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府
普洱府
徠普洱府,清雍正七年(1729年)分車裡宣慰司所轄的江內六版納地置,屬雲南省。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寧洱縣為府治所,由元江分府升格為府,因駐地為普洱(“普洱”地名來源於當地哈尼族語言中“水灣寨”的漢語讀音,2007年因思茅市改稱普洱市,普洱縣改稱寧洱縣),故而叫做普洱府。乾隆元年(1736年)曾領江外六版納各土司,轄境約今雲南省普洱市部分縣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及寮國豐沙里省。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廢。
普洱市轄1個市轄區、9個自治縣(思茅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景東彝族自治縣、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西盟佤族自治縣)。
普洱市位於祖國西南邊疆,與越南、寮國、緬甸三國接壤,國境線長 486公里。普洱市是雲南省滇西南通往東南亞各國的交通要道。其府、廳、州、縣建置歷史悠久,普洱府行政區劃及政權設置經歷了若干次重大調整演變,由小而大,由遠及近,形成今天的普洱市。它包含著千百年歷史發展的曲折進程,記錄了普洱各民族改造自然、創造歷史的光輝業績,象一座高矗入雲的豐碑,鐫刻著普洱各族人民與全國人民共同締造一個統一多民族繁榮穩定國家的不朽篇章。
普洱府
《雲南各族古代史略》新石器時代遺址分布圖標註有:孟連岩穴遺址;瀾滄江流域及其臨近區域有:濮、越、氐羌族群先民遷徙生活原始部落遺址。記載說明,早在新石器時代,普洱世居少數民族的先民們就在普思沿邊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
秦朝,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度,雲南開始在滇中主要通道設郡、置吏。《後漢書.西南夷.哀牢傳》載:“哀牢西南有不少散在溪谷、絕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來未嘗交通中國的原始部落”。
東漢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哀牢王國歸附東漢王朝,東漢王朝置哀牢、博南二縣,割益州西部都尉所領六縣,新置永昌郡,脫離益州郡,成為獨立行政區劃。今普思沿邊區域屬永昌郡哀牢地,其瀾滄江流域以東地帶有濮子部,瀾滄江流域以西地帶有望部和茫部(茫天連),諸部族各居山川,地廣人稀,有歸屬而無建置。
三國建興三年(225年),諸葛亮南征,平定南中益州、牂牁、越嶲、永昌四郡后,為鞏固蜀國對南中統治,諸葛亮集中力量恢復郡縣制度,將原南中五郡調整為鍵寧、朱提、雲南、永昌、興古、越嶲、牂牁七郡。在邊疆少數民族集居區域加密設治,中原漢族政治、經濟、文化影響逐漸向西南邊疆推移。《中國歷史地圖集》載:永昌郡轄境劃出部分區域新擴拓郡縣。普思沿邊區域仍屬永昌郡南部地區,在這次新擴拓郡縣中雖未直接設治,但“洗馬河”及“孔明山”等地名,有其深遠的歷史意義:一是對諸葛亮處理西南邊疆少數民族關係的評價;二是反映西南邊疆各族人民期盼設治的願望。
唐朝,貞元十年(794年)唐王朝與南詔和盟后,南詔以“六詔合一”,統一大理洱海地區,並向周邊地區拓展。南詔政區為六賧,八節度。其賧為重鎮,節度為外府。八節度即:雲南、拓東、寧北、鐵橋、永昌、開南、銀生、麗水。開南節度管轄:威遠城(景谷)、柳追和城(鎮沅)、奉逸城(普洱)、利潤城(勐臘)內有鹽井一百多所,派兵駐守。銀生節度管轄:“茫乃道(景洪)並黑齒等類十部落皆屬焉”。乾符六年(879年)《新唐書、南詔傳》載:“有十賧、六節度、二都督。”其間,開南節度並於銀生城,據《中國歷史地圖集》,銀生節度轄:銀生城(景東)、開南城(文井)、威遠城(景谷)、奉逸城(普洱)、利潤城(勐臘)、柳追和城(鎮沅)、茫乃道(景洪)、通蹬川(墨江)、河普川(江城)、羌浪川(越南萊州)、送江川(臨滄境內)、邛鵝川(瀾滄)、林記川(緬甸孟艮)。相當於今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緬甸景棟、寮國北部、越南萊州。大理國統治時相差不大。
公元1254年,雲南歸附元朝,政區中心由大理遷址昆明。雲南在大理五個區域基礎上設立五個總管府,即大理總管府,善闡總管府、北路總管府、中路總管府、南路總管府。總管府下視其人戶勢力大小設萬戶、千戶、百戶遞相統轄,總計有萬戶府十九個。其間,大理總管府下設景東千戶府轄開南州(文井)、干遠州(鎮沅);南路總管府下設元江萬戶府轄他郎(墨江)二千戶所。
至元十三年(1276年)雲南行中書省建立,“雲南”正式作為省級行政區域名稱,治所從大理遷至昆明,為當時全國十一省之一。省下設路、府、州、縣。在邊疆民族地區路、府以下設置部族首領政權,實行“以土官治土民”的土司制度,封贈各民族首領以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詔討使、長官等職,並在各少數民族聚居府、州、縣,設立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土官職,使之對本民族實行直接統治。中央王朝只要控制土長酋首,就可以實施有效統治。元朝建置《元史、本紀》載:“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雲南行省所定路、府、州、縣:上路二、下路十一,下州四十九,中縣一,下縣五十。”今普洱市境內,景東府轄開南州(文井)、威遠州(景谷)、干遠州(鎮沅);元江府轄馬籠他郎長官司、因遠羅必甸長官司,普日部(寧洱)、思摩部(思茅)、步騰部(普文)、步竭部(寧洱境內)、設棲部(元江墨江間)、你陀部(元江墨江間)、羅丑部(普洱西部)、羅佗部(寧洱西南)、台威部(景洪北部)、台陽部(小勐養);順寧府轄木連路;車裡總管府轄木來府(勐海)。
