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削

漢語辭彙

"筆削"出自於《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是我國古代最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30歲就廣收門徒,50歲時出任魯國的司寇,治理政事非常嚴明,從不偏袒私情,所有的公文案卷都由他自己親手草擬,如果遇到有些不太明白的地方,總是千方百計地找人商量,聽取別人的意見,從來不獨斷專行,可是他的志向卻得不到當政者的理解,不久貴族季孫氏執政后,辭掉了孔子。他只好帶著自己的學生到處周遊,傳經講學、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可是當權者只顧互相廝殺,沒有一個人接受他的建議。最後孔子回到魯國專心從事教育和寫作。

基本解釋


[improve;raise a literary composition to a better quality] 敬稱。請人修改文章。
留情筆削,敦悅‘丘、墳’。——《晉書·皇甫謐傳》

引證解釋


1. 指著述。筆,書寫記錄;削,刪改時用刀削刮簡牘
南朝 梁元帝 《序》:“夕望湯池,觀仰月之勢,朝瞻美氣,眺非煙之色,替於筆削。”宋 李綱 《雷陽與吳元中書》:“平時觀書,偶有所得,隨亦忘矣。唯筆削之,則說而不通必思,思而不得必考,沉思博考,心醉神開,然後得之。”黃侃 《後序》:“侃 也愚昧……不賢識小,所以參左筆削。”
2. 《史記·孔子世家》:“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 之徒不能贊一辭。”后因以“筆削”謂歷史著作。
《晉書·徐廣等傳論》:“習氏、徐氏 俱雲筆削,彰善癉惡,以為懲勸。”唐 劉知幾《史通·書事》:“於是以此三科,參諸五志,則史氏所載,庶幾無闕,求諸筆削,何莫由斯?”宋 王禹偁 《送牛冕序》:“游館殿,專筆削,褒善貶惡,有 班 馬 之辭焉。”
3. 特指《春秋》。
隋 無名氏 《李元暨妻鄧氏墓誌》:“素王 筆削,黃石 兵書,莫不懸窮顯晦,暗鑒勝負。”宋 顧文薦《負暄雜錄》:“韓文公 作《伯夷頌》,無一語及 武王,末後方云:‘雖然,微二子則亂臣賊子接跡於後世矣。’其罪 武王 如刀鋸斧鉞之加,凜然可畏,而略不露鋒芒,真得筆削之體者也。”
4.謂對作品刪改訂正
歐陽修 《免進五代史狀》:“至於筆削舊史,褒貶前世,著為成法,臣豈敢當。”宋 蔡絛 《鐵圍山叢談》卷三:“吾后見 魯公 與 文正公 二父相與談往事,則每雲詩書蓋多出 元澤 暨諸門弟子手,至若《周禮新義》實丞相親為之筆削。”明 尹直《蹇齋瑣綴錄》:“國朝狀元對策,皆經閣老筆削。”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香港興中會宣言附言》:“右為《香港興中會宣言》,其措詞與《檀香山興中會宣言》相同,僅有字句之筆削而已。”

其它相關


孔子精心刪定和編寫了《詩經》、《尚書》、《春秋》等古代典籍。其中以《春秋》最為著名,孔子在編寫這部書時,一手托著竹簡,一手拿著筆,多方面地查找有關資料,該刪削的就刪削,用意深微,生怕中間出現差錯,甚至連他最得意的弟子子夏也不讓參與,由此可見孔子著書嚴謹態度。
正因為如此,《春秋》與《詩經》等被奉為儒家的經典。唐代陸龜蒙的《酬謝襲美兄輩》里就運用了這個典故:"向非筆削功,未必無瑕疵。
在“春秋學”領域,長期以來一直存在著動大令人困惑不解的“怪現象”:一是從漢代經學家鼓吹孔聖人作“春秋經”以來,人們一直試圖從“春秋經”中探討《春秋》“筆削義法”,“一字之褒貶”的“微言大義”,“使後人傳之、注之”,尚未能通;疏之又疏之,尚未能盡;以之為說、為解、為議論,至千餘年而學者至今終不能貫徹曉了。正如沈玉成先生所說:一部提綱式或標題式的編年簡史,竟被後人發揮鋪衍出如此精微複雜的“大義”,在在學術史上包括對其它儒家經典的研究中“都是絕無僅有的”;二是從先秦到漢初學壇,巨子碩儒對孔子作“春秋”稱頌再三,而對春秋經則少見稱引;人們徵引最廣泛、頻率最高的是《左傳》,但對其編者左丘明,在司馬遷前卻幾乎無人提及,康有為也稱此只引傳不引經的現象為千年來無人注意到的怪事。其三是《左傳》《國語》同稱左丘明所編,但二書思想傾向文字風格皆迥異,故從晉朝王接開始,就有眾學者指出二書非出於一手。
綜觀這三個問題,根子其實是一個:孔子所作非“春秋經”,而是“春秋傳”,(對此,步筆者曾於多篇文章中進行考論,茲不贅。)《左傳》“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而成,即因孔子所作“春秋傳”為主體論纂而成。換言之,《左傳》主體(記事部分)出自孔子“筆削”。故自先秦至漢初,人們所皆轎孔子作《春秋》,所引皆為《左傳》。這也同時是造成《左傳》與《國語》返航書思想傾向文字風格大異其趣的根本原因所在。
