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閭大夫
戰國時楚國特設的官職
“三閭大夫”是戰國時楚國特設的官職,是主持宗廟祭祀,兼管貴族屈、景、昭三大氏子弟教育的閑差事。屈原貶後任此職。《史記·屈原列傳》裴駰集解中說:“駰案《離騷序》曰: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可見三閭大夫是一種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務之官。
屈原被放走之前,他的最後官職是“三閭大夫”。
“三閭大夫”,“閭”是“閭巷”之“閭”,本義是里巷的大門,但在古書中也被用來代指居民所在的地區和編製單位,大小並無一定;“三閭”者,從王逸的說法推斷,大概是指楚國貴族有昭、屈、景三氏,他們於郢都之內各有居住區,每個區以所在街門為別,呼為“昭閭”、“屈閭”和“景閭”。1965-1966年湖北望山2號楚墓出土過帶烙印的棺具。外棺上的印文是作“於王既正”或“既正於王”,當是表示這些木材已被王室徵用(“正”可讀為“征”) ,或者表示此棺已經王室檢驗,證明是合格品(“正”有考定之義)。內棺上的印文是作“邵呂竹於”或“邵呂竽” ,我們懷疑,“邵呂”也許就是昭氏居住的“昭閭”(“邵”即楚文字中“昭氏”之“昭”的本來寫法,下文還要討論),“竹於”(或“竽”)則是制棺工匠的私名,印文是以所居閭名加私名的形式為記,情況同於戰國工匠題銘的一般格式。類似情況也見於齊國。如齊都臨淄出土的陶文,它們也往往是以閭里之名加工匠的私名。而且其中一種,是在里名之上冠以“高閭”之名。“高閭”,也見於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齊王章(一)》,學者以為是齊都臨淄的城門。但我們懷疑,“高閭”也可能是齊國貴族高氏的居住區。齊都之內,除此之外,可能還有“國閭”、“陳閭”、“鮑閭”等其他閭名,只不過至今還沒有發現,或者因為不當制陶作坊所在,所以在陶文中看不見。
三閭大夫
(2)《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屈原至於江濱,被發行吟澤畔。顏色憔悴,形容枯槁。漁父見而問之曰:“子非三閭大夫歟?何故至於此?”
(3) 《楚辭·離騷》王逸序:“ 《離騷經》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與楚同姓,仕於懷王,為三閭大夫。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入則與王圖議政事,決定嫌疑;出則監察群下,應對諸侯。”
(4) 《楚辭·漁父》:“屈原既放,游於江潭,行吟澤畔,顏色憔悴,形容枯槁。漁父見而問之曰:“子非三閭大夫與?何故至於斯?”
上述材料得出:第一條提到“左徒”。“左徒”是什麼官,原文沒有解釋。司馬遷只說,屈原居此官時,“博聞強志,明於治亂,嫻於辭令。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侯”,如此而已。張守節 《史記正義》說“蓋今左右拾遺之類”,似以此職為諫官〔 案:楚有諫官曰“箴尹”或“針尹”〕,大概就是從這幾句話得出的印象。但他的話,前面加了“蓋”字,看來只是推測之辭,並不一定有真實根據。我們唯一可以判斷的是,它大概是個比令尹、司馬低,但也不是太低的官職,因為 《史記·楚世家》說楚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封以吳,號春申君”,黃歇從“左徒”可以直接升任“令尹”,說明這個官階並不是太低。
第二條,來源是第四條,內容大同小異。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屈原被放之前,他的最後官職是“三閭大夫”。
第三條,有些話與第一條相似,如“屈原與楚同姓,……入則與王圖議政事,決定嫌疑;出則監察群下,應對諸侯”,不同點是把“左徒”換成了“三閭大夫”。所以有些學者認為,“三閭大夫”和“左徒”可能是同一職官,或者是“左徒”的屬官。(2)關於“三閭大夫”,王逸的解釋是,“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是以此官為管理公族,掌其世系的官員,職能似與東周流行的“宗伯”、“宗人”、“宗老”、“公族”(或“公族大夫”)一類職官相似。(3)由於春秋時代,屈氏擔任最多的官職是莫敖,歷代楚王的莫敖往往都是由屈氏父子相襲〔案:莫敖在戰國文獻中也極為常見,出土的曾、楚等國文字是作“莫囂”。它在楚國是個很有傳統的官職,地位很高,僅次於令尹、司馬,倒是與我們對左徒地位的估計比較接近〕,有些學者還認為,它大概就是楚官中的“莫敖”。但由於我們在古文字材料中還沒有發現“左徒”和“三閭大夫”,也無從判斷它們與“莫敖”的關係,對這些說法,我們還不能證實。