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雲南行中書省為雲南承宣布政使司(行政)、都指揮使司(軍事)、提刑按察使司(司法)省級三司機構。省下改路為府,更置州縣,設置衛所。在內地建立府、州、縣,府有三等:糧二十萬石以上者為上府,二十萬石以下者為中府,十萬石以下者為下府。府以下為州,州分直隸州、散州二種,直隸州直接隸屬於承宣布政使司,散州隸屬於府。府州之下為縣,縣也有三等:兩十萬石以上者為上縣,六萬石以下者為中縣,三萬石以下者為下縣。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建立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長官司以及名為“御夷”的府州。同時,實行“土流兼治”、“府衛參設”的措施,加強封建集權統治。根據邊疆各少數民族政治經濟情況,在省以下各級政權機構中分別有:只設流官、土流並設和只設土官三種。“流官”,是中央王朝派出直接統治的官吏,有一定任職期限;“土官”是中央王朝封任當地“土酋”或有“威信”的人為官吏,經王朝封任,給予符印,准其世襲。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多於原官授職,給予符印,准以世襲。
今普洱市境內,景東府為土流並設府,鎮沅府為設土官府,各土司及御夷府州只設土官。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景東府置衛所,安排軍屯,兼理民事,逐步實施改土歸流,在距府城一定距離的關隘要衝之地設巡檢司分治兩處。一處是景東府北七十里三岔河巡檢司;二處是景東府北一百六十里保甸巡檢司。景東府城設城堡,城北羅伽甸村、古地村設關哨,為軍事要地。景東府北設景東驛,府城北六十里設板橋驛,均為郵傳驛鋪。凡設巡檢司、驛站、城堡之地,安置人戶逐漸繁盛,後來發展成為集鎮;而鋪、哨及屯寨則發展成為村落。此時,大批漢族人口開始遷入景東,逐步改變漢少夷多的狀況,漢族人戶成為居民的主要成份。明朝建置《明史、地理志》載:“雲南承宣布政使司,領府五十八、州七十五、縣五十五、蠻部六。后領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縣三十、宣慰司八、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三十三、卸夷長官司二。”今思茅境內,景東府轄威遠州(景谷);鎮沅府轄祿谷長官(恩樂)、者樂長官(新撫);元江府轄他郎寨長官司(墨江)、普日長官司(寧洱)、思摩甸長官司(思茅)、鈕兀長官司(江城);順寧府轄孟連長官司(孟連、瀾滄、西盟);車裡宣慰司。
清朝,順治十五年(1658年)清兵入滇改明代承宣布政使司為雲南行省,設總督。省以下為道、府、州、縣,由知府、知州、知縣執掌政事。之外另創廳制,廳有直隸廳、散廳二種,官制略同,直隸廳直接隸屬於省,散廳隸屬於府。雲南行政區劃《清史稿、地理志》載:“領府十四,直隸廳六、直隸州三,廳十二、州二十六,縣四十一。又土府一、土州三、土司十八。”
康熙三年(1664年),調元江通判分防普洱。清雍正五年(1727年)者樂甸長官司改置恩樂縣,隸屬鎮沅府。
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普洱府,為流官制;同年,將普洱通判移駐思茅,又在思茅兼設攸樂同知。雍正十三年(1735年)設思茅廳、寧洱縣。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於普洱府添設迤南道,道府同成。迤南道為兵備道,加兵備銜,稽查彈壓與邊防事宜,領普洱府、鎮沅府、元江府、臨安府。次時,在省、府之間有道,主管軍事和監察,並非行政分區,但後來逐漸演變為近似於行政區域了。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元江府、鎮沅府降為直隸州,元江府屬他郎廳、鎮沅府屬威遠廳改由普洱府管轄。至此,普洱府轄寧洱縣、思茅廳、他郎廳、威遠廳及車裡宣慰司。簡稱“一縣三廳一司”。普洱府建立后,中央加強了對邊沿地區的統治,漢族人口大量遷入西南邊疆,帶動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迅速發展,對改善民族關係、鞏固邊防發揮重要作用。
道光二十年(1840年),鎮沅直隸州改為鎮沅直隸廳,撤銷恩樂縣併入鎮沅直隸廳。
其間,英法殖民主義侵略中印半島,隨著越南、寮國、緬甸淪為英法殖民地,滇西南邊疆面臨帝國主義侵略的威脅,邊境形勢緊張,界務、商務交涉任務日益繁重,邊境鎮道職權急需加強,於光緒十四年(1888年)二月,置鎮邊直隸廳,由迤西道改隸迤南道。同年,清政府派普定左營駐防勐烈,為勐烈設官之始。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中法續議界務專條附章》,將中國領土勐烏、烏得划入寮國版圖。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勐烈左營管帶改為勐烈彈壓委員,軍政兼轄。