細考《左傳》,它與《國語》“事同而辭異者”者近百條,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文字是在《國語》史料基礎上“筆削而成”。《左傳》之所“筆”所“削”,從思想觀念到遣辭用語,大體異於《國語》而同於《論語》,處處打著孔子的鮮明烙印。故說這些“筆削”出自孔子,這應當是合乎邏輯的推理。筆者認為,孔子筆削的“春秋”保存於《左傳》之中,孔子“筆削”的“義法”亦保存於《左傳》中。
當然傳統經學家們對《左傳》《國語》的相同,是用左丘明與聖人“同恥”“同好”來解釋的。但這種解釋在邏輯上為牽強甚至是荒謬的,在事實上則破綻百出,經不起驗證。所謂“同恥”是指〈論語〉所軍載的:“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公冶長》)”同恥“,未必”同心“,更未必思想觀點遣字造句,處處相同。而事實上,如果《左傳》果真為左氏所撰寫,則《左傳》就不會與《國語》在史料、思想傾向、文字風格皆格格不入了。趙光賢先生《左傳編撰考》將《左傳》分為記事、解經語、解傳語及評論文字四部分,認為《左傳》原本是記事的,后三類文字則為後人所加。這個推論大體是正確的。(解經和評論文字也有部分可能為原本所有。如〈國語〉中也有“君子曰”的評論文字,可證此為史書中常見的手法)。筆者認為,《左傳》的記事文字即“孔子史記”,是經過孔子“筆則筆,削則削,游夏之徒不能贊一辭的”孔春秋“。為說明問題,茲將《左傳》《國語》中“事同而稱異”者進行具體的比照分析。
考論《左傳》與《國語》有事同而辭異者一百多事,其中有些明顯出於同一史料來源,而“筆削”之風格迥異。前面已論定,《左傳》的主體部分出於孔筆,《國語》出自左丘明,則從《左傳》《國語》相關文字的比較中,當可考見孔、左二者不同的“筆削體例”,換言之,即可考見孔子“筆削”《春秋》的“義法”之一斑。如:
《晉語五》:“臼季使,舍於冀野。冀缺薅,其妻饁之。敬,相待如賓。從而問之,冀缺之子也,輿之歸。既復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敢以告。’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對曰:‘國之良也,滅其前惡,是故舜之刑也殛鯀,其舉也興禹。今君之所聞也。齊桓公親舉管敬子,其賊也。’公曰:‘子何以知其賢也?’對曰:‘臣見其不忘敬也。夫敬,德之恪也。恪於德以臨事,其何不濟!’公見之,使為下軍大夫。”
《左傳》僖公33年:“初,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薅,其妻之。敬,相待如賓。輿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臣聞之:‘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對曰:‘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管敬仲,桓之賊也,實以相濟。《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君取節焉可也。’文公以為下大夫。”
l案:顯而易見,二者引用的是同一史料,但《左傳》對與主旨無關的字句,儘可能地作刪除,筆墨確是省儉到“不能贊一辭”的地步。刪“舍於冀野”,增“見”字,使文氣銜接緊密,又刪“從而問之……”及“既復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等五句,因為這些都只是交代過程,與題旨無關,顯得文氣鬆弛,。而開門見山地“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又增飾了“出門如賓”數句,把“敬”提到“仁之則”的高度,又增引《康誥》《詩》之句,進行理論的闡發和升華。在闡發主旨的義理上,作者不惜辭費,濃墨重彩地加以突出。這段文字,從觀點到語言,都極似出於孔子。孔子十分重視“禮”和“敬”的態度,在《論語》中,“敬”字出現了21次,在《論語》所用的動詞、形容詞中,其使用頻率之高,列於第八位,僅次於“好”(53次)“學”(64次)、“德”(38次)、“善”(36次)、“賢”(25次)、“正”(24次)、“直”(22次)數字。更有力的證據是,考《論語·顏淵》恰恰記載:“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可見的確出自孔子。
對此,劉正浩評論道:“孔子之言,悉取臼季之意。太史公雲‘孔子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左丘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①)信哉,斯言也。‘所謂‘因孔子史記’者,即孔子就所見史記舊聞筆削之而為經,左氏即存孔子所筆削之史記舊聞而為傳,欲以舊史之詳,補《春秋》之約也。(劉師培語②)故《左傳》成書雖在孔子之後,其中文詞,輒為孔子所述,有載於《論語》之中,此其最為昭著者也。”——案:劉正浩師承劉師培之意,認為孔子之語取自《左傳》臼季語,引自“史記舊聞”。筆者不敢苟同。如果它出自“史記舊文”的原文,為何左丘明《國語》中不見記載?難道他會將如此合乎“聖人之心”的警句特地刪去嗎?顯然在道理上講不通。何況從《左傳》《國語》這兩段文字的比較中,分明可以看出,《國語》只是就事論事敘述史料,而《左傳》則出於明確的宗旨進行“筆則筆,削則削”的加工,再創作。這恐怕就是孟子所說的“義則丘竊取之矣”的真旨所在吧。
