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跌幅限制

抑制過度投機行為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簡介


漲跌幅限制(Price limit)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除此之外,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關於漲跌幅限制的效果,學術研究並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漲跌幅限制的提倡者聲稱漲跌幅限制有兩種屬性來減少期價的波動率。第一,顧名思義,漲跌幅限制設置了漲停板和跌停板,每日的期價必須在漲跌停板之間波動。第二,漲跌幅限制提供了一個冷卻期,給投資者提供時間去理性地重新估計期價。Greenwald and Stein(1988)指出,由漲跌幅限制觸發的價格截斷可以給交易者提供足夠的時間去分析信息,從而減小市價的不確定性,並且減輕信息不對稱程度。Goldman and Sosin(1979)提出,當市場不確定時交易的暫停能夠提高市場的效率。其他支持者聲稱漲跌幅限制抑制過度反應,但不會幹涉交易行為。Greenwald and Stein(1991)證明,當市場高度不確定時,支配市場的是雜訊交易,雜訊交易者對新的信息傾向於過度反應。交易的暫停可以冷卻不必要的過度反應,並給交易者提供足夠多的時間獲取信息和重新估計價格。
漲跌幅限制--漲跌限制起源於漲跌停板。而“漲停板”或“跌停板”,其說法起源於過去國外交易所在拍賣時,以木板敲擊桌面來表示成交或停止買賣,此法運用到股市中,就是當股票價格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叫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過,在漲限價或跌限價上並不停止買賣,交易繼續進行,只是價格不變而已。一般情況下,為了避免股票的過分波動與投機,有關部門才會設立漲跌幅度

特殊情況


但是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4、股改后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併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具體情況


分析研究

相關規定

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歐美等發達國家證券市場大多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規定。在中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曾實行過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但股價的暴漲暴跌很難控制。歷史上也曾出現過延中實業(現方正科技,600601)、申華實業(現華晨集團,600653)、東北電(現ST東北電,0585)等股票一日漲幅超過100%的情況,也有過如西南葯業(600666)等一日暴跌超過50%的情況。因此,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都曾實行過5%和10%兩種的漲跌幅限制制度。中國上海、深圳兩交易所實行的是10%的漲幅限制,其具體內容是: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的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於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計算公式為: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1±10%)。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0.01元,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託為無效委託,交易所作自動撤單處理。例如:深發展(0001)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17.81元,則其今日漲跌幅限制為:跌停板17.8×0.9=16.029,四捨五入後為16.03元;漲停板17.81×1.1=19.591,四捨五入後為19.59元;在16.03元-19.59元之間的委託均為有效委託,而低於16.03元和高於19.59元的委託則為無效委託。
自1998年4月起,中國證監會對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實行特別處理,即ST,其股票漲跌幅限制為5%。計算公式為: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1±5%),計算方法同上。
另外,對於PT類的股票,其漲幅限制為5%,跌幅則沒有限制。
對於兩市原有的老基金和各地證交中心掛牌交易的基金經過清理規範後上市的證券投資基金,在其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其上市時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30%,即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1±30%),次日起漲跌幅限制為前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
漲跌幅限制最直接的作用是對市場一天之內的暴漲暴跌進行抑制,預防短期市場風險,但另一方面,漲跌幅限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助漲助跌作用,同時也容易受到大資金的控制。總體上看,漲跌幅限制只能改變短期大盤和個股走勢,對中長期市場的波動沒有太大的影響。

