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
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
科目三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
科目三,包括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不同的准駕車型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不同。 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一般包括:上車準備、燈光模擬考試、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置知識等。
道路駕駛技能
科目三
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並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其他汽車准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一、考試路線
以山東省德州市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路線為例,考試路線分為A線和B線兩個線路。請見下圖:
德州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路線圖-A線
德州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路線圖-B線
二、考試要求
1.上車準備
考生須按安全員指示,靠近車身,(自左前車門向後)繞車一周,確認安全后打開車門上車。上車后聽到語音提示“請學員做好考試準備,並進行指紋驗證”,首先調整座椅至合適自己的位置,調整內、外後視鏡,系好安全帶。然後進行指紋驗證。指紋儀位於方向盤左側空調出風口下方。
2.夜間行駛:
指紋驗證成功后,白天考試學員在起步前,考生聽到語音提示“下面開始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請按照語音提示進行操作”后,考生應開始燈光操作。夜間行駛燈光模擬考試將從以下項目中隨機抽取三項進行考試。
主要包括:
•你將要在路口處轉彎,請使用正確燈光(使用近光燈)
•你正在低能見度道路上行駛,請使用正確燈光(開啟遠光燈)
•你將要通過急彎,請使用正確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
•你將要通過坡路,請使用正確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
•你將要通過拱橋,請使用正確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
•你將要通過人行橫道,請使用正確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
•你將要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請使用正確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
•你將要超車,請使用正確燈光(先開啟左轉向燈,然後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不少於2次,再開啟右轉向燈)
•你將要與其它車輛會車,請使用正確燈光(開啟近光燈)
•燈光模擬完畢后,考生需將燈光關閉,再進行下一項考試
抽取到夜間考試的學員應按照夜間考試實際路況進行駕駛。
3.起步
4.路口右轉彎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路口右轉彎”后,開右轉向燈(大於3秒)后,按導向箭頭車道右轉至行車道。
5.掉頭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請掉頭”后,考生應打左轉向燈(大於3秒),通過(左)後視鏡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降低車速,換入低檔,駛入掉頭區域。駛入掉頭區域時應左右觀察路況,確認安全后駛入行車道正常行駛並關閉左轉向燈。
6.直行通過路口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通過路口”后,考生應減速慢行(剎車),觀察道路交通情況,按照信號燈指示行駛,通過路口時,車速應低於30km/h。路口內禁止停車。
7.路口左轉彎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路口左轉彎”后,開左轉向燈(大於3秒)后,按導向箭頭車道左轉至行車道。
8.通過公交車站
當聽到語音提示“通過公交車站”,考生應減速慢行(剎車)或在進入該區域前車速低於30km/h,左右(扭頭)觀察,注意避讓公交車輛及行人,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
9.加減擋操作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完成加減檔動作”后,考生應該將檔位調整至2檔,從2檔依次升至5檔,在5檔位時時速需超過40km/h,再將檔位依次降至2檔。
10.會車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會車”后,考生須注意前方來車,靠行車道右側行駛至會車項目結束。注意避讓其他車輛,不能壓非機動車道線。
11.超車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完成超車動作”后,考生應打左轉向燈(大於3秒),同時通過(左)後視鏡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向左轉動方向盤,駛入左側車道進行超車。超過被超車輛,確認與被超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后,打右轉向燈(大於3秒),同時通過(右)後視鏡觀察右後方,確認安全后駛入原車道正常行駛。當不具備超車條件時,可等待條件允許時,完成超車動作,禁止右側超車。
12.直線行駛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保持直線行駛”后,考生應目視前方,雙手控制好方向盤,保持車輛直線行駛。嚴禁騎壓道路分界線。
13.變更車道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變更車道”后,考生應打(左)轉向燈(大於3秒),同時(左扭頭)通過(左)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向(左)轉動方向盤變更車道。當不具備變更條件時,考生應減速慢行,等待條件允許後進行變更車道。嚴禁連續變更兩條車道。
14.通過人行橫道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通過人行橫道”后,考生應減速慢行(剎車)或在進入該區域前車速低於30km/h。若有行人通過,請把車輛停在安全線外等候,在行人通過人行橫道後方可通過。
15.通過學校區域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通過學校”后,考生應減速慢行(剎車),或在進入該區域前車速低於30km/h,左右(扭頭)觀察,注意避讓學生,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
16.靠邊停車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靠邊停車”后,考生打右轉向燈(大於3秒),同時通過(右)後視鏡觀察右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將車輛(右側)平行停放在小於路沿石(或者道路邊緣實線)30厘米以內處,但不能壓到路沿石(或者道路邊緣實線),停穩車輛,拉起駐車制動器,摘空檔。
聽到語音提示“考試合格,請下車”或“考試未通過,請下車”后,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打開車門下車,考試完畢。
如果第一次考試不合格,語音提示“考試不合格,重新開始考試”,請不要下車,按照語音提示繼續考試即可。
代碼 | 扣分項目 | 扣分值 |
不合格情形 | ||
1 |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 | 100 |
2 | 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 | 100 |
3 |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 | 100 |
4 | 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 | 100 |
5 | 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大於750px | 100 |
6 | 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 | 100 |
7 | 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 | 100 |