有的學者認為,《國語》為史料舊文,《左傳》乃丘明“筆削”,故二書風格不同。但如果二書皆為左氏論纂,則史料不會相差如此懸殊,更不會在思想傾向上產生乖違。若如有人所說,《左傳》乃丘明“復據百二十國寶書以實之。”那麼,左氏為何只編輯八國之《國語》,而不編輯更多的乃至“百二十國”之《國語》呢?為何二者同敘一事而於人物、時間、地名等各方面產生諸多的不一致呢?據張以仁氏統計,二書事同而辭異者,“時之差異凡廿六證,地之差異凡十四證,人之差異凡卅八證,事之差異凡一一五證。”崔述云:“《左傳》之文,年月井井,事多實錄;而《國語》荒唐誣妄,自相矛盾者甚多。《左傳》紀事簡潔,措詞亦多體要;而《國語》文詞支蔓,冗弱無骨,斷不出於一人之乎明甚。”
細較《左傳》與《國語》,前者最大的特點是有明確、完整的寫作宗旨、有鮮明統一的思想傾向,借史明“志”,以“志”統“史”。最基本的方法是通過大量“筆”“削”人物議論,改“湯”換“葯”,注入作者自己的政治觀念,倫理觀、價值觀、社會觀,處世哲學等等。簡言之,借歷史人物之口,發表作者的思想見解。
又如《周語上》:“襄王使邵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呂甥、郤芮相晉侯不敬。晉侯執王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晉不亡,其君必無後,且呂、郤將不免。’王曰:‘何故?’對曰:‘《夏書》有之曰:‘眾非元后,何戴?后非眾,無與守邦’。在《湯誓》曰:‘餘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在《盤庚》曰:……夫晉侯非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任戎懼,猶曰未也。若將廣其心而遠其鄰,陵其民而卑其上,將何以固守?夫執玉卑,替其贄也;拜不稽首,誣其王也。替贄無鎮,誣王無民。天事恆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晉侯誣王,人亦將誣之;欲替其鎮,人亦將替之。大臣享其祿,弗諫而阿之,亦必及焉。‘”
《左傳》僖公11年:“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干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
l案《國語》所論,遍及君臣,廣引典籍繁冗不堪,意旨蕪雜不清。《左傳》皆“削”之,而“筆”飾以“禮,國之干;敬,禮之輿”四句,明確主旨,文體省凈而主題突出。崇德尚“禮”、以禮治國,正是孔子的核心思想之一。“子曰:‘克己復禮曰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矣。’”(《論語·顏淵》)“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里仁》)“不學禮,無以立。”(《季氏》)“立於禮。”(《泰伯》)這與《左傳》的“國之干”“身之干”同出一轍,只是換一種說法而已。
其次,《左傳》在“筆削”史料時,往往在人物對話中增引典籍或古事,徵古鑒今,體現了司馬遷所說的,(孔子作《春秋》)“運之三代”的特點。如:
《晉語七》“(悼公)五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和諸戎。公曰:‘戎、狄無親而好得,不若伐之。’魏絳曰:‘勞師於戎,而夫諸華,雖有功,猶得獸而失人也,安用之?且夫戎、狄若處,貴貨而易土。予之貨而獲其土,其利一也;邊鄙耕農不儆,其利二也;戎狄事晉,四鄰莫不振動,其利三也。君其圖之!’公說,故使魏絳撫諸戎,於是乎遂霸。”
《左傳》襄公四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晉侯曰:‘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魏絳曰:‘諸侯新服,陳新來和,將觀於我。我得睦則,否則攜貳。勞師於戎,而楚伐陳,必弗能救,是棄陳也,諸華必叛。戎,禽獸也。獲戎失華,無乃不可乎?《夏訓》有之曰:有窮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困、熊髡、尨圉而用寒浞……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洲……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牝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僕夫。虞箴如是,可不懲臣乎?”於是晉侯好田,故魏絳及之。公曰:‘然則莫如和戎乎?’對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貴貨易土,土可賈焉,一也;邊鄙不聳,民狎其野,穡人成功,諸侯威懷,三也;以德綏戎,師徒不勤,甲兵不頓,四也;鑒於后羿,而用德度,遠至邇安,五也。君其圖之。’公說。使魏絳盟諸戎。修民事,田以時。“
