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
政府職能部門
湘潭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目前的體制,除市直機關外,分別在各市、縣(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公安派出所。市縣公安機關受上級公安機關和地方黨委、政府雙重領導和管理。
清光緒33年(公元1907年),湘潭縣設立警務分防三處。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湘潭設巡警總局。民國時期,湘潭警察機關先後稱警務公所、警察所、警察廳、警察局、公安局。1949年8月,湘潭解放,人民公安機關隨之誕生。解放初期,湘潭公安機關開展了清除匪患的群眾運動,並在城市街道、集鎮設立公安派出所,區、鄉配備公安助理員。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后,湘潭公安機關開展了聲勢浩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1957年,全市公安機關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治安管理逐步走向法制軌道。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全市公安保衛部門基本癱瘓。1967年4月,人民解放軍湘潭警備司令部對全市公安系統實行軍事管制。同年10月,市、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各級革委會內設人民保衛部(組),軍管會和人保部(組)“兩塊牌子,一套人馬”。1973年,撤消軍管,恢復公安局。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市公安工作逐步走上正軌。
1983年地市合併前,全市公安分局增至5個,派出所增至58個,企事業單位公安保衛處、科、股發展到153個。1983年,湘潭地區公安處和湘潭市公安局合併組建湘潭市公安局。
目前,市局下轄五個縣市區(分)局,分別是市區的岳塘、雨湖公安分局,湘潭縣公安局、湘鄉市公安局、韶山市公安局。其中城區兩分局直接接受市公安局的領導,三個縣市公安局接受縣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雙重領導。2006年9月前,在湘潭鋼鐵集團公司、江南機器廠等六大廠礦分別設立鋼城、楠竹山、廣雲、下攝司、鶴嶺、萬羅山等6個企業分局。06年9月這6個企業分局已撤併,人員安排到市區公安機關各警種、各部門。全市五個縣(市)區公安(分)局共設立63個派出所,由縣(市)區公安(分)局直接領導和管理。全市公安編製3095名,實有在編在崗人員3202名(其中民警3026名),警力比例為人口總數的10.4/萬人。全局民警平均年齡41歲,男性佔總數82%,女性佔總數18%;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佔總數42%。
市局設有若干職能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2007年9月前,市局設有辦公室、指揮中心、政治部、紀委(監察室)等26個正科級機構以及治安、交警支隊和公安幹校等5個副處級機構。2007年9月以來,根據省廳要求和市公安實際,市局將內設機構調整為16個,設立了4部委(警令部、政治部、後勤裝備部和紀委)、1辦(法制辦)、11支隊(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監所管理、網路安全與技術偵察、警務督察、人口與出入境、禁毒、治安、交管、刑偵、巡特警支隊),所有內設機構一把手均高配副縣級。下設機構有警官培訓中心、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派出機構有雨湖、岳塘兩個分局;消防支隊、警衛處為正團職機構,屬現役建制,接受公安機關的領導。
(一)警令部: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進行公安統計及社情分析;負責相關文件的起草及會務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和局領導警務活動的相關工作;研究制訂、組織實施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
(二)政治部:負責全市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編製、人員調配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負責幹部考察、任免;負責人民警察錄用、工資、警銜管理、考核、優撫和人事檔案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教育訓練、宣傳報道和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警營文化活動;負責機關黨務、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服務等工作。
(四)審計辦公室:依法對公安財務收支、專項業務經費、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五)信訪辦公室: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和民警申訴,辦理信訪案件。
(六)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七)治安管理支隊: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治安工作;依法管理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工作;指導或直接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或直接參與群體性事件處置;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內保工作;負責對跨區域遊行、示威、請願等申請的審查、答覆;負責對保安公司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派出所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派出所工作;負責對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管理;負責對治安案件進行查處,對法律規定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八)巡特警支隊:負責開展城市治安巡邏,指導、監督城市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組織、參與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暴亂、騷亂事件、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以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執行反恐怖和突發性重大事件的處置任務;完成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刑事偵查支隊: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動態,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組織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刑事技術工作;負責警犬基地建設和警犬的訓練、管理和使用;依法為全市刑偵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完成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禁毒支隊: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涉毒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單位對旅店業及文化娛樂場所的禁毒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和無毒社區創建工作。
