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府辦公部門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一處位於濱州市的主管全市建設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根據《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濱州市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濱政辦發〔2005〕63號),濱州市建設局是主管全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村鎮(不含中心鎮、建制鎮,下同)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建材業、住宅與房地產業、裝飾裝修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建設行業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對歷史文化古迹、歷史優秀建築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二、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編製濱州市地方補充定額及地方材料價格信息,並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三、負責全市建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進行指導,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智能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制度和辦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國外、市外企業進濱承包工程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管理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管理城市規劃區綠化工作;負責全市重點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指導、管理城建監察、城市防汛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五、指導、管理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國家和省、市安居工程的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材行業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建材工業布局,規範整頓建材市場
七、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監督執行;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負責建設行業科技工作,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九)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及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鐵金福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市房管局局長:常學鋒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李衛吉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劉漢卿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馬燕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朱臣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劉春傑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張海濱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李新生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孫寶偉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應急管理、機關資產、車輛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市政府督辦事項;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人事科
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局黨委管理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和勞動人事的具體工作;協同職稱主管部門開展職稱評聘工作;指導行業勞動工資、社會養老、保障醫療;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系統內人武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計劃財務科
組織編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行業計劃和統計工作;負責各項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並進行內部審計;承辦全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有關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科
代市政府起草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和制度;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市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工程建設科
擬訂全市規範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全市建築業、裝飾裝修業、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行業勞動安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監督執行建設監理、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標準;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建設機械的行業管理工作;承辦有關涉外事宜。
科教設計科
擬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工作;組織編製城鄉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和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標準;負責施工圖審查機構和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勘察設計單位資格審核報批、管理工作。
城市建設管理科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改革措施;指導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等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組織、指導城市防汛排澇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行業資質和市政公用施工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工作。
村鎮建設科
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和推進城鎮化工作;承擔市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指導規範全市住房建設工作;組織編製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承擔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的有關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推進全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屋中介機構資質標準;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聲明


另:根據2007年濱州市人民政府第4次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將市建設局管理的市公交公司移交給市交通局管理。將市建設局管理的市園林處、環衛處、路燈管理所以及垃圾處理廠和清運大隊一併移交給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濱城區房管局四環以內城區房產交易所移交市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