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府工作單位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5號)和《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發【2010】4號),設立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規範性文件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與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戰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負責綜合指導協調全市城鎮化工作。
(三)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行業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企業資質的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承擔建立全市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造價活動和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組織編製一次性補充計價依據,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組織擬訂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組織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擬訂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勘察、設計以及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編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優秀建築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民用建築結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等專項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設施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中心城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編製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指導編製全市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大型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設前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全市年度重點工程項目計劃及市區各類城建項目的前期論證、工程設計審查、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管理和基本建設程序管理。
(九)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和科技教育工作。負責綠色建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開發、認定、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
(十)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房屋登記工作。
(十二)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五)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概算方案,並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批,參與初步設計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後期,負責初步設計工作,配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概算方案。
2.關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對省、市重點項目和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管理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配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做好工程類評標、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
3.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4.關於食品、餐飲安全監管。市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養老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建築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
5.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趙明為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黨委書記、主任張衛強同志:主持市住建委全面工作;
熊珂安為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吳繼兵為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黨委副書記朱士泉同志:負責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規範性文件擬定和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管理、清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信訪、群眾工作;負責效能督查等工作;負責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計劃生育工作;負責駐市政府政務大廳窗口和駐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負責建設中專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造價和標準定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勞保費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程交易、有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機關黨委、監察室、人事科、老乾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分管單位:建設中專、招標辦、造價處、勞保辦、交易中心
黨委委員、副主任薛鑄同志: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裝飾裝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外出施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業產品備案工作;負責全市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理整頓工作。
分管科室:行業科、裝飾裝修科、市場科
分管單位:建管處、歸口辦
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永飈同志:負責全市城鎮化工作;負責全市優先發展重點鎮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住房和危房改造工作。
分管科室:城鎮化辦公室、村鎮建設科
黨委委員、副主任陳雲祥同志:負責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樑、內河道、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排水、污水處理和城市照明、樓宇亮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規劃統計工作;負責編製全市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臨沂人民公園和雕塑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財務科、市政科(城市防汛辦)、規劃統計科(外事外經科)
分管單位:市政處、道路處、排水處、路燈處、市政總公司、人民公園(人民廣場)管理處、雕塑公園
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濟民同志:負責全市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科技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全市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全市註冊師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型牆材應用、新建建築節能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等工作。
分管科室:基建科、勘察設計科、科技教育科
分管單位:安質處、建築設計院、節能辦
黨委委員、工會主任劉興旺同志:負責信息、網路、宣傳、文秘、保密、檔案、行政後勤、接待服務等工作;負責建立數字化城市管理協調配合管理機制,推進全市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供熱計量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節水工作;負責工青婦群團和關心下一代、文化教育、愛國衛生、紅十字會、助殘等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公用科、工會
分管單位:數管中心、公用處、節水辦、管道輸配公司、中裕燃氣公司
調研員王京民同志:協助張永飈同志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
調研員孫富會同志:協助朱士泉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吳繼富同志:協助張永飈同志負責全市小城鎮建設工作。
副調研員馬繼明同志:協助劉興旺同志負責氣化臨沂工作。
辦公室
人事科
政策法規科
綜合財務科
城鎮化協調指導科
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建築市場監管科(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牌子)
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掛建築工地揚塵治理辦公室牌子)
勘察設計科(掛建設工程抗震科牌子)
市政建設科
公用事業科
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住房保障科(掛房屋徵收科牌子)
住房公積金監管科(掛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牌子)
物業管理科
村鎮建設科
黨建工作科
2021年6月,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村鎮建設科被授予“山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