l案:“《國語》就事論事,《左傳》則增飾大段關於夏羿“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被寒浞所滅的夏史。有人指責為“語無倫次”“不近情理”,未免責之太過。晉悼公拒絕“和戎”而主張“伐之”,必然會“勞師於戎”,且導致“棄陳”“諸華必叛”的惡果,給百姓帶來災難。加之晉侯“好田”故魏絳引夏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亡的歷史教訓進行“微諷”,有相當強的針對性,怎能說成“不近情理”?借人物對話引入古史,既開拓了說理的深度,又擴大了《左傳》的歷史容量。這也是獨到的匠心。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引文中,《國語》談“和戎”僅“三利”,《左傳》增飾為“五利”,增“師徒不勤,甲兵不頓”及“而用德度,遠至邇安”兩條。這正呼應了《論語》中的觀點,孔子盛讚管仲輔佐齊桓“九合諸侯而不以兵車”“如其仁!如其仁!”。並提倡“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另外,《國語》寫“撫諸戎”的結果是“於是乎遂伯”,落墨於稱霸。《左傳》則完全不提。“霸”字,而歸結為“修民事,田以時”,正體現了孔子“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的主張。
其三,借事明“義”,為表現主題而適當修改或調整歷史事件中的人物地位、賓主易位或反次為主,在不違背歷史真實的前提下合理改編史料。
《周語下》“敬王十年,劉文公與萇弘欲城周,為之告晉。魏獻子為政,說萇弘而與之,將合諸侯。衛彪適周,聞之,見單穆公曰:“萇、劉其不歿乎?《周詩》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壞也。其所壞,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今萇、劉欲支天之所壞,不亦難乎?……‘曰:‘萇叔必速及,將天以道補者也。夫天道導可而省否,萇叔反是,以誑劉子,必有三殃:違天,一也;反道,二也,誑人,三也。周若無咎,萇叔必為戳。雖晉魏子亦將及焉。若得天福,其當身乎?若劉氏,則必子孫實有禍。夫子而棄常法,以從其私慾,用巧變以崇天災,勤百姓以為已名,其殃大矣。’
《左傳》昭公32年:“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令諸侯之大夫於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衛彪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況敢幹位以作大事乎?”
l案《國語》批判的矛頭所向主要是萇弘、劉子,對魏子僅一語帶及;且批判的重心是“支天之所壞”“違天”“反道”“誑人”。《左傳》則把衛彪的話進行了徹頭徹尾的改造,矛頭集中於魏舒一人,對萇弘劉子隻字不提;批判的重心落在“干位以令大事”上。顯然,《左傳》作者的主導思想是孔子的維護周禮、尊重王權,反對僭位越禮。並將《國語》史料中表現的“天命論”內容全部拋棄。由此亦可見,在處理史料上,《左傳》往往取其事而易其“義”。這大概是“義則丘竊取之矣”的又一表現吧。
其四,為突出主要歷史人物形象,《左傳》還對史料進行“移花接木”的改造。如:
《魯語上》“莒太子仆弒紀公,以其寶來奔。宣公使僕人以書命季文子曰:‘夫莒’太子不憚以吾故殺其君,而以其寶來,其愛我甚矣。為我予之邑。今曰必授,無逆命矣。‘里革遇之而更其書,曰:‘夫莒太子殺其君而竊其寶來,不識窮固又求自邇,為我流之於夷。’今日必通,無逆命矣。‘明日,有司復命,公詰之,僕人以里革對。公執之,曰:‘ 違命者,女亦聞之乎?’對曰:‘ 臣以死奮筆,奚啻其聞之也!臣聞之曰’‘毀則者為賊,掩賊者為藏,竊寶者為宄,用宄之財者為奸,’使君為藏奸者,不可不去也。臣違君命者,亦不可不殺也。‘公曰:‘寡人實貪,非子之罪。’乃舍之。”
《左傳》文公18年:“莒紀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仆因國人以弒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曰必授’ 季文子使司寇 出諸竟曰:‘今曰必達’。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墜,曰:‘ 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 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 行父還觀莒仆,莫可則也。……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昔帝鴻氏有不才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凶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幾免於戾乎?”。
