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輓歌
寫給死者的詩歌
輓歌(Elegy)是寫給死者的詩歌。由樂曲和歌詞兩部分組成。輓歌是古人送葬時所唱的歌,由樂曲和歌詞兩部分組成。春秋戰國時期,輓歌已經產生了。漢魏以後,唱輓歌成為朝廷規定的喪葬禮俗之一。與此同時,輓歌開始衝破送死悼亡的樊籬,有了更廣的應用範圍,許多士林名流耽愛輓歌。
至六朝時代,唱輓歌成為一時之風尚,許多名士藉此顯示其蔑視禮法、瀟灑不羈的風度。輓歌獨特的悲哀情調和凄麗的美學風格表達了士人以悲為美的美學觀念,也是他們獨具風神的生存哲學的詩意顯現。“儘管他們並沒有去選擇自殺—死亡,卻把經常只有面臨死亡才最大地發現的存在意義很好地展露了出來。他們是通過對死的情感思索而發射出來的生的存在。”(李澤厚先生語,同上)輓歌與輓歌詩的真正價值也就在於此。羅曼·羅蘭說:“每個人都要輪到去登上千古長存的受難的高崗。每個人都要遇到千古不滅的痛苦,抱著沒有希望的希望。每個人都要追隨著抗拒過死,否認過死,而終於不得不死的人。”(《約翰克利斯朵夫》,第3卷,《傅雷譯文集》,第7冊,頁415)因之,對生命消逝的詠嘆便成為文學藝術的一個永恆主題。這一主題在我國中古時代的輓歌和輓歌詩中有著生動的表現,千載以下,仍然令人回味悠悠。
輓歌的起源與發展
輓歌的“挽”字,本作“挽”。《正字通·車部》:“挽,輓歌。”“輓歌”,也就是“輓歌”。“挽”的意思是哀悼死者。《風俗通義佚文·服妖》:
靈帝時,京師賓婚嘉會,皆作魁 輓歌,酒酣之後,續以輓歌。魁,喪家之樂;輓歌,執紼相偶和之者。(《風俗通義校注》,頁568~569)
“紼”是牽引靈柩的繩索,又名引車索。《左傳·昭公三十年》:“先君有所助執紼矣。”杜預註:“紼,挽索也。”又《禮記·曲禮上》:“助葬必執紼。”鄭玄註:“引車索。”輓歌由牽引靈車的人邊行邊唱。歌手分列於靈車兩旁。陸機《庶人輓歌辭》:“靈轜動轇轕,龍首矯崔嵬。輓歌挾轂唱,嘈嘈一何悲。”(《陸機集·陸機集補遺》)歌手通常是從貴族子弟中選拔出來的優秀少年,稱為“挽郎”。“挽郎”,又稱“挽僮”。《藝文類聚》卷一六引晉人左棻《萬年公主誄》:“挽僮齊唱,悲音激摧。”《宋書》卷一五《禮志二》:“有司又奏依舊選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為挽郎。”做挽郎的人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名聲嘉美,英俊可愛。《世說新語·紕漏》四:
任育長年少時,甚有令名。武帝崩,選百二十挽郎,一時之秀彥,育長亦在其中。王安豐選女婿,從挽郎搜其勝者,且擇取四人,任猶在其中。童少時,神明可愛,時人謂育長影亦好。
第二,博通諸藝,富於才情。《魏書》卷七一《裴叔業傳》附《柳遠傳》:
字季雲。性粗疏無拘檢,時人謂之“柳癲”。好彈琴,耽酒,時有文詠。為肅宗挽郎。
因此,為皇室貴族或高官顯宦當挽郎,這在中古社會是一件很值得誇耀的事。
有喪而歌者,或曰:“彼為樂喪也,有不可乎?”譙子曰:“《書》云:‘四海遏密八音。’何樂喪之有!”曰:“今喪有輓歌者,何以哉?”譙子曰:“周聞之;蓋高帝召齊田橫,至於屍鄉亭,自刎奉首。從者挽至於宮,不敢哭而不勝哀,故為歌以寄哀音。彼則一時之為也。鄰有喪,舂不相,引挽人銜枚,孰樂喪者邪?”