民國2年(1913年),雲南省實行裁府留道,普洱府裁撤後,廳、州一律改為縣,迤南道改稱滇南道,設觀察使。次時,已是辛亥革命之後,在省、縣之間的道,已經逐漸演變為近似於行政區域了,成為省、道、縣三級制。
民國3年(1914年)滇南道改稱普洱道,觀察使改稱道尹,並將道尹公署移駐思茅。民國5年(1916年)勐烈彈壓委員改為行政委員,為地方行政官員。民國15年(1926年)思茅惡性瘧疾流行,道尹公署移回普洱。
民國18年(1929年),國民政府通令廢道,實行省、縣兩級制。簽於雲南省西南邊境地區各縣界連越南、寮國、緬甸三國,涉外事務繁多,國防邊地關係密切,廢道后,雲南省特在騰衝設雲南省第一殖邊督辦公署,在普洱設雲南省第二殖邊督辦公署,處理涉外事務,同時兼辦行政要務。思茅設海關,陸路口岸區位優勢提高,對外交往及商業貿易興盛,有“金騰衝、銀思茅”之說。
民國18年(1929年),雲南省民政廳提議改置車裡、五福、佛海、鎮越、六順等五縣,擬撤銷寧江行政區及象明縣,變更墨江縣等級,籌設普文、江城兩縣,並添設大勐籠縣佐、鎮越移治易武。報經雲南省務會議議決試辦。其間,勐烈行政委員遵令積極籌備,將寧洱、墨江、元江三縣插花地出設縣,並擬定縣名為江城,於民國18年(1929年)12月17日啟用江城縣印章,宣告江城縣成立。
民國19年(1930年),根據《國民政府縣市組織法》、《雲南省政府縣市自治實施方案》改建新縣制,划編區、鄉鎮,成立區公所、鄉鎮公所,編定閭、鄰。民國23年(1934年)雲南省政府推行縣、區、鄉鎮、閭、鄰制。5戶為1鄰,設鄰長;5鄰為1閭,設閭長。農村20閭為1鄉鎮,設正副鄉鎮長;城市20閭為1坊,設正副坊長。10鄉鎮(坊)為1區,設正副區長。民國27年(1938年)廢除閭鄰制,整編保甲,推行縣、區、鄉鎮、保、甲制。《國民政府組織綱要》規定10戶為甲、10甲為保、10保為鄉鎮,15~30鄉鎮為區。甲設甲長;保置辦公處,設正副保長;鄉鎮置鄉鎮公所,設正副鄉鎮長;區置區公所,設正副區長。
民國21年(1932年)雲南省政府為保證政令暢通,選派要員定期分赴各地進行政務視察。民國30年(1941年)2月,雲南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在寧洱建立,其轄區為寧洱、思茅、景東、景谷、鎮沅、六順、江城、瀾滄、緬寧、雙江、車裡、佛海、南橋13縣;寧江、滄源2設治局。民國31年(1942年)改為雲南省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其轄區未變。次時,行政督察區由選派要員定期政務視察演變為省的派出輔助機構,近似於三級制。
民國35年(1946年)改為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其轄區為寧洱、思茅、江城、鎮越、車裡、佛海、南橋、寧江、六順、瀾滄10縣。墨江、鎮沅、景東縣屬雲南省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區。景谷縣屬雲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區。
1949年,雲南和平解放后,隨著革命鬥爭形勢迅猛發展,思普沿邊地區各縣先後建立人民政權,縣以下鄉鎮改為區,保改為村。1949年8月1日,思普區臨時人民行政委員會在寧洱成立;1950年4月16日,奉雲南省人民政府令改為雲南省寧洱區人民行政專員公署,轄區稱寧洱專區;1950年7月28日改為雲南省普洱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區稱普洱專區。根據西南軍政委員會《關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及建立民族聯合政權的意見》,1951年1月1日,普洱區各族人民代表大會在寧洱舉行,通過選舉組成雲南省普洱區各族聯合政府委員會,並舉行《民族團結誓詞》簽字儀式。
1952年1月1日,改為雲南省人民政府普洱區專員公署。1952年8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頒布實施,1953年1月23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允景洪成立,是雲南省第一個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的專區級自治區。1953年3月28日,經政務院批准普洱專區改為思茅專區,普洱專員公署改為雲南省思茅專員公署;
1955年5月,思茅專員公署由普洱遷址思茅。從此,思茅成為專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中心。1953年4月7日,瀾滄縣拉祜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是思茅專區較早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縣。1953年7月1日,內務部批准撤銷六順縣,轄區除整糯區劃歸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外,其餘部分劃歸思茅縣;1953年7月11日,內務部批准撤銷寧江縣,其中新營盤區、雅口區劃歸瀾滄縣,勐旺區、安康區劃歸佛海縣。1954年5月18日,政務院批准江城縣哈尼族彝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1954年5月31日,政務院批准從瀾滄縣劃出孟連、南佧兩區,於6月16日成立孟連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區人民政府。