部署,在四川、山西、陝西、貴州四省,已在進行民間資本的信貸試點,上述試點給人們傳達了一個信息:國家將給民間融資一定的生長空間。或許用不了多久,我們就能看到一種經過檢驗的民間金融機構和民間融資形式出現。

借貸互補局面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國內資金供需矛盾日益顯現,民間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中小企業及“三農”經濟取得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據調查,民間融資中民間借貸用途分別為:生產(生意)周轉71%、建房、購置大件電器17%、生活消費7%、其他5%。據調查,某縣民間借貸在當地經濟發展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GDP與貸款比例為1∶13,中國是1∶1.45。民間融資呈現新的走勢,對以銀行信貸為主的借貸格局產生較大的影響。但不是此消彼長相互競爭或替代的關係,由於各自比較優勢的存在,二者表現為一種互補關係。

目前現狀


民間借貸方式多樣化
從調查情況看,過去參與民間借貸的人大多數生活較貧困,而參與民間借貸的卻多數為生活比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業經營者;借貸款項用途在農業鄉鎮偏重生活消費和臨時性的資金需求,在個體私營經濟發達地區多是投資辦企業和經商。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企業之間融資”、“企業向個人融資”、“工商戶之間融資”等四大類。
注重社會關係的傳統價值觀
民間借貸主體體現了社會關係的“信息對稱”性,利用民間借貸雙方多數通過“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社會關係媒介實現資金融通,形成了信用保證替代正規金融風險評價體系的現象。為民間借貸長盛不衰提供了特有的載體。
特有的優勢
民間借貸能滿足民營“短、快、靈”的要求。當農戶出現婚喪嫁娶、蓋房、醫療和教育等支出時,民間借貸就會以其特有的優勢而成為農戶此類融資需求的優先選擇。因為多數農戶缺乏有效的抵押,從而很難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借貸。沒有活躍的農村民間借貸,農村信用社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經營實體。
民間借貸市場的利率
從調查情況看,民間借貸的利率價格整體水平高,且不斷攀升,年利率一般處在7.2%~15%。2006年受商業銀行擴大借貸利率上浮空間和基層借貸規模萎縮因素影響,加上中國又試行了利率市場化,民間借貸利率水平較去年同期平均高出了2~5個百分點。有的個體工商戶由於借貸期限較短、風險較大,利率水平相對較高一些,利率一般在15%~30%不等。
從被調研戶中看,因是“親緣”、“業緣”“地緣”等關係,只發生民間借貸融資本金,而免收借貸利率的占被調研戶總金額在2006年三季度與四季度分別為50.38%,46.50%。據了解,除了親朋好友的借貸外,民間融資市場利率越來越高,大多數高於國家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借貸利率。
5、在原民間調研監測點基礎上,選擇調查了多家民間融資企業與個體戶。其融資方式為:通過親朋好友、員工、各行業借貸融資。因融資期限不同,利率一般在7.2%~30%不等,用於流動資金周轉。融資戶反映利用民間融資,及時、方便,只是擔心民間借貸融資沒有金融法律法規保護,存在多種風險。

基本問題


民間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民間融資雖然它們能夠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發揮其最大效用,為企業、個人解決資金周轉的困難,活躍經濟,帶動投資,彌補正式金融機構缺口空白,起到積極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其非正式性和自發性,在發展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和有效的社會監督,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經營手續不齊全。
二、存有非法集資亂象。
三、潛在風險影響社會穩定。
四、資金用途不合法。
五、標的大、利率高、時間短。
六、違規經營現象突出。
七、稅利流失嚴重。

對策建議


通過對民間借貸融資的調研,認為,民間金融制度有待新的突破。民間融資現已成為社會資金融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民間融資蓬勃發展的勢頭,政府部門不應忽視民間融資的存在,要進行客觀的研究和分析,並及時做出政策調整。面對民間金融的龐大規模和非公經濟融資難的現實,國家應及時調整政策取向。
第一,要從法律上明確界定融資和非法融資的界限,賦予民間融資合法地位。民間融資作為一種資金補充形式,在滿足中小企業和農村多樣化資金需求、促進居民消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因此,對待民間融資不能一味的打擊,國家宜制定相應的鼓勵和規範政策,引導民間資本有序進入投資領域,為不同經濟主體提供資金支持,推動縣域經濟發展。
第二,適度調整銀行股本金准入的標準,適度提高民間資金注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比重。充分發揮主體金融的作用,特別是加快金融機構布局縣域和鄉鎮的步伐。針對約八成民間融資流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的現狀。山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和山東省農信社推出了萬家小企業信貸支持活動,僅2008年,山東省各級農信社將為參與這一活動的約3000家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優惠幅度在現行執行利率的基礎上下浮10%至20%。
第三,優化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應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擔保服務和人力資源等服務。如構建民間融資供需的信息服務平台;鼓勵擔保機構與工商聯等組成擔保體系等。同時,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走上契約化和規範化軌道。儘快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動態監測。國家尚未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具體部門,應該儘快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民間融資活動的監測分析,及時對銀行進行風險提示,避免民間融資影響到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