8 | 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 | 100 |
9 | 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 | 100 |
10 | 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 | 100 |
11 | 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 | 100 |
12 | 行駛中空擋滑行 | 100 |
13 | 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 | 100 |
14 | 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 | 100 |
15 | 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 | 100 |
16 | 不按規定速度行駛 | 100 |
17 | 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 | 100 |
18 | 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 | 100 |
19 | 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 100 |
20 | 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 | 100 |
21 | 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 | 100 |
22 | 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 | 100 |
23 | 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 | 100 |
24 | 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 | 100 |
25 | 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 100 |
26 | 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 | 100 |
27 | 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 | 100 |
28 | 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 | 100 |
29 | 駕駛摩托車時手離開轉向把 | 100 |
30 | 二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 | 100 |
31 | 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后制動器 | 100 |
32 | 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 100 |
扣10分情形 | ||
1 | 駕駛姿勢不正確 | 10 |
2 | 起步時車輛后溜,但后溜距離小於750px | 10 |
3 | 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 | 10 |
4 | 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 | 10 |
5 |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 | 10 |
6 |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 | 10 |
7 | 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 | 10 |
8 | 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 | 10 |
9 | 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 | 10 |
10 | 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 | 10 |
11 | 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 | 10 |
12 | 制動不平順 | 10 |
13 | 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 | 10 |
代碼 | 扣分項目 | 扣分值 |
上車準備 | ||
1 | 不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 | 100 |
2 | 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 | 100 |
起步 | ||
1 | 制動氣壓不足起步 | 100 |
2 | 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 | 100 |
3 | 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未側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 | 100 |
4 | 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擋(駐車擋) | 100 |
5 |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 | 100 |
6 |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 | 10 |
7 | 發動機啟動后,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 | 10 |
8 | 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 | 5 |
9 |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 | 5 |
10 | 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 | 5 |
11 | 啟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錶 | 5 |
直線行駛 | ||
1 | 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 | 100 |
2 | 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採取減速措施 | 100 |
3 | 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 | 10 |
4 | 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 | 10 |
加減擋位操作 | ||
1 | 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擋 | 100 |
2 | 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 | 10 |
變更車道 | ||
1 | 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 | 100 |
2 | 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 100 |
靠邊停車 | ||
1 | 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 | 100 |
2 | 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后,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 | 100 |
3 | 停車后,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 | 100 |
4 | 停車后,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 | 100 |
5 | 下車后不關閉車門 | 100 |
6 | 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cm | 10 |
7 | 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 | 10 |
8 | 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 | 10 |
9 | 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 | 5 |