1954年8月1日~12日,雲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於更改歧視、侮辱少數民族地方名稱的決議》,孟連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區改為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區。1955年6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規定,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改為自治州,瀾滄、江城、孟連民族自治區改稱自治縣。1956年6月25日,雲南省人民委員會批准,由瀾滄縣劃出西盟山區成立西盟佤族自治縣籌備委員會;1963年9月14日,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35次會議通過,於1965年3月5日正式建立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委員會。
1957年10月19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思茅專區,所轄思茅、景谷、鎮沅、景東、墨江、江城等縣劃歸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轄;瀾滄、孟連、西盟等縣劃歸臨滄專區管轄;1958年3月3日,思茅專署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允景洪進行撤區擴州籌備工作中,發現有不當之處,撤區擴州決定沒有實施,思茅專區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建制仍然保留;1964年8月18日,國務院批准恢復思茅專區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建制。
1958年思茅專區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中,縣以下區改為人民公社,村改為大隊。1958年12月思茅縣撤銷,轄區併入普洱縣;1959年1月,鎮沅縣撤銷,其中大部分公社併入景谷縣、新撫劃歸墨江縣、德安劃歸普洱縣、者東劃歸新平縣管轄。上述兩縣撤銷於1960年9月1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03次會議通過。1961年3月27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5次會議通過,恢復鎮沅縣建制,除新撫、德安兩個公社末歸回外,仍轄原9公社1鎮區域。
1966年5月,思茅專區“文化大革命”開始,各級幹部被批判鬥爭,難於行使職權,政令不暢;1967年宣布“奪權”后機關工作陷於癱瘓,為穩定局勢,於1967年3月24日思茅專區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部隊進駐思茅專署機關接管地方政權。1968年9月13日,思茅專區革命委員會成立,軍事管制結束。1970年思茅專區縣以下實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大隊制。1971年1月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思茅專區改稱思茅地區,思茅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思茅地區革命委員會。1973年8月,中共雲南省委和雲南省革命委員會決定,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委員會和州革命委員會由省委和省革委直接領導,解除思茅地區革命委員會管轄州革委的領導關係,恢復民族自治州與地區同等行政地位。1974年思茅地區農村體制改革,縣以下恢復區、鄉、村制。
1978年5月9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雲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銷思茅地區革命委員會,改為雲南省思茅地區行政公署,作為雲南省人民政府派出機關,設專員代表省級政府管理轄區內工作,於1979年2月正式改稱。1979年7月30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墨江縣,於11月28日建立墨江哈尼族自治縣。1981年5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從普洱縣劃出原思茅縣轄區,恢復成立思茅縣人民政府,於1982年1月1日正式辦公。