在上述問題不能解決之前,這裡我們只著重討論一下“三閭大夫”。
屈原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個最偉大、最傑出的浪漫主義詩人,後人稱他的作品為“楚辭”。代表作是《離騷》,這是屈原作品中最長的一首抒情詩,共三百七十三句,兩千七百七十七個字,詩中敘述了詩人為實行自己的政治主張所遭受的打擊和迫害,深刻表達自己內心的痛苦、對人民和對祖國忠貞不渝的感情。
屈原中國浪漫主義詩人
公元二七八年,楚國的都城被秦兵攻破,詩人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打擊,眼看國破之難,卻又無法施展自己的力量,他憂心如焚,他過鄂渚(湖北武昌),入洞庭,溯沅水,經枉陼(湖南常德武陵縣)至辰陽(湖南辰溪),又折向東南,入於漵浦,暫時停留下來。不久又下沅江,入洞庭,渡湘水,到了長沙附近的汨羅江,在極度苦悶、完全絕望的心情下,於農歷五月五日投江自盡了。這一年大概是前278年,頃襄王二十一年,屈原當時62歲左右(生於前340年,死於前278年)。此後,楚國日衰,於前223年,為秦所滅。
他死時大約六十二歲,正是農曆五月初五,對於屈原的死,我們或許會惋惜,難道詩人只能用死亡去回報他的故國?他不能象張良那般忍辱負重,伺機為楚復仇嗎,他不能歸隱山林,著書立說,為楚國留下永久的記憶嗎?究竟是什麼原因,致使他只能以死亡的方式恪盡自己的忠誠呢?
他是戰國時期的人,戰國是個百家爭鳴的時代,一個知識分子也許昨天是宋國人,今天就為齊國的國君效勞,齊國混不下去了,明天再去秦國也簡單得很。別看這些國家整天打來打去,其實國境開放,基本是免簽證。既然這樣,屈原為什麼要投水自盡呢?
屈原自殺第一個原因——身世之迷
屈原著名的詩歌《離騷》,開篇就驕傲地自述了自己的身世:
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攝提貞於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覽揆余於初度兮,肇錫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帝高陽,指的是三皇五帝的五帝之一顓頊帝高陽氏。屈原說,自己的世系可以上溯至上古的顓頊帝,這和楚國的世系是一樣的。他誕生在貴族之家,父親伯庸抱著對他美好的期望,給他取名“正則”,字“靈均”。“原”也是他的字。因為原的意思包含平正開闊的大地的意思,和名“正則”互為表裡。
雖然是楚國的大臣,但屈原也是楚國王族世系中的一分子,所以其它人可以離開,他卻在感情上無法拋棄楚國,當祖國亡於秦人之手,他選擇了以身相殉。
屈原自殺第二個原因——源於生死和榮譽之間
烏江亭長檥船待,謂項王曰:“江東雖小,地方千里,眾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縱彼不言,籍獨不愧於心乎?”
屈原自殺第三個原因——源於對“美”的喜愛
第三個原因,是屈原自己對於“美”的喜愛。《離騷》中,他用滿目鮮花和香草來比喻美好的事物。他形容自己的外表是“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為佩”。意思是“披上了江蘺和繫結起的白芷,又編織起秋蘭佩戴在身”。又如“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高余冠之岌岌兮,長余佩之陸離。芳與澤其雜糅兮,唯昭質其猶未虧。”就是說“裁剪荷葉製成綠色的上衣,縫綴荷花再把它製成下裳。沒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內心情感確實芬芳。讓我的切雲冠高高聳起,讓我的佩飾長長垂地。內在芳香與外表光澤糅合,只有我光明的質量沒有毀棄。
屈原在江南的流放地聽到國家滅亡的消息后,選擇了懷沙投江,以身殉國,他的《懷沙》一辭可說是絕筆:
浩浩沅湘,分流汩兮。修路幽蔽,道遠忽兮。
懷質抱情,獨無匹兮。伯樂既沒,驥焉程兮。
民生稟命,各有所錯兮。定心廣志,余何所畏懼兮?
