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馬司
茶馬司
茶馬司,官署名。宋有都大提舉茶馬司,掌以川茶與西北少數民族交換馬匹。明初於洮(治今甘肅臨潭)、秦(治今甘肅天水)、河(治今甘肅臨夏)、雅(四川雅安)等州,清於陝西、甘肅皆置茶馬司,有大使、副便等官,其職掌與前代同。清初又曾於陝、甘二省置御史專管其事,通稱茶馬御史。
以茶易馬,是我國歷代統治階段長期推行的一種政策。即在西南(四川、雲南)產地和靠近邊境少數民族聚居區的交通要道上設立關卡,制訂“茶馬法”,專司以茶易馬的職能。即邊區少數民族用馬匹換取他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據史籍所載,北宋熙寧年間(1068-1077年),經略安撫使王韶在甘肅臨洮一帶與人木征作戰,需要大量戰馬,朝廷即令在四川徵集,並在四川四路設立“提興茶馬司”,負責從事收購和以茶易馬工作,並在陝、甘、川多處設置“賣場”和“買馬場”,沿邊少數民族只准與官府(馬司)從事以茶易馬交易,不準私販,嚴禁商販運到沿邊地區去賣,甚至不準將籽、苗帶到邊境,凡販私則予處死,或充軍三千里以外,“茶馬司”官員失察者也要治罪。立法如此嚴酷,目的在於通過內地來控制邊區少數民族,強化他們的統治。這就是“以茶治邊”的由來。但在客觀上,茶馬互市也促進了我國民族經濟的交流與發展。宋朝以後,除元朝因蒙古盛產馬匹無此需要,而未實行“茶馬互市”以外,明、清二代均在四川設立專門的“茶馬司”,清朝康熙四年(1665)在雲南西部增設北勝州茶馬市,至康熙四十四年(1705)才予廢止。
明代初年,明政府對包括甘肅回族在內的少數民族商業貿易採取懷柔政策,予以保護。洪武二十二年(1390年),下諭旨,特別提到回回商人在往來買賣中“如過關津渡口,不許阻滯”。明成祖曾敕駐洮州都督李達曰:“今天下太平,四海一家,各族商旅往來者,悉聽其便;今隴答衛番人來洮貿易,亦聽其便。”這在客觀上促進了民族貿易的發展。明朝時期,為了抵禦蒙古的侵擾,需要從西北輸入大量的戰馬,實行了用茶易馬的政策,《明史》中載:“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則困以病。故唐、宋以來,行以茶易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這就是說,從唐宋以來,中原人就用茶來交換藏民的馬匹。所以明朝的茶馬互市政策,一方面可以“固番人心”,一方面又可以“強中國”,即在政治、軍事和經濟等方面都得到好處。所以,明朝對茶馬互市非常重視,設立了專門機構——茶馬司,專門管理茶馬交易,並制定了一整套嚴密的措施,來保證茶馬互市的實施。
洪武五年(1372年),明政府在秦州設立了第一個茶馬司。七年(1374年),又在河州設立了茶馬司,而後又在洮州等地設立了茶馬司,負責四川、漢中和湖南等地出產的茶,以交換西北各族游牧部落出產的馬,主要是與藏族地區的茶馬貿易。在這種情況下,“回族聚居的河州是明代茶馬互市的中心地區,是西北地區茶葉的集散地和貿易中心,回族人在茶馬互市中,或販馬,或販茶,有些還成為茶馬交易的世家。茶馬貿易對甘肅的回族商業經濟產生過深遠影響,特別是對河州經濟產生的影響更為明顯。”
除茶馬交易外,河州的糧食和畜類貿易也很發達,據明《河州志·地理志》記載,河州城內“大市,即糧貨市也,五穀充積,貿易至午而散,在城中大十字街。中市,即畜類市也,六畜咸集,貿易至午而散,在城中小十字街。南關市,客店一十八座,四方商賈居焉。寧河鎮,州南六十里,居民五百餘家,弘治乙卯立市,每三日一聚。定羌鎮,州南百二十里,居民五百餘家,弘治乙卯立市,每三日一聚。”