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於1985年6月11日批准,撤銷普洱、景東、景谷縣,建立民族自治縣。12月15日,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建立;12月20日,景東彝族自治縣建立;12月25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建立。1993年3月25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思茅縣設立思茅市,行政區域不變,於11月8日~10日舉行思茅撤縣設市慶典。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思茅地區村級體制改革開始,至2000年12月全面完成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至此,思茅地區轄9縣1市,121個鄉鎮(其中民族自治鄉13個,鎮28個),995個行政村(其中村民委員會991個,街道辦事處4個)。
2003年10月30日,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思茅地區設立地級思茅市的批複》(國函[2003]113號),同意雲南省撤銷思茅地區,設立思茅市。原縣級思茅市行政區域為翠雲區行政區域。思茅市轄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景東彝族自治縣、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西盟佤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翠雲區。2004年4月17日,思茅撤地設市慶祝大會在思茅萬人體育館隆重舉行。
2006年1月2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思茅市十個縣區部分鄉鎮行政區劃的批複》批准,翠雲區撤銷雲仙彝族鄉和震東鄉,設立新的雲仙彝族鄉,轄原雲仙彝族鄉和震東鄉行政區域範圍。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撤銷把邊鄉,其行政區域併入磨黑鎮;撤銷鳳陽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寧洱鎮。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撤銷碧溪鄉、雙龍鄉和忠愛橋鄉,將原碧溪鄉、雙龍鄉和忠愛橋鄉的曼平、曼嘎、新聯3個村委會所轄行政區域併入聯珠鎮,並將原忠愛橋鄉的丙蚌、回龍、民興3個村委會劃歸通關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撤銷鐘山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威遠鎮;撤銷邊江鄉,其行政區域併入永平鎮。景東彝族自治縣撤銷永秀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大朝山東鎮;撤銷者后鄉,其行政區域併入文井鎮。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撤銷三章田鄉和者東鄉,設立者東鎮,轄原者東鄉和三章田鄉行政區域範圍;撤銷里崴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勐大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撤銷紅疆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勐烈鎮。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撤銷南雅鄉,其行政區域併入娜允鎮。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撤銷勐朗鎮、東朗哈尼族鄉和謙邁鄉,將東朗鄉與勐朗鎮合併,設置勐朗鎮,並將謙邁鄉看馬山、布老、包麥地3個村委會劃歸勐朗鎮;撤銷糯扎渡鄉,設立糯扎渡鎮,並將謙邁鄉竜山、謙邁、落水洞3個村委會劃歸糯扎渡鎮;撤銷新城鄉,其行政區域併入謙六彝族鄉。西盟佤族自治縣撤銷西盟鎮和莫窩鄉,設立勐卡鎮,轄原西盟鎮和莫窩鄉行政區域範圍。
2007年1月21日,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思茅市及相關縣區更名的批複》(國函[2007]8號),同意思茅市更名(恢復)為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更名為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思茅市翠雲區更名為普洱市思茅區。2月16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出《關於思茅市及相關縣區更名的通知》;3月8日,思茅市人民政府轉發《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思茅市及相關縣區更名的通知》;4月8日,第八屆中國普洱茶節、第二屆全球普洱茶嘉年華會、雲南省第二屆普洱茶交易會、思茅市恢復為普洱市慶典活動在思茅隆重舉行。普洱市轄思茅區和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景東彝族自治縣、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西盟佤族自治縣。至此,普洱市轄1區9縣,103個鄉鎮(其中鎮30個,鄉61個,民族自治鄉12個),居民委員會36個,村民委員會99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