曾傷爰哀,永嘆喟兮。世渾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
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明告君子,吾將以為類兮。
屈原
昭氏的來源,過去不清楚,現知道是楚昭王的後代。因為從出土文字材料看,楚昭王的“昭”和楚姓氏的“昭”,它們的寫法一樣,都是寫成“邵”。古文字中的楚姓“邵”就是古書中的楚姓“昭”,這點很清楚。例如上文提到的“昭揚”或“昭陽”,他曾在楚懷王六年大敗晉軍於襄陵。此事是楚國歷史上的大事。1957年安徽壽縣出土的鄂君啟節就是用這件大事來紀年,叫“大司馬邵陽敗晉師於襄陵之歲”。包山楚簡的文書部分也有同樣的紀年。它們記載的這位大司馬就都是寫成“邵陽”。可見楚昭氏的“昭”本來是寫成“邵”。特別是還有一條材料,恐怕更關鍵。這就是包山2號墓的墓主,我們從該墓的占卜竹簡看,他的官職是懷王左尹,名字叫“邵”,也是以“邵”為氏】此人與屈原同時,生前患有重病,為了祈求康復,曾反覆占卜,反覆祭禱。祭禱對象有神也有人。“人”是什麼呢?是他的五世祖考:“邵王”、“坪夜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整理者在註釋中指出,“邵王,楚昭王,公元前515-公元前489年在位。先秦時期有以王號為後代之氏的習慣,昭王應是邵這一支的始祖”。這是非常過硬的證據。
是楚武王之後,這點比較清楚。但我們希望知道的是,為什麼從春秋到戰國,它一直都是顯族。春秋時期的楚公族,重要性最大是“斗”、“成”、“屈”、“蒍”。當時的王朝大臣,除王族之外,主要都是由這四族的顯貴來擔任。斗氏和成氏是若敖之後。1990年河南淅川和尚嶺楚墓曾出土過一件“克黃之升”,克黃見《左傳》宣公四年,為楚莊王箴尹,就是斗氏家族的成員,但他的氏名在器銘中並未出現。包山楚簡有“昭”氏,也許就是斗氏的本來寫法。屈氏是武王之後,這一氏名在出土文字中有不少發現。蒍氏,舊說是鼢冒之後,現在看來,也許是熊嚴四子中的第三個兒子,即叔熊的後代。河南淅川下寺、和尚嶺和徐家嶺的楚墓就是這一氏族的墓地。其中包括康王令尹蒍子馮和其配偶的墓。這一氏名有三種寫法,一種從邑從為,疑與“蒍”相當;一種從邑從正反雙虎,疑與“薳”相當;一種從邑從化,則可能是第二種寫法的別體。銘文也叫“楚叔之孫”。這四族當中,斗、成、蒍三族,資格比屈氏老,地位比屈氏高,但為什麼到了戰國時期,維持大族地位不衰只有屈氏,這是耐人尋味的事情。
景氏的來源,過去也不清楚。因為假如說它是出自王族,楚國並沒有一個楚景王,假如說它是某個聞名大夫的後代,似乎也沒有線索。現藉助古文字材料,我們才終於明白,它就是楚文字常見的姓氏“競”字。競氏在包山楚簡和楚國銅器、楚國璽印中都有發現,過去,我們以為它就是《姓苑》等書中的竟氏。徐全勝先生在考釋包山楚簡中的競氏時,也是這麼看。但值得注重的是,除去這一解釋,他還有另一種考慮,“復疑競氏即文獻之景氏”。現在看來,他的后一種考慮才是正確的。因為我們已經知道:楚平王的謚名本來是作“競平”;“競平”的“競”字,根據謚法命名和文字通假的慣例,正好應該讀為“景”。其證據是,1973年湖北當陽趙家湖楚城遺址1號台基出土過一件青銅甬鍾,銘文作:“秦王卑命,競平王之定救秦戎”。這件銅器應是一組編鐘中的一件,如何斷讀和考定其時代,學界曾有爭論。但現根據新出楚簡,我們可以確認,銘文中的“競平王”就是古書中的楚平王。平王稱為“競平王”,其實是用“雙字謚”,情況同於楚惠王之稱“獻惠王”,簡王之稱“簡大王”、聲王之稱“聖※王”,襄王之稱“頃襄王”,考王之稱“考烈王”。由此,我們才終於明白,楚文字中的“競”氏,其實也就是古書中的“景”氏。它的來源是楚平王謚號中的“景”字。昭氏和景氏都是來自春秋晚期的楚王,而且是名聲不佳的楚王。他們的後代為什麼在戰國時期最顯赫,這也是耐人尋味的事情。
“屈”是老牌貴族,早在春秋時期就很顯赫,與“昭”、“景”不同;“昭”、“景”是新興貴族,它們的出現比較晚,立族當在戰國初年。
“昭”、“屈”、“景”三族,都是楚國王族的分支。戰國時期的楚國名臣和高官,很多都是出自這三族。例如:
羋姓,楚國世卿,楚昭王之後。
(1)昭奚恤。楚宣王令尹(見 《戰國策·楚策一》第三至九章、第十二章、 《韓非子·內儲說下》等古書,亦稱“昭子”)。
(2)昭魚(或作“昭獻”,“魚”或“漁”,古或從虍從魚從攴,與“獻”字形相近)。楚懷王令尹(見 《戰國策·東周策》第六章、《楚策四》第三章、《魏策二》第十四章、《韓策一》第九、第十二章、《韓策二》第二章)。