直行通過路口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 | 100 |
2 |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不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 | 100 |
路口左轉彎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 | 100 |
2 |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 | 100 |
4 | 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 | 10 |
路口右轉彎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 | 100 |
2 | 未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 | 100 |
通過人行橫道線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慢行 | 100 |
2 |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未停車禮讓行人 | 100 |
通過學校區域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慢行 | 100 |
2 |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未停車禮讓行人 | 100 |
通過公共汽車站 | ||
1 | 不按規定減速慢行 | 100 |
2 |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 | 100 |
3 | 未停車禮讓行人 | 100 |
會車 | ||
1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 | 100 |
2 | 會車困難時不讓行 | 100 |
3 | 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 | 100 |
超車 | ||
1 | 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 | 100 |
2 |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 100 |
3 | 超車時,未側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 | 100 |
4 |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 100 |
5 | 超車后急轉向駛回原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 | 100 |
6 |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 | 100 |
7 | 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 | 10 |
掉頭 | ||
1 | 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 | 100 |
2 | 掉頭地點選擇不當 | 100 |
3 | 掉頭前未發出掉頭信號 | 100 |
4 |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 10 |
夜間行駛 | ||
1 |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 | 100 |
2 |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 | 100 |
3 | 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 100 |
4 | 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 | 100 |
5 | 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 | 100 |
6 | 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 | 100 |
7 | 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 | 100 |
8 | 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 | 100 |
9 | 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 | 5 |
科目三
1、速度與擋位不匹配
關於高擋低速和高速低擋的錯誤,在考試行車過程中你需要注意一下。在你換擋位之前,一定要把速度加到或降到與擋位相匹配的速度上,然後再切換擋位!行駛過程中,記得每隔八秒瞄一眼速度表,這樣可以防止這種錯誤的發生。
2、直線行駛方向跑偏
在駕駛過程中許多學員因為擔心行駛軌跡不是直線而故意放慢車速,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這樣反而會增加車輛的行駛軌跡發生偏移的可能性,所以應該保持合理速度勻速行駛。
雖然在直線行駛過程中不能大幅度地轉動方向盤,但是如果遇到考試前未能對車輛及時調整到位或者車輛行駛后才發覺行駛軌跡仍然有偏移直線的現象,可以小幅度地轉動方向盤,一般控制在5度左右。這樣,行駛較長距離后可以使車輛軌跡慢慢趨向直線,然後再將方向盤迴正即可。
3、靠邊停車超過30cm
科目三考試中,明確要求靠邊停車距離不能超過30cm,但是這樣的距離讓學員很難把握,很多學員停車距離路邊太遠。
不管是科目二、還是科目三,學員們還有兩個地方容易造成考試失誤,一個就是緊張、一個就是粗心大意,一定要注意考試的細節,如果因為忘系安全帶、開轉向燈而掛掉,真是太憋屈了。
1.考生指紋驗證無法通過後,請下車對指紋進行重新採集後方可重新排隊進行考試。
2.考試過程中如果考生分數低於合格分數,系統會自動提示考生進行靠邊停車,靠邊停車動作完成後系統會提示進行下一次考試。
3.考生按要求完成所有必考項目且行駛距離大於3公里后,系統將自動提示靠邊停車。學員聽到靠邊停車語音后,請在考試路線上自行選擇清晰路沿石(或道路邊緣實線)處,確認安全后完成靠邊停車動作。靠邊停車完成後,系統將語音播報考試結果。
4。繞車一周觀察車輛外觀和周邊環境時,為保證雷達信號檢測的準確性,請保持人身與車身距離在1米範圍內。
5。根據公安部對駕駛人考試規定的要求,每個學員1次預約有兩次考試機會,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可當場補考一次。學員第一次考試時需要參加繞車一周和夜間燈光模擬,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第二次補考時,學員可不進行繞車一周和燈光模擬,準備完成後直接開始第二次考試.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停放車輛區域的考試科目將在繞路線一周后開始考試考試起點可以在考試路段的任意位置,最終學員需要考滿16項考試項目後方可結束考試上傳考試成績.(注意:參加白天考試的學員需要進行夜間燈光模擬,參加夜間考試的學員將不再進行本項目的評判)。
如果科目三第一次考試未通過,還可以參加四次科目三考試(科目三路考一共可以預約5次,每次預約可以考2次,相當於三年可以考10次),從核發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學習駕駛證明)時間開始3年內都有效。
6。如有多人同時跟車準備考試的情況,一個學員考試結束后,下一個學員需要依照標準流程下車從上車準備,繞車一周以及夜間燈光模擬等開始考試。
7.科目三考試時,在路口停車等待時,一般要改掛一檔起步,如果二檔起步,會導致離合器受損,也容易熄火。
2017年10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駕考新規(《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施行后,對於科目三場外實際道路駕駛考試,新規規定“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變更車道時,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等13種情形直接判不合格,難度確實有所增加。
2021年8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駕駛員培訓管理處處長張偉介紹,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方面,北京市交通委近年來正在不斷充實培訓內容,已先後將“遠端手開門法”“新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納入培訓。在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中,強化對不禮讓斑馬線、不系安全帶、隨意穿插隨意變更車道等不文明駕車行為的評判力度,實現培訓考試一體化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