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貸

經濟術語之一

銀行信貸是銀行將部分存款暫時借給企事業單位使用,在約定時間內收回並收取一定利息的經濟活動。

簡介


信貸,即信用、借貸。銀行信貸指以銀行為中介、並要求利息為回報的貨幣借貸
以銀行為中介,界定了信用形式及其發展階段。只指借貸通過銀行進行,而不是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財務發債國家信用、個人之間的民間信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信用,更不是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高利貸。現今的銀行,以發展成為專門化、獨立化的金融中介,專司存款貨幣經營的間接融資,可以與證劵信用、商業信用、消費信用等相結合,將其納入自身循環。
以償還計息為條件,是指借貸必須是有條件的,必須設定還本付息的前提。銀行從事借債、用債、收債的交易活動,必須遵從債的普遍原則,即償還計息,不然會造成破產,禍及社會。財政撥款、企業自有資金、慈善捐助、饋贈、救濟等資金,無須以還本付息為條件。
貨幣借貸指借貸的標的只能是貨幣,不能搞實物借貸。銀行只經營貨幣,貨幣商品無差別,可與一切商品相交換,是社會一切財富的代表,這樣。銀行的借貸行為才具有廣泛的社會性,才能發揮引導社會資源合理流動的作用,並有利於降低借貸雙方的成本。

資金來源


主要來源:
一、各項存款
1.企業存款2.城鎮居民儲蓄存款3.農業存款4.信託存款5.其他存款(不包括以上內容的)
1.發行金融債券2.國家投資債券3.賣出回購債券
三、向中央銀行借款
五、代理性存款1.代理財政性存款2.委託存款及委託投資基金3.代理金融機構委託貸款基金
六、所有者權益即出資人投資於商業銀行的資金。

種類

按幣種分為人民幣貸款外匯貸款
按用途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前者包括周轉貸款、臨時貸款票據貼現等,後者則包括技術發行貸款、基本建設貸款、科技開發貸款等。
按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期限為1年以內,中期貸款期限為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長期貸款則為5年以上(不含5年)。
按經濟部門分為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外貿貸款等。
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3種。
按貸款對象分為批發貸款零售貸款
按貸款用途性質分外貿貸款、房地產貸款、委託貸款……
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類如下:
一、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1)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三、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1)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
A、保證貸款是指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B、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C、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對象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條件


基本條件

除自然人和不需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借款人持有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的手續的營業執照
持有地方人民銀行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貸款證/貸款卡》。
借款人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按貸款比例在我行保持一定數額的存款和結算業務;我行貸款額占其借款總額比重較大的,應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借款人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已發放貸款的到期本息均如數清償;沒有清償的,已做出我行認可的還款計劃。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比例。
借款人能如實提供我行所要求的資料,在以往的業務往來中,能接受我行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審查和監督,能落實有關貸款條件,並按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和進度使用貸款。
借款人的財務和資信狀況以及經營管理情況符合銀行要求。

基本程序

企業提出申請並上報有關文件資料。
銀行進行調查並完成貸款調查報告。
銀行對貸款進行內部審查、審核和審批。
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有關抵押、公證手續。
用款並按約支付利息。
貸后銀行對企業使用貸款的情況及抵押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還款或展期后還款。

信貸分析


第一,了解信貸對銀行的重要性。現在一談銀行,“存款立行,貸款興行”這八個字,已經人人都會講了,但在實際工作中,每個人的體會都不一樣。這與每個人所處的時期、位置和角度是分不開的。國內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於信貸利差,統計數是85%左右,現在呈下降趨勢了,但也在70%以上。所以說,信貸業務就是國內銀行的主營業務沒有任何爭議(國外銀行中間業務利潤已可與信貸利潤一爭長短了),信貸業務的好壞決定了銀行經營業績的好壞,所以現在的銀行,貸款的重要性已有超過存款重要性的趨勢。
第二,信貸業務中的還款來源問題。信貸的具體業務很多,如貸款合同的簽訂,資金划帳和借據的保管,催收通知等。在這裡,我們主要討論借款企業的還款來源。企業的還款來源可分為第一還款來源和第二還款來源,第一還款來源來自於企業的現金,第二還款來源於企業的財產抵押和第三方擔保,而第三方擔保的來源又可循環地來源於擔保企業的現金和自身財產。
第三,還款來源和財務報表的關係。第一還款來源主要要分析企業的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第二還款來源中的財產抵押主要要分析企業的資產負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