案《國語》抗君命逐莒仆者為里革,《左傳》則改為季文子,對話者為“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革”與“克”僅一聲之轉,“里革”可能就是太史克。此處為何將“里革”改為“季文子”?因季文子是當時的執政者、護國老臣,歷仕文、宣、成、襄四代,相三君。《左傳》襄公五年記他卒時“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藏金玉,無重器備。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可見《左傳》是為了突出這位“忠於公室”的謀國老臣而有意將“里革”改為“季文子”的。據《論語·公治長》記載:“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官懋庸《論語稽》說:“文子生平蓋禍福利害之計太明,故其美惡兩不相掩,皆三思之病也。其思之至三者,特以世故太深,過為謹慎。”季文子深於世故,明於利害,忠於社稷,故《左傳》於此處的改動,既合乎事情發展的邏輯,也合乎人物的性格邏輯。
至於此文中增飾了臧文仲關於事君之禮的教誨及周公制《周禮》、作《誓命》的文辭,這與孔子在《論語》中所體現的思想觀點也同樣是緊相呼應的。
孔子曾說有德者必有言,故《左傳》一方面為人立言,另一方面以言立人。為突出主要歷史人物,將言“移花接木”到主要人物身上。這樣的例子還很多。如《國語·楚語下》記載楚軍與吳軍戰於陳,楚令尹子西擔心不能打敗吳而嘆於朝,大臣尹藍亹勸慰他,對吳王夫差的政澤弊端進行了深刻剖析。《左傳》哀公元年記載此事,將大臣尹藍亹之語“移植”於子西,改為“楚大夫皆懼”,子西向諸大夫分析夫差的政治腐敗。可見“借言”立人,以史明道,這是《左傳》修史的明確宗旨。
其五,增設人物、誇飾場面,人、事雙修,“文”“義”兼顧。
《魯語下》“虢之會,楚公子圍二人執戈先焉。蔡公孫歸生與鄭罕虎見叔孫穆子。穆子曰:‘楚公子甚美,不大夫矣。抑君也。’鄭子皮曰:‘有執戈之前,吾惑之。’ 蔡子家曰:‘楚大國也;公子圍,其令尹也。有執戈之前,不亦可乎?’穆子曰:‘不然。天子虎賁,習武訓也;諸侯有旅賁,御災害也;大夫有貳車,備承事也;士有陪乘,告奔走也。今大夫而設諸侯之服,其有心矣。若無其心,而敢設服以見諸侯之大夫乎?將不入矣。夫服,心之文也。如龜焉,灼其中,必文於外。若楚公子不為君,必死,不合諸侯矣。’公子圍反,殺敖而代之。”
《左傳》昭公元年:“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鄭子皮曰:‘ 二執戈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 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 伯州犁曰:‘子姑憂子皙之欲背誕也。’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 吾代二子愍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何害?’宋合左師曰:‘大國全,小國共,吾知共而已。’晉樂王鮒曰:‘《小 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退會,子羽謂子皮曰:‘叔孫絞而婉,宋左師簡而禮,樂王鮒字而敬,子與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
案:《魯語》僅記蔡歸生、鄭罕虎和叔孫穆子三人對話,《左傳》則增加了伯州犁、鄭行人子羽、齊國子、陳公子招、衛齊子、宋合左師(向戍)、晉樂王鮒七人。《魯語》以叔孫穆子之言作結,旨在揭示楚公子圍的野心及其下場;而《左傳》則以子羽之語作總結,落墨於對各參與議論人物性格的評價及預示其命運。作者所增飾的這些人物,正是各國政要,是以後發生的諸多政治事件的當事人或重要參與者。作者巧妙地將他們彙集於這一場面展開議論,既靈動地寫出楚公子圍出場的反常表現及其在各國使者中引起的轟動,同時又鮮明地反映各議論者本身的見地、素養、個性特色,兩相映襯,可謂一石二鳥,結構上又為以後各國發生的政治事件作了巧妙的伏筆。作者的增飾與構設並未違背歷史的本質真實—因為當時目睹公子圍的出場並引起種種議論的,決非限於《魯語》所記的三人,《左傳》作者只是從史實出發,展開合理的想象,可謂既源於歷史生活又高於歷史生活,乃匠心獨運。
其六,為突出“《春秋》大義”而增飾細節。
《魯語上》:“襄公在楚,季武子取卞,使季冶逆,追而予之璽書,以告曰:‘卞人將畔,臣討之,既得之矣。’公未言。榮成子曰:‘子股肱魯國,社稷之事,子實制之。唯子所利,何必卞?卞有罪而子征之,子之隸也,又何謁焉?’子冶歸,致祿不出,曰:‘使予欺君,謂予能也。能而欺其君,敢享其祿而立其朝乎?’”
