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清點
資產清點
資產清點指清算組對公司各項資產和債權進行的盤點核查工作。
在我國股份制試點企業,資產清點主要是對以下資產和債權進行盤點核實:
(1)現金。在清算組接管公司資產和財務會計資料時,要根據現金日記帳的結餘數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如有不符,則需查明原因並更正差錯,然後辦理交接手續。公司內部各部門支取的備用金、周轉金不能作為庫存現金處理。現金清點包括對人民幣和外匯兌換券進行清點。
(2)銀行存款。首先了解公司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名稱、存款種類,再以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有差錯,應在會計交接前予以更正。未達帳項應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將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與銀行對帳單餘額調節相符。
(3)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對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的清點。其中,外埠存款的清點應結合在途物資和庫存材料的清點進行,以了解資金去向。銀行匯票存款的清點應查明委託書存根聯累計結餘金額。銀行本票存款的清點應查明銀行退回的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結餘的金額。在途貨幣資金的清點應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核對。
(5)應收帳款。應收款項包括由於銷售商品、材料,供應勞務以及辦理工程結算中應收回的帳款等,因為這部分主金處在業務周轉狀態下,作為公司債權,應當結合庫存商品、材料以及在建工程等項目進行清點。
(6)壞帳準備。主要核實其結餘數。
(7)其他應收款。需要對應收帳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備用金、各種賠款、罰款,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加以累計,以確定公司債權。
(8)在途物資。按照實際成本清點核實公司採購時已付款但尚未抵達入庫的各種物資。採購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按規定應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和進口物資應支付的關稅以及購入燃料油所支付的燒油特別稅。
(10)低值易耗品。按照實際成本,清點各種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實物。
(12)委託加工物資。按照實際成本清點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
(16)左廷工程。技工徑發生的實際支出清點資金和財產。
(17)無形資產。對計價入帳的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謄等無形資產進行清點。
(18)其他資產。包括待處理財產損益、固定資產清理和待攤的開辦費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