除此而外,與河州相近的洮州,明代時商業經濟也很發達。自明初沐英西征以後,把內地回回人遷到這裡以後,這裡的農業和商業都發展起來。《洮州廳志》記載:“舊城堡為洮州舊地,較新城為繁富,其俗重商善賈,漢回雜處,番夷往來,五方人民貿易者絡繹不絕,土著以回人為多,無人不商,亦無人不農。”明朝時,這裡也設有茶馬司,同藏區的貿易往來十分頻繁,回族人在其中起著主導作用。這樣,河州和洮州兩個回族聚居區的茶馬司和茶馬貿易,遙相呼應,互相補充,互相促進,共同發展,不僅促進了兩地的發展,也促進了甘肅經濟的發展。在長期的生活中,農業和商業成為回回人的主要經濟方式,從而也形成了回回人“亦農亦商”的經濟特徵。
設在雅安的“茶馬司”就在名山。現在,這是全國唯一保留下來的茶馬司。名山茶馬司遺址現在是一座赭紅色的建築,凝重的色彩和古樸的建築風格在周圍水泥建築的襯托下顯得十分肅然,大門上黑底金字“茶馬司”向過往行人彰顯著它曾經的身份。
我國第一次設立的茶馬司是在1074年(宋熙寧七年)的秦州(今天水)茶馬司。至今,在麥積山石窟東崖26窟左壁留有宋元祐黨人開熙河路大將王韶上奏:“西人所嗜者惟茶,當以馬至邊貿易,因置茶馬司”的刻畫。
實際上,天水茶馬交易始於唐代。唐之初,國力強盛,版圖遼闊,牧馬發展迅速。但經安史之亂后,唐王朝開始衰落,牧馬監喪失不少。朝廷開始與幫助平定安史之亂的西域回紇族“以馬易茶”,可謂此是茶馬交易之始。宋朝勢弱,產馬地被吐蕃、西夏、金遼佔據不少,以茶易馬成為加強國防建設的重要政策。據記載,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朝廷曾用唐銀10萬兩在秦州買馬,並在秦州、古渭、永寧寨、原州等地設置茶馬交易市場。每年要從京城支銀4萬兩,運出綢絹75000匹以充馬價,買良馬8000匹。可見交易量之大。由於馬為重要軍需物資,茶馬交易在明清時期又得到發展。明洪武五年(1375年)在秦州又設立了茶馬司,並嚴格茶葉經營管理。據《明律》載:“私茶出境與關隘失察者,並凌遲處死。洪武時駙馬都尉歐陽倫使西域,因犯私茶,賜死罪。”明代茶官還經常持金牌到各地巡視茶葉採運情況。清初,在茶葉管理上沿用明律,其中有明令規定:“凡通接西番關隘處所,撥官軍巡守,遇有夾帶私茶出境者,拿解治罪,番僧亦許沿途官司盤驗,如有夾帶奸人私茶,則茶貨入官,伴送夾帶人送官治罪”。康熙四十三年以後,管理雖有放鬆,但也只允許出界人帶茶不多於十斤,如驢馱車載,乃按私茶治罪。同治十三年(1874年)陝甘總督左宗棠制定了茶葉經銷試行章程8節,規定茶葉採用均先辦引票,待茶葉運蘭州檢驗後方可行銷。
由於南茶北運,西北各地馬匹南行,形成了延續400多年的秦州茶馬古道。(圖2)清朝末年,天水輸入茶葉的路線有:臨邛磚茶,由臨邛經成都、綿陽、廣元、寧強、漢中、天水至蘭州。綠茶在四川邛來、灌縣、大邑,在成都集中后,轉寧強、漢中,再轉天水,以至運往蘭州;紫陽茶由南紫陽、西鄉、洋縣、漢陰裝大車或用牲口馱運,或以背負、肩挑,經漢中,雙石鋪、兩當、徽縣,到天水,分銷甘谷、秦安、清水及隴南各縣;巴山綠茶由四川西北部的安縣、北川、江油、平武運文縣碧口鎮,再經武都分運天水等地而至蘭州。據《天水縣誌》載:民國初,無論是漢中陝茶,或者是蜀地川茶等,都運至天水北關忠誠巷的幾家大茶莊,由此再分發各地。所以,古秦州歷來是茶馬古道上的集散地。
倚邦茶馬司起源於公元1845年,清朝宮廷皇家貴族為保證六大茶山海拔最高的倚邦正山貢茶供應,修建茶馬古道,並在倚邦老街設立茶馬司,負責貢茶採辦及管理茶馬互換交易,近百年來‘倚邦茶馬司’一脈相傳,遵循古法做茶陽光曬青蒸而成團石磨壓制馬幫馱之,專門供應清朝宮庭皇家貴族的品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