《 左傳》襄公29年:“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陳侯、鄭伯、許男送葬至於西門之外……公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曰:‘聞守卞者將叛,臣帥徒以討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後聞取卡。公曰:“欲之而言叛,祗見疏也。”公謂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對曰:“君實有國,誰敢違君?‘,公與公冶冕服,固辭,強之而後受。公欲無入,榮成伯賦《式微》,乃歸。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於季氏,而終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氏見之則言季氏如他日,不見則終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無以冕服斂,非德賞也。且無使季氏葬我。”
案,除了文字的變易,這裡有幾處重要改動,一是史實過程補充得更詳盡,二是將“榮成子曰”改為“公曰”,直接表達魯襄公的不滿,並特地增飾了魯君之問‘吾可以入乎?’及‘公欲無入’,揭露季武子取卡篡權的政治野心及其與魯國公室的尖銳對立。三是增飾公冶與季氏決訣的細節。“致其邑於季氏而終不入焉。”“不見則終不言季氏”,臨終特囑咐“且無使季氏葬我。”這些細節突出地渲染了對季氏的憎惡、蔑視,強烈地表現了作者對僭位篡權者的譴責與誅伐。令人很自然地聯想起《論語》有關記載,孔子聲討為季氏斂財的冉有,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深惡痛絕之情溢於言表。二者何其相似乃爾。而襄公所說“欲之而言叛,祗見疏也。”,語亦頗似《論語》所記,季氏將伐顓臾時,孔子批駁冉有季路為季氏之辯解,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孔子語與襄公語同出一轍。
《左傳》所增飾的細節,皆從史實出發,“遙想人情”揣摩情理,所作合理的藝術加工。
有人說這種對史料進行主觀增飾、以意取捨的態度,違背了歷史真實,稱《左傳》不是史書。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把“史”的觀念過於絕對化了。其實先秦時期任何一部史書,無論《尚書》還是《國語》《左傳》,都帶著史官的主觀取捨和合理想象,沒有絕對客觀的實錄。如《國語》中驪姬晉獻公進讒“夜半而泣”,史官何由得見?齊桓公之女姜氏向一時苟安的重耳進行連篇累牘、引經據典的勸諫,絕不象妻子對丈夫說話,而全然是代史官立言而已。所以古人批評它是“誣而艷”。即便是大事記式的《春秋經》,不也有許多誣妄失實處嗎?“狄實滅衛因桓恥而不書。河陽召王,因文美而稱‘狩’斯則情兼向背,志懷彼我。求之折衷,未見其實。”劉知幾對《春秋經》的“未諭者十二”“虛美者五”的責難,誰又能為之辯解?故梁啟超說,《春秋》如果不是“經”,從史的角度看,“其穢乃不減魏收矣。”至於《墨子》所舉“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所述鬼神故事又豈是“史”實?所以;從本質上說,任何一部史書都是出於“明善惡寓褒貶”的目的而帶著修史者的主觀取捨和加工創作。則《左傳》作者為彰明“《春秋》大義”而對史料作合理加工改作,又有何不可呢?
註:
宋富弼語,見邵博《聞見后語》卷二十一。
沈玉成《春秋左傳學史稿》,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46頁。
見《孔子作“春秋”即“春秋傳”說初證》,《文獻》1994年3期;《從漢初學壇考孔春秋》,《文獻》1995年3期。《從〈論語〉考孔子作〈春秋〉》,《文獻》1999年1期。
《史記·孔子世家》,中華書局1975年版。
劉正浩《周秦諸子述左傳考》P86頁。
轉引自張高評《左傳導讀》P69頁。
崔述《洙泗考信錄》卷三《左子》,引自《崔東璧遺書》(顧頡剛編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395頁。
劉知幾《史通·惑經》。
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華東師大出版社,1996年版。
《墨子·明鬼》。
為了更深入細緻地了解孔子“筆削《春秋》”的具體情況,茲將二書有關史料,一一對照,表列如下:
《國語》
《左傳》
解析
〈周語上〉:“惠王三年,邊伯、石速、為國出王而立子頹。王處於鄭三年。王子頹飲三子酒,子國為客,樂及遍舞。鄭厲公見虢叔曰:‘吾聞之,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而況敢樂禍乎?今吾聞子頹歌不息,樂禍也。夫出王而代其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是謂樂禍。禍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叔許之。鄭伯將王自圉門入,虢叔自北門入,殺子頹及三大夫,王乃入也。
庄公十九年,初,王姚嬖於庄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石速,士也)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冬,立子頹。……二十年,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遍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而況敢樂禍乎?奸王之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憂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二十一年,夏,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門入,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頹及五大夫。
《國語》為三大夫,《左傳》為五大夫,並補充了五大夫作亂之因。後者史料必另有所據。前者兩用“吾聞”,後者僅一,為“寡人聞”,且改“夫出王而代其位”作“奸王之位”;又刪“是謂樂禍”,改“禍必及之”為“憂必及之”。後者內容完整,且字斟句酌,文字簡潔,的確可令“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周語上》:十五年,有神降於莘。王問於內史過曰:‘是何故?固有之乎?’對曰:‘有之。國之將興,其君齊明、衷正、精潔、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饗而民聽,民神無怨,故明神降之,觀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國之將亡,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穢、暴虐‘ 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矯誣,百姓攜貳。……是以或見神以興,亦或以亡。昔夏之興也……其亡也……;商之興也,……其亡也…………周之興也……其衰也,……’王曰:‘今是何神也?’對曰:‘昔昭王娶於房……由是觀之,其丹朱之神乎’王曰:‘其誰受之?’對曰:‘在虢土。’王曰……內史過歸,以告王曰:‘虢必亡矣,不禋於神而求福焉,神必禍之;不親於民而求用焉,人必違之。精意以享,禋已;慈保庶民,親也。今虢公動匱百姓以逞其違,離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難乎。’十九年,晉取虢。
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於莘。惠王問諸內史過曰:“是何故也?”對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內史過往,聞虢請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聽於神。”……史囂曰:“虢其亡乎。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依人而行。虢多涼德,其何土之能得。”
《國語》鋪敘“國將興,……其君……其德……其惠……;將亡……其君……其政……其刑……,”顯得堆砌,“煩重”,主旨不明。《左傳》一語帶過“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將“夏之興……其亡……商之興……其亡……周之興……”一語概括為“虞夏、商、周皆有之”。更主要的是,將原文的“不禋於神……不親於民”更為“虐而聽於神”“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顯得文筆簡煉而主旨突出。原史料是神、人並提,而《左傳》作者對它進行了根本改造,賦予它以全新的思想,強調“民”,將其置於“神”之上,否定了神,而這正合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這恐怕是孔子的“竊義”的又一典型表現吧。