不利影響

第一,波動率溢出假設表明,漲跌幅限制不但不能減少波動率,反而會引起波動率在漲跌停后的較長一段時期內蔓延,亦即漲跌停后至少幾個交易日的波動率是增加的,因為漲跌幅限制阻止了大幅的日內價格波動並妨礙了指令不平衡的即時糾正。波動率溢出假設被Kyle(1988)and Kuhn,Kurserk,and Locke(1991)所實證支持。
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第二,價格發現延遲是另外一個由漲跌幅限制引起的代價高的問題。價格發現延遲假設表明,漲跌幅限制預先設定了價格上下運動的範圍,一旦漲跌停發生,交易通常不活躍甚至不能成交,直到期價允許的變動範圍得到修改,這造成對價格發現過程的干涉。對期價運動強加約束后,期貨合約在漲跌停當天也許不能到達它的均衡價格,從而價格發現被延遲。如果漲跌停板阻礙價格運動,則期貨價格必須等到下一個交易日,來繼續朝著它們的真實價格方向運動。Grundy and McNichols(1989),Brown and Jenningo(1989),and Dow and Gorton(1989)通過論證得出:只有通過交易,信息才能被揭示和傳遞。Fama(1989)指出,暫停交易延遲了價格向基本價值的調整。價格發現延遲假設被Lehmann(1989),and Lee,Ready, and Seguin(1994)所支持。
第三,交易干涉假設表明,漲跌幅限制會幹涉交易。一旦期貨價格漲跌停,則合約就會變得缺乏流動性並且隨後幾天的買壓和賣壓會更重。這意味著,一般情況下在期貨合約漲跌停后的幾天內成交量將會更高。

擴版必要性

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中國期貨市場的穩定措施。從國際經驗看,新興金融市場為了防止過度投機,多數採用漲跌幅限制措施,而且隨著市場的發展,漲跌停板幅度一般會逐步放寬(簡稱擴板)。中國股市的風險控制措施,就沿用了這一思路。其實期市的發展也可以借鑒這種經驗,根據市場發展的具體情況,逐步地有節奏地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從而促進市場更健康地發展。那麼,對於大商所的黃大豆1號、豆粕期貨合約3%的漲跌幅限制,有沒有必要擴板?看了下面的幾組數據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就以9月大豆合約為例,從2004年4月16日到6月17日,共40個交易日,發生了8次封漲跌停的情況,占交易日的20%;2003年10月14日在牛市暴漲中發生了強行平倉事件,事隔才半年多,於2004年5月17日又發生了一回強行平倉事件,此次是處於牛市的深幅回調中。可見,3%的漲跌幅限制已經不再適應當前的市場狀況了,必須擴板。當然,不難通過實證來論證漲跌停板幅度太小造成的不利影響:波動率溢出、價格發現延遲和交易干涉。根據大豆和豆粕期價的波動特性,筆者認為當前2%的擴板幅度是比較穩健的。
事實上,如果繼續保持3%的漲跌幅限制,就會使漲跌停頻繁發生,使之不再是小概率事件,帶來許多不利影響。
第一,波動率溢出使得漲跌停後幾天內期價大幅波動,使交易所、期貨公司和投資者風險控制難度加大。第二,價格發現延遲削弱了期貨市場的定價功能,而價格發現的速度是衡量一個交易所能否成為定價中心的重要標準。第三,交易干涉使得願意交易的交易者不能成交,不願意強平的頭寸被迫強平,從而有失公平。一旦封漲跌停,止損單無法執行,容易導致客戶穿倉。想做套保的客戶,也無法執行既定方案。更糟糕的是,許多套利盤在三個連續漲跌停中被強平掉一條腿,使套利交易被迫變成單邊交易,風險迅速放大。大豆、豆粕的套利盤不敢做大,其中擔心被強平就是一個重要原因。

應對措施

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漲跌停板幅度的擴大,必然對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以及投資者的風險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交易所要對期貨經紀公司的保證金密切監控,防止日內由於價格劇烈波動而發生穿倉事件。期貨經紀公司則要引導客戶控制好倉位,尤其是進出頻繁的日內交易者。並要求保證金不足的客戶及時追加足額保證金,追加的數額應該根據新的漲跌停板幅度和當時的市場狀況而定。投資者在做大豆和豆粕的交易時,倉位應該比以前適度降低,以減小期價劇烈波動帶來的風險。套利者可適度增加倉位,因為被強平的風險已經減小。