(十一)網監與行動技術支隊: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路的安全與保護;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證據,偵辦網路犯罪案件;擔負隱蔽鬥爭任務,運用技偵手段獲取對敵鬥爭中深層次、高質量情報信息和重、特大犯罪線索;運用技偵手段偵辦法律法規規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十二)監所管理支隊:規劃和指導全市監所建設以及監管場所的業務工作;負責管理監所有關經費和全市監所的信息網路系統維護;指導和監督監所執行曰常監管和安全防範工作;開展對被監管人員的教育轉化和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等工作;依法負責各項監所業務審查工作;組織、指導配合偵查工作;及時掌握監所工作動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並監督落實。
(十三)交通警察支隊:負責並指導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負責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負責預防、控制和打擊涉車、涉路違法犯罪;負責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參與道路建設中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設置;組織實施交通安全警保衛任務。
(十四)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全市戶政管理工作;承辦全市人口統計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工作對象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及其網路管理、建設等工作;指導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對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往來港澳台地區依法實行管理,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對外國人入出境、拘留、旅行等依法進行管理,查處外國人在潭違法行為;依法管理國籍事務;負責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十五)警務督察支隊:負責市公安局督察委員會、民警維權委員會的曰常工作;對重大工作部署和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督察;負責對110報警服務台提供的投訴進行現場處置;負責組織開展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十六)法制支隊: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研究解決全市公安執法問題;指導和辦理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指導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和執法監督;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管理、監督公安法律文書的使用,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組織開展法律學習培訓和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
(十七)科技信息化支隊:研究擬訂公安科技強警發展規劃和公安信息通信系統建設規劃;指導公安科技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公安科研項目及開發;指導推進公安科技信息化應用;組織實施信息化應用項目;承擔公安信息通信網路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和服務,負責公安信息網路、信息系統安全;承擔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管理和公共安全技術防範。
(十八)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隊:負責依法防範、偵查、查處全市水上、道路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和市城區範圍內行政執法案件(不含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行政執法案件)中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湘潭市公安局
序號 | 機構類別 | 機構名稱 | 負責人 |
1 | 內設機構 | 警令部 | 陳紅藝、陳曦 |
2 | 內設機構 | 指揮中心 | 文建輝、嚴國乾 |
3 | 內設機構 | 政治部 | 謝衡湘、賀勁松 |
4 | 內設機構 | 警務保障處 | 婁向陽 |
5 | 內設機構 | 審計辦公室 | 張樹鋼 |
6 | 內設機構 | 信訪辦公室 | 周玉 |
7 | 內設機構 | 駐京駐長維穩科 | 顏海林 |
8 | 內設機構 |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 單戈、周嵐 |
9 | 內設機構 | 治安管理支隊 | 易正良、許川 |
10 | 內設機構 | 巡特警支隊 | 肖培根、李佑蘭 |
11 | 內設機構 | 刑事偵查支隊 | 王梁、宋文旭 |
12 | 內設機構 | 禁毒支隊 | 廖俊、鍾劍 |
13 | 內設機構 | 湘潭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 周瓊英 |
14 | 內設機構 | 監所管理支隊 | 徐長根、張奕 |
15 | 內設機構 | 交通警察支隊 | 蔡升濤、宋新平 |
16 | 內設機構 | 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 | 劉勇、曹培林 |
17 | 內設機構 | 警務督察支隊 | 鄧文紅、陳學群 |
18 | 內設機構 | 法制支隊 | 譚錦繡、劉旭 |
19 | 內設機構 | 科技信息化支隊 | 謝湘東、黃靜 |
20 | 內設機構 |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隊 | 易曉清、楊獻武 |
21 | 內設機構 | 反恐怖支隊 | 萬德、張謙 |
22 | 內設機構 | 電信網路犯罪偵查支隊 | 黃鍵、陶磊 |
23 | 下設機構 | 湘潭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 | 曾浩桓、曾正興 |
24 | 下設機構 | 湘潭市看守所 | 王超、張學文 |
25 | 下設機構 | 湘潭市拘留所 | 牛毅、王震球 |
26 | 下設機構 | 湘潭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 | 王定軍、趙軍 |
27 | 下設機構 | 湘潭市收容教育所 | 滿小三、柳四清 |
28 | 派出機構 | 雨湖分局 | 侯宇、陳明君 |
29 | 派出機構 | 岳塘分局 | 譚力、馬家安 |
30 | 派出機構 | 九華分局 | 菅慶兵、吳欣 |
31 | 派出機構 | 高新分局 |
局長 | 吳勁松 |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 彭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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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 楊笠新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韓偉 |
黨委委員、副局長,湘潭縣副縣長,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 彭世輝 |
市紀委市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公安局黨委 | 楊志海 |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 謝衡湘 |
參考資料:
局長:羅偉
2021年11月17日,湘潭市公安局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
2022年2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