(3)昭揚(或作“昭陽”)。先後任楚懷王司馬和令尹(見 《戰國策·秦策一》第十三章、《齊策一》第五章、《齊策二》第四章、《楚策一》第二章、《楚策三》第七章、《韓策二》第五章,亦稱“昭子”)。
(4)昭雎。楚懷王臣(見《戰國策·楚策一》第十九章、《楚策二》第二至四章、《楚策三》第五章)。案:鮑本作“昭過”, 《漢書·古今人表》有“昭廷”,梁玉繩《古今人表考》云:“案《國策》楚昭氏顯著頗多,獨未聞廷。疑即懷王之良臣昭過也。”
(5)昭蓋。楚懷王臣(見《戰國策·楚策四》第七章)。
(6)昭翦。楚懷王臣(見《戰國策·東周策》第二十七章)。
(7)昭應。楚懷王臣(見 《戰國策·西周策》第四章、《趙策四》第十六章)。
(8)昭鼠。楚懷王宛公(見《戰國策·楚策二》第三章)。
(9)昭常。楚頃襄王司馬(見《戰國策·楚策二》第八章)。
羋姓,楚國世卿,屈瑕之後。
(2)屈原。楚懷王左徒、三閭大夫(見上節)。
(3)屈蓋(亦作“屈丐”)。楚懷王大將軍(見《戰國策·秦策二》第十四章、《史記》的《秦本紀》、《六國年表》、《楚世家》、 《韓世家》、 《田敬仲完世家》、 《張儀列傳》、《樗裡子甘茂列傳》、《屈原賈生列傳》)。
(4)屈署。楚懷王臣(見《戰國策·楚策四》第七章)。
羋姓,楚國世卿,楚平王之後。
(1)景舍。楚宣王將,疑是宣王司馬(見《戰國策·楚策一》第五章)。
(2)景翠。楚懷王將(見《戰國策·東周策》第二章、《楚策二》第二章)。
(3)景鯉。楚懷王將(見《戰國策·秦策四》第六、七章、《齊策三》第一章、《楚策二》第二、第八章、《韓策一》第二十章、《韓策二》第十九章)。
(4)景陽。楚頃襄王將(見《戰國策·燕策三》第一章)。
(5)景差。楚頃襄王臣,著名辭賦家(見《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案:《漢書·古今人表》作“景瑳”。
其情況就像春秋時期的楚國官員很多都是出自“斗”、“成”、“屈”、“蒍”四族,他們應是當時的大族。
參看:左言東 《先秦職官表》,商務印書館,1994年,335-336頁。
參看:同上,409頁。案:左氏引姜亮夫《屈原賦校注》,謂左徒或即三閭大夫之主官,而三閭大夫為其從屬,並疑左徒即莫敖,比於後世秩宗、宗正,是合莫敖、左徒和三閭大夫為同一種職官。
參看:《先秦職官表》,57、84、94-95、162、174-175、231、239、255、257、297、318、338、351頁。
參看:同上,409頁。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江陵望山沙冢楚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117頁。
參看:裘錫圭《戰國文字釋讀二則》,收入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於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年文集》,1996年,154-158頁。案:古書所說“征”有多種含義,一種是大府之徵,主要是征自農民,供軍國之用(養軍隊、官吏和刑徒);一種是少府之徵,則征自山林川澤、道路關卡和王所控制的工商業,供國君之用。這兩種“征”都不一定是以貨幣的形式,而經常是以實物和力役的形式(參看: 《孟子·盡心下》:“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楚征木材,可參看包山楚簡簡140的正、背,字亦作“政”。木材之徵,估計應是實物之徵。裘文說“既征”是表示“已經在王那裡征過稅”,好像說買木材的人向王交納商品稅,似可商榷。
參看:陳振裕《江陵望山一、二號墓所出楚簡概述》 ,收入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 《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3-11頁。考釋見該文第7頁。
見李零考釋的 《新編全本季木藏陶》,中華書局,1998年,46-49頁。
帛書說“臣以車百五十乘入齊,※逆於高閭,身御臣以入”,見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 《馬王堆漢墓帛書》,文物出版社,1983年,37頁。該書〔注一四〕說“高閭應是齊都臨淄的城門”。
這裡引用的《戰國策》,其國別、章次是用姚宏本,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