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全切除術是指一側甲狀腺全部切除,並非將兩葉甲狀腺全部切除,是甲狀腺切除術的一種,另一種是部分切除。往往保留對側全部或部分甲狀腺組織,維持所需的生理功能。
甲狀腺切除術分全切除和大部份切除術。全切除適用於
甲狀腺癌及
惡性淋巴瘤。大部分切除適用於1.壓迫氣管、食管的
單純性甲狀腺腫;2.
結節性甲狀腺腫伴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或有疑惡性變者;3.較嚴重的甲狀腺機能亢進,經藥物治療一年左右無效者。
1.限於一側葉的多發性甲狀腺腺瘤。
2.佔據一側葉的巨大
腺瘤或
囊腫,使正常甲狀腺組織結構不復存在。
1.青年人患瀰漫性甲狀腺腫一般不宜手術。 2.手術后複發的病例。 3.有其他嚴重疾病者。 4.
甲狀腺未分化癌,有
淋巴結轉移者。 5.甲狀腺癌與氣管、頸部大血管粘連者。
麻醉禁忌
安全有效。
1.體位、切口、顯露 與甲狀腺次全切除術相同。
2.顯露甲狀腺 顯露甲狀腺后,分離切斷
甲狀腺懸韌帶,處理甲狀腺上極血管,繼而
結紮切斷甲狀腺中、下靜脈。處理
甲狀腺下動脈,將其結紮、切斷,在靠近
頸動脈內側,或採用囊內結紮法處理甲狀腺下動脈。
3.切斷甲狀腺峽部,於氣管前用彎止血鉗鈍性分離甲狀腺峽部,並將其切斷。
4.切除甲狀腺側葉,可由上極向下或由下極向上,也可由峽部切斷處起始分離甲狀腺背面。這時應仔細辨認
喉返神經和
甲狀旁腺,注意保護,勿使損傷。
5.
止血、縫合 徹底止血后,放置引流,逐層縫合,關閉切口。
甲狀腺大部份切除是治療單純性甲狀腺腫、甲狀腺機能亢進、
甲狀腺囊腫等有效手段。凡符合適應症者,應積極早日手術。但術后也有複發者,複發率在4-6%,多為40歲以下患者。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病人手術后 易發生眼球突出合併症。甲狀腺機能亢進能導致
流產、胎兒宮內死亡和
妊娠中毒,而妊娠又可使甲狀腺機能亢進病情加重,手術治療宜在妊娠早期(4-5月)施行,或分娩后再行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