此文下,劉孝標復云:“按《莊子》曰:‘紼謳所生,必於斥苦。’司馬彪注曰:‘紼,引柩索也。斥,疏緩也。苦,用力也。引紼所以有謳歌者,為人有用力不齊,故促急之也。’《春秋左氏傳》曰:‘魯哀公會吳伐齊,其將公孫夏命歌《虞殯》。’杜預曰:‘《虞殯》,送葬歌,示必死也。’《史記·絳侯世家》曰:‘周勃以吹簫樂喪。’然則輓歌之來久矣,非始起于田橫也。然譙氏引禮之文,頗有明據,非固陋者所能詳聞。疑以傳疑,以俟通博。”
東晉學者干寶亦云:輓歌,是喪家的音樂,是手握牽引靈車繩索的人一起合唱的歌。輓歌的歌辭有《薤露》、《蒿里》二章,是漢代田橫的門客寫的。當時田橫自殺,門客哀悼他,就悲哀地唱起來了。歌辭的意思是說人就象薤上的露水,容易曬乾滅亡,又以為人死了靈魂回歸到泰山南邊的蒿里。所以有這兩章。
原文:
輓歌者,喪家之樂;執紼者,相和之聲也。輓歌辭有《薤露》《蒿里》二章,漢田橫門人作。橫自殺,門人傷之,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晞滅,亦謂人死精魂歸於蒿里,故有二章。(《搜神記》卷一六)
正如劉孝標所言,輓歌的習俗由來已久。《左傳·哀公十一年》:“將戰,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杜預註:“《虞殯》,送葬歌曲,示必死。”《晉書》卷二O《禮志中》載:
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紼者輓歌。新禮以為輓歌出於漢武帝役人之勞歌,聲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雖音曲摧愴,非經典所制,違禮設銜枚之義。方在號慕,不宜以歌為名,除不輓歌。摯虞以為:“輓歌因倡和而為摧愴之聲,銜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眾。雖非經典所載,是歷代故事。《詩》稱‘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為名,亦無所嫌。宜定新禮如舊。”詔從之。
摯氏所引出自《詩經·小雅·四月》,而《搜神記》所說的《薤露》,其名始見於《宋玉對楚王問》:“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文選》卷四五)這些情況表明,遠在春秋戰國時期,輓歌就已經產生了。輓歌並非某個人的創造,而是來自民間的勞動之歌。輓歌產生於漢武帝時代之說固屬虛妄,但“役人之勞歌”確是其淵源所自。俞曲園釋《荀子·成相篇》“請成相”一語曰:“蓋古人於勞役之事,必為歌謳以相勸勉,亦舉大木者呼邪許之比,其樂曲即謂之相。‘請成相”者,請成此曲也。”(《諸子平議》卷一五“請成相”條)牽引靈柩(古代王侯的靈柩大而重)乃“勞役之事”,輓歌自然也屬於“勞役之歌”,悼亡之悲與勞役之苦在輓歌的調子中合為一體,使其比一般的勸勉性的勞動歌謳更為凄涼。
如《晉志》所言,漢魏以來,唱輓歌是朝廷規定的喪葬禮俗之一。《宋書》卷五一《劉道規傳》:“及長沙太妃檀氏、臨川太妃曹氏后薨,祭皆給鸞輅九旒,黃屋左纛,轀輬車,輓歌一部,前後部羽葆、鼓吹,虎賁班劍百人。”可見輓歌是當時規定的一種喪葬禮儀,且已相沿成俗了。劉敬叔《異苑》卷六:
琅琊王騁之妻陳郡謝氏,生一男,小字奴子。經年後,王以婦婢招利為妾。謝元嘉八年病終。王之墓在會稽,假瘞建康東崗,既窆,反虞輿靈,入屋,憑幾,忽於空中擲地便有嗔聲,曰:“何不作輓歌?令我寂寂上道耶?”騁之云:“非為永葬,故不具儀耳。”
“永葬”,即恆葬,也就是正式的喪葬。這樣的葬禮,是必須唱輓歌的,而臨時性的喪葬(北方南渡的僑民在死後大都採取臨時性的喪葬),則可以不要輓歌。
在漢代,輓歌系樂府之一部。《文心雕龍·樂府》:
至於軒歧鼓吹,漢世鐃挽,雖戎喪殊事,而並總入樂府,
“鐃”是鐃歌,屬軍戎之樂;“挽”是輓歌,乃喪葬之樂。對輓歌之入樂府,西晉·崔豹《古今注》卷中《音樂第三》:
《薤露》《蒿里》,並喪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作悲歌,言人命如薤上露,易晞滅也。亦謂人死,魂魄歸於蒿里,故用二章。其一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復落,人死一去何時歸!”其二曰:“蒿里誰家地?聚斂魂魄無賢愚。鬼伯一何相摧促,人命不得少踟躇。”至孝武時,李延年乃分二章為二曲。《薤露》送王公貴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為輓歌。亦謂之長短歌。言人壽命長短定分,不可妄求也。
李延年為西漢樂府協律都尉,武帝時代的著名藝術家。他“性知音,善歌舞”,“每為新聲變曲,聞者莫不感動”(《漢書》卷九七上《外戚傳·孝武皇后》)。經他改造后納入樂府的《薤露》《蒿里》,即屬於“新聲變曲”。對這兩個樂府詩題,後世作家如曹操、曹植等人,並有擬作(見《樂府詩集》卷二七《相和歌辭二》),藉以表現新的生活內容。
從東漢開始,輓歌衝破了送死悼亡的樊籬,應用範圍越來越廣。許多士林名流耽愛輓歌,不僅送葬的時候唱,飲宴遊樂的時候也唱。前引《風俗通義·服妖》之記載也足以說明這一點。又《後漢書》卷六一《周舉傳》:
(永和)六年三月上已日,(大將軍梁)商大會賓客,燕於洛水,舉時稱疾不往。商與親暱酣飲極歡,及酒闌倡罷,繼以《 露》之歌,坐中聞者,皆為掩涕。太守張種時亦在焉,會還,以事告舉。舉嘆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殃將及乎!”