買入股


一要注意波段操作,追求利潤更大化。掌握一種應手的指標,緊盯手中個股,在其出現相對階段頭部的時候賣出,等待回落到相對底部時再買回來,有經驗和有條件的投資者,甚至可以每日做部分T+0操作。如果運用得當,在同一時間段內,在同一股票上,可以比一直持股不動多獲得30%以上的收益。
二要注意熱點轉換,學會見風使舵。每一波大的行情的啟動,都是先由局部熱點帶動起來的。善於觀察,注意思考,跟上熱點,捉住領頭羊,就會獲得更大的收益。每當行情進入亢奮階段,必定是其他熱點開始輪換、各領風騷的時候。此時,應適時換股,踏准節奏,才能爭取到最大收益。
三要注意突發事件,學會當機立斷。在行情運行過程中,如果遇到突發事件,一定要審時度勢,當機立斷。此時稍有猶豫,就會錯過時機。突發事件的出現無非是兩個方面:一是利空,足可以影響大盤趨勢的利空出現之後(如突發的地質自然災害等),要爭取在第一時間內離場。如果不能在第一時間內離場,也要在事件出現之後的反彈時,堅決離場;二是突然有利好出現,這時可以及時殺入,力爭從中分杯羹。
四要注意持股信息,做到先人一步。要對自己持股的公司信息密切關注,一旦出現足以影響其股價走勢的消息后,立即據其消息狀況,及時作出抉擇。
五要注意突然放量,做到落袋為安。手中持有的股票,在行進到一定的上升階段之後,突然放出巨量,當日換手率達到20%以上,大多數情況下是主力出貨離場,此時散戶也應該及時離場觀望。有時出現這種情況之後,股價還會有一定的漲幅。即使這樣,也沒必要冒險非要吃到這最後一塊利潤。股市裡永遠不缺少機會,安全地落袋為安,保存勝利果實才是上策。
六要注意高開低走,時刻準備離場。持有的股票在連續的上升途中,突然有一天大幅高開(一般在5%以上),繼而不斷有大的拋單湧出,並且在開盤后的1個小時內,幾次上沖不能突破高開的價格,此時應該高度警惕,這極有可能是主力在高開出貨。如果此時你不能及時離場,該股收盤時出現實體陰線或是中陰線,次日再一低開,就會有8%左右的利潤化為烏有。
七要注意好日子的蒞臨,清倉過節。大多數股民都有一個節日情結,熱切期盼股市能在好日子裡,走出一番波瀾壯闊的節日行情,讓股市和喜慶的節日一樣,紅紅火火。可是,股市的運行有著自己的規律,與國家的大政方針和經濟發展狀況有關,不會與是否是喜慶的日子有關。總結自己炒股十幾年的經歷,我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遇到好日子來臨的時候,不但不要盲目憧憬股市的節日行情,反而應該審時度勢,結合有關技術指標給予的提示,提前清倉出來,給自己的身心放個假,以輕鬆愉悅的心情過節,似乎才是上策。這方面的例子頗多,比如舉國歡慶的香港回歸時的股市,百年奧運蒞臨時的股市等。
八要注意跳空缺口,適時迴避補缺。我們常常會遇到這種情況,正在上升通道運行的股票,忽然有一天出現向上的跳空缺口,幅度在5%左右。這時,我們就應該加以關注,這往往是機構搶盤所致。此後必有一個再次回補缺口、徹底洗盤的動作,約在三到五天完成。有經驗的投資者是不會忽視這個20%左右的跳缺回補的過程的。一般是當日跳空高走,次日順勢沖高震蕩,以後逐漸回落,直至完全補缺。大家應該在其沖高過程中適時減倉,爾後在缺口附近撿回,以求利潤的最大化。倘若對其不予理睬,就會成為股市過山車上的乘客,只會得到一時的紙上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