《周語中》:“襄公十三年,鄭人伐滑。王使游孫伯請滑,鄭人執之。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古人有言曰:‘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於牆,外御其侮。’若是則鬩乃內侮,而雖鬩不敗親也。鄭在天子,兄弟也。鄭武、庄有大勛力於平、桓;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子頹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無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征於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義;棄親即狄,不祥;以怨報德,不仁。夫義所以生利也……”
(僖公二十四年)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上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魯、衛、毛、聃 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韚韚,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御其侮。’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鄭有平、惠之勛,又有厲、宣之親,棄嬖寵而用三良,於諸姬為近,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左傳》與《國語》的不同,一是補充史實,如鄭與周結怨的原因。富辰的諫中,始終圍繞“親親”二字作文章。首先遠溯歷史—周封建親戚,一一列舉諸姬各國與周的宗族關係—作者顯然考察了周的封建史,其次引詩作證—對這首詩,作者也比《國語》作者引得更詳細;三是從功與德分析鄭之不當伐—這裡特增加了“又有厲宣之親”,再次強調“親親”—狄之不可近;最後又歸結的主旨“以親屏周”。與〈國語〉相比,《左傳》主旨明確,議論緊扣一個中心,而《國語》則顯散漫。
《周語中》: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王勞之以地,辭,請隧焉。王不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以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備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寧宇,以順天地地,無逢其災害,……豈敢猒縱其耳目心腹以亂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王何異之有?今天降禍災於周室,餘一人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其叔父實應且憎……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
(僖人二十五年)……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柞茅之田。晉於是始啟南陽。
《國語》襄王拒絕晉文公的請隧,寫了長篇大論,繁冗不堪。《左傳》僅一語:“未有代德而有二王”,即足以杜人之口。可謂一語千鈞,以少許勝人多多許。司馬遷說孔子“約其辭文,去其煩重”,這恐怕是典型的例子。又,《國語》僅籠統地說“受地”,〈左傳〉則一一寫出地名“陽樊、溫、原、柞茅之田”,並點明“晉始啟南陽”。作者顯然對歷史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了解。《史記、晉世家》說孔子讀晉史,此莫非得之晉史乎?
(同上)王至自鄭,以陽樊賜晉文公。陽人不服,晉侯圍之。倉葛呼曰:“王以晉君為能德,故勞之以陽樊,陽樊懷我王德,是以未從於晉。謂君其何德之布以懷柔之,使無有遠志?今將大泯其宗訪,而蔑殺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夫三軍之所尋,將蠻、夷、戎、狄之驕逸不虔,於是……君若惠及之,唯官是征……臣聞之:‘武不可覿,文不可匿……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若之何其虐之也?”乃出陽民。
(同上)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之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國語》十數句,數百字,〈左傳〉僅以十字即準確鮮明地概括之,一“德”一“刑”一“中國”一“四夷”,對舉而出,涇渭分明。音節鏗鏘,簡短有力。字少而義明,語約而義豐,這與〈論語〉所記,風格一致。以“此誰非王之親姻”的詰問句取代“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的陳述句,顯得簡潔而有力。改“陽民”為“其民”,避用字重複。作者似一字不敢輕易放過。
(同上)二十四年,秦師將襲鄭,過周北門。左右皆免胄而下拜,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觀之,言於王曰:“秦師必有謫。”王曰:“何故?”對曰:“師輕而驕,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無禮則脫,寡謀自陷。入險而脫,能無敗乎?秦師無謫,是道廢也。”是行也,秦師還,晉人敗諸崤,獲其三帥丙、術、視。
僖公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夏,四月,辛巳,敗秦師於崤,獲百里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歸,……
《左傳》刪“拜”,以突出“無禮”。在王孫滿前增“尚幼”,明秦師之驕,連幼童都能看出。刪“王曰:‘何故’”使文章更緊湊。刪改“輕而驕,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為“輕而無禮”,文簡而旨明。然後緊扣“輕”與“無禮”二字作文章。並於“入險而脫”后增“又不能謀”四字。孔子強調以“禮”為本,又重視“好謀而成”。此亦與之合。最後將三帥之名由簡稱改為全稱。
《周語中》:晉侯使隨會聘於周,定王享之餚烝,原公相禮。范子私於原公,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王見其語,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王召士季,曰:“子弗聞乎?禘郊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食夭,則有房烝;親戚宴饗,則有餚烝……且唯戎狄則有……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將和協典禮,以示即則訓……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武子遂不敢對而退。歸乃講聚三代之典禮,於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
(宣公十六年)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子,原襄公相禮。餚烝。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休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國語》不厭其煩,羅列餚烝、全烝、房烝,王室、親戚之禮,對戎狄之禮、王公諸侯之禮,等,繁而不殺。《左傳》僅以五句概之。
(同上)晉既克楚於鄢,使郗至告慶於周。未將事,王叔簡公飲之酒,……郗至見邵桓公,與之語。邵公以告單襄公曰:“……今夫子見我,,以晉國之克也,為己實謀之,曰:‘微我,晉不戰矣。楚有五敗……有五勝以伐五敗,……吾有三伐……”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頸’,其郗至之謂乎?……且諺曰……《書》曰……《詩》曰……今郗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蓋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猶不可堪,而況……”
(成公十六年)晉侯使郗至獻楚捷於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單子語諸大夫曰:“溫季其亡乎?位在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亂之本也。多怨而階亂,何以在位?《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將慎其細也。今而明之,其可乎?”
