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水利局
餘姚市水利局
餘姚市水利局成立於1955年10月,前身有餘姚縣農林水利局、水利局、水利電力局等不同稱謂,是主管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餘姚市水利局於1955年10月成立,曾分隸屬於餘姚縣實業科、建設科、縣水利委員會。隨著形勢的變化,它經歷了撤、並、恢復的機構改革。2001年根據《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餘姚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2001〕20號文),設置餘姚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水利局的前身有餘姚縣農林水利局、水利局、水利電力局等不同稱謂。
目前,水利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科、水電工程科、水政水資源科(市水土保持監督站)、財務管理科,同時餘姚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也設在市水利局內。有下屬單位17家。
(二)組織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劃;組織擬訂全市主要江河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四)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負責組織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和跨地區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的徵收制度;歸口管理全市節約用水工作;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部門間和地區間的水事糾紛調處。
(五)主管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承擔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承擔全市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城市地表水的水源建設責任;負責全市農村改水工作;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水資源保護規劃,提出水功能區劃分和水域排污控制的建議,有關數據和情況通報市環保局。
(七)組織建設和歸口管理農村小水電,負責綜合利用水庫水電站的開發和管理。
(八)歸口管理全市水利經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財務政策及水費、水資源價格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管理;對水利綜合經營實行行業管理。
(十)對全市水文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水利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和管理全市基層水利隊伍的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會務、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政務信息、網站管理、保密和宣傳報道、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衛生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掛市水土保持監督站、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取水許可、灘塗圍墾等水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負責對重點及專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主管水利行業政策調研和水利執法監督工作;協調和處理水事糾紛;組織培訓水政監察人員;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負責水費、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水環境保護費的管理使用;制定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和城鄉供水水源規劃;指導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監督管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市河道管理和河岸、堤防管護工作;承擔餘姚市農村改水工作。
(三)水電工程科
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協調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責任;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承擔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監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造價等工作的責任;負責水利行業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資質管理;承擔各類水利工程,負責重點及專項工程除險加固和大中型水庫控制運行及重點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責任;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小流域治理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海塗圍墾規劃、計劃,指導海塗圍墾建設和開發利用工作。
(四)財務管理科
制定全市水利年度資金安排和使用計劃;協助做好水利水電建設項目重點補助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的編製和審核;負責項目資金財政補助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制定水利行業各項經濟調節措施;負責編製財務預決算,按計劃調撥資金;主管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和監督管理;負責水利行業綜合經營及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局本級行政、工會、學會、專項資金專帳和其他有關帳務的會計、出納、財務統計等工作;指導財務人員、經營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五)組織人事科
本系統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工資、年度考核、黨務和專業技術人員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人才規劃、職工培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編製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計劃和水利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評審;負責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資年報統計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年檢、年審工作。
市水利局行政編製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幹部職數7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餘姚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核定事業編製3名,專職副主任享受部門中層正職待遇。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宜另行規定。
黃佰堅:局長,主持市水利局全面行政工作。
孫文氫 黨委書記、副局長,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政治思想、組織人事及老幹部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政務信息、水利改革、水利宣傳及局長委託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
聯繫:四明湖水庫管理局、海塗圍墾和海塘管理局、梁輝水庫管理局、陸埠水庫管理局。
張志中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書記做好信訪、工青團婦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局屬單位責任制考核、河道疏浚、水利科技、水利學會等工作。
分管:財務管理科。
聯繫:水利學會、工會、團委、婦委會。
毛洪翔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防汛抗旱、行政審批、水文、水資源、水政監察、河道綜合管理、農民飲用水、農村水利和水利普查等工作。
分管: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水政水資源科。
聯繫:水政監察大隊、農村水利管理處、水文站、蜀山大閘管理處、城區河道管理所。
徐泉雲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雙溪口水庫工程建設等工作。主持雙溪口水庫建設指揮部工作。
聯繫:雙溪口水庫管理局。
周玉燕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局長、書記分管紀檢、監察等工作。
聯繫:姚西北水管處、西上河水管處、姚江水管處。
黃金芳 黨委委員、海塗圍墾和海塘管理局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海塘管理、海塗圍墾、海塗開發和圍塗工程等工作。主持海塗圍墾和海塘管理局和圍塗工程指揮部工作。
邵建鋼 黨委委員、四明湖水庫管理局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四明湖水庫等工作。主持四明湖水庫管理局工作。
金文輝 總工程師,協助局長負責水利技術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規劃、計劃與建設、管理,招投標、小水電、安全生產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等工作。
分管:水電工程科。
聯繫:小水電管理中心、四明山水利(水電)管理處、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張百成 正局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機關後勤等工作。
祝家梁 正局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姚江幹流整治、白山頭區塊改造等工作。負責姚江幹流整治和白山頭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工作。
周錫南 副局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四明湖水庫環湖生態工程等工作。負責四明湖水庫環湖生態工程指揮部工作。
近年來,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人水和諧”要求,不斷開拓水利事業新局面。我市自2001年以來,水利建設資金投入達30億元,特別是2005年以來,每年投入近6億元資金全面提升我市水利條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水利工作:一是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二是農民飲用水工程;三是城市防洪工程;四是防汛現代化建設;五是水源工程;六是千里清水河道工程;七是節水灌溉工程;八是探索水利創新思路。在2001年,完成了水利水電建築勘測設計院、堰閘管理處、物資供應站、預製品廠等事業單位改制。目前,正按照效率優先、建管並重、權責統一的原則,通過定編定崗、管養分離、人員分流等途徑,推進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