至魏晉南北朝,此風大盛,成為一時名流達士的習尚:
張湛好於齋前種松柏;時袁山松出遊,每好令左右作輓歌。時人謂“張屋下陳屍,袁道上行殯”。《世說新語·任誕》四三)
張驎酒後,輓歌甚苦。桓車騎曰:“卿非田橫門人,何乃頓爾至致?”(同上,四五)
張湛(小名叫驎,見本條劉孝標註)的舉動乃是對儒家縉紳禮儀的逆反,溢盪於其間的任性而動、崇尚自由的精神,充分顯示了當時知識分子對藝術的濃厚熱情和對於人類情感的自在自為、無拘無束的渲染與把握。《北齊書》卷四八《外戚列傳·尒朱文暢傳》附《尒朱文略傳》:
繫於京畿獄。文略彈琵琶,吹橫笛,謠詠,倦極便卧唱輓歌。
文略的行動使人很容易聯想起嵇康臨刑彈琴的事故(當然具體背景不同)。又《晉書》卷二八《五行志中》:
海西公時,庾晞四五年中喜為輓歌,自搖大鈴為唱,使左右齊和。
此類任誕之舉,在當時是非常令人稱羨的。而輓歌的愛好者,一般都具有出色的音樂修養和深湛的藝術鑒賞力。如袁山松“衿情秀遠,善音樂”(《晉書》卷八三《袁瓌傳》附《袁山松傳》);另一位唱輓歌的高手桓伊乃晉代最傑出的音樂家之一。《世說新語·任誕》四三劉孝標註引《續晉陽秋》:
袁山松善音樂。北人舊歌有《行路難曲》,辭頗疏質。山松好之,乃為文其章句,婉其節制。每因酒酣,從而歌之,聽者莫不流涕。初,羊曇善唱樂,桓伊能輓歌,及山松以《行路難》繼之。時人謂之“三絕”。
又《宋書·范曄傳》:
曄與司徒左西屬王深宿廣淵許,夜中酣飲,開北牖聽輓歌為樂。義康大怒,左遷曄宣城太守。少好學,博涉經史,善為文章,能隸書,曉音律。善彈琵琶,能為新聲
這些傑出人物對輓歌表現出特別的賞愛,一個重要的原因即在於它具有獨特的美學情調。《毛詩序》云:“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文選》卷四五)詠歌之美是無限的,它能夠淋漓盡致地傳達和表現精神世界的天風海濤和輕漪微瀾。而輓歌這一詠歌形式的抒情性特彆強,尤其長於抒發悲哀的情調,這種情調正符合士人以悲為美的審美觀念。
陶潛《輓歌》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
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
魂氣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嬌兒索父啼,良友撫我哭。
得失不復知,是非安能覺!
千秋萬歲后,誰知榮與辱。
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
陶淵明的詩明白如話,造句雖淺而涵義實深,雖出之平淡而實有至理,似枯而實腴,自然而有妙趣。
其二∶
昔在無酒飲,今但湛空觴。
春醪生浮蟻,何時更能嘗。
餚案盈我前,親舊哭我傍。
欲語口無音,欲視眼無光。
昔在高堂寢,今宿荒草鄉。
一朝出門去,歸來夜未央。
這首詩寫的是人死後從入殮到停屍家中受祭奠的情形。緊接上篇,活著的時候,想喝酒杯常空。如今,在祭奠的案桌上,酒盈杯,餚擺滿。想喝不能喝,想吃不能吃。親人扶著棺柩哭,我口無音,眼無光。一旦出門去,葬在荒郊野外,長眠地下,暗無天日,與這個世界永別了。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
嚴霜九月中,送我出遠郊。
四面無人居,高墳正嶣嶢。
馬為仰天鳴,風為自蕭條。
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
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
向來相送人,各自還其家。
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這首詩通篇寫送葬下葬的過程,突出寫了送葬者。把墓地的環境、氣份寫得歷歷在目,把送葬者的表現也寫得合情合理。最後說:“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意思是說人死後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把屍體託付給大自然,化作大山腳下的一杯土,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誰也無可奈何這樣的命運。陶淵明這樣豁達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