《國語》一一羅列郗至與邵公之語、及襄公引《書》引《詩》引《太誓》等,不勝其煩。《左傳》皆刪之,一語概之為“驟稱其伐”,對單襄公語,亦僅取其“位之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然後扣住“怨”字,增引《夏書》闡發。言簡意賅。
《周語下》:景王既殺下門子。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問之,侍者曰:“憚其犧也。”遽歸告王,曰:“吾見雄雞自斷其尾,而人曰‘憚其犧也’,吾以為信畜矣。人犧實難,己犧何害?抑其惡為人用也乎,則可也。人異於是。犧者,實用人也。”王弗聽應,田於鞏,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未克而崩。
(昭公二十二年)王子朝、賓起有寵於景王,王與賓孟說之,欲立之。劉獻公之庶子伯蚠事單穆公,惡賓起之為人也,願殺之。又惡王子朝之言,以為亂,願去之。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問之,侍者曰:“自憚其犧也。”遽歸告王,且曰:“雞其憚為人用乎?人異於是。犧者,實用人,人犧實難,己犧何害?”王弗應。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劉子。王有心疾,乙丑,崩於榮錡氏。戊辰,劉子摯卒,無子,單子立劉蚠。五月庚辰,見王,遂攻賓起,殺之。盟群王子於單氏。
《左傳》刪“吾見雄雞自斷其尾”數語,避重複。增事件的前因後果,翔實交代時間地點人物,對歷史事件描寫完整,準確,簡潔。
(同上)二十三年,王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單穆公曰:“不可。作重幣以絕民資,又鑄大鐘以鮮其繼……是故先王之制鐘也……今王作鍾也……夫樂不過以聽耳……”王弗聽,問之伶州鳩。對曰:“臣之守官弗及也。臣聞之,琴瑟尚宮,鍾尚羽,……夫政象樂,樂從和,和從平。聲以和樂,……夫有和平之聲,則有蕃殖之財。……若夫匱財用,罷民力,以逞淫心,聽之不和,……非臣之所聞也。”王不聽,卒鑄大鐘。二十四年,鍾成。……二十五年,王崩,鐘不和。
昭公二十一年天王將鑄無射,泠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樂,天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而鍾,音之器也。天子省風以作樂,……故和聲入於耳而藏於心,心億則樂。窕則不咸,木瓠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鍾木瓠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
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國語》記載單穆公、伶州鳩的諫語長達千餘言,《左傳》一概無取。而改撰泠州鳩之語,以鑄鐘預言王之將卒的命運。其內涵耐人尋味。
《魯語上》: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於庄公。公曰:“余不愛衣食於民,不愛牲玉於神。”對曰:“夫惠本而後民歸之志,民和而後神降之福。若布德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務治而小人務力;動不違時,財不過用;財用不匱,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無不聽,求福無不豐。今將惠以小賜,祀以獨恭。小賜不咸,獨恭不優。不咸,民不歸也。不優,神弗福也。將何以戰?”公曰:“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對曰“是則可矣。知夫苟中心圖民,智雖弗及,必將至焉。”
庄公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首先,從立意上說,《國語》主於“惠本”,而《左傳》則強調一個“忠”字。孔子“主忠信”,在《論語》里,“忠”字出現十八次,可見孔子對此德之重視。從語言上說,《左傳》更是進行了大量的刪削,千錘百鍊,的確精鍊到了司馬遷說的“不能贊一辭”的地步。再次,在內容上,作者對戰爭過程作了簡潔而又極生動、極有特點的描寫。這是《國語》所沒有的。可能作者依據其它史料,(如《軍志》之類)甚至可能得自民間傳說,加上藝術加工,進行補充。
(同上)庄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其間無由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所事焉。臣不聞諸侯相會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聽,遂如齊。
庄公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國語》內容拉雜,《左傳》則僅扣“禮”,分“會”“朝”“征伐”三方面論之,中心明確,語簡義明,層次井然。其餘皆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