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機關
沂源縣人民政府是沂源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沂源縣人民政府縣長:張濤。
1.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者組織起草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文電,負責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來文來電,負責承辦縣委以及縣委部門、外縣(區、市)政府等來文來電,負責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來文來電。
2.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組織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講話以及其他綜合性文稿,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3.負責縣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統籌、縣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要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並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
5.承辦縣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審批。
6.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7.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調度掌握全縣工作情況,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對重要工作部署進行綜合協調。
8.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貫徹落實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的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並提出有關建議。
9.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10.負責收集、整理、報送重要信息和政務輿情;履行縣政府新聞發言人職責。
11.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12.負責縣政府重要行政決策程序運行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13.負責指導、協調市民投訴的受理和承辦等有關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群眾反映的重要問題和重要建議。
14.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5.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管理、運行縣級政務服務熱線。承擔縣優化發展環境打造“三最”城市領導小組和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6.貫徹執行大數據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和規劃方案,加快實施大數據發展戰略。
17.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提升服務保障水平。
18.負責協調落實沂源縣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規定的安全生產職責。
19.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2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值班室
承擔縣政府值班工作,辦理有關緊急文電和向上級黨委、政府以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傳達並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保證縣政府與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聯絡暢通。收集報送政務輿情,指導、協調、督促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做好輿情回應和處置工作。承擔人民來信接收轉辦。承擔縣政府系統主要領導同志外出請假辦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主題教育等)、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召開一類會議、二類會議、視頻會議的報批事宜。負責服務保障縣政府領導主持召開的工作會議。負責統籌安排縣政府領導同志參加會議、出席政務活動等工作,服務保障縣政府領導的政務黨務活動。負責協調安排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接待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會議活動的業務指導。負責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部門工作聯繫。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全體人員會議、主任辦公會等有關會議的組織。統籌協調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協調縣政府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制定機關工作計劃、管理制度並督促落實。承擔縣政府領導有關政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重要工作、活動的宣傳報道。
文秘科
負責組織協調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委以及縣直部門、外縣(區、市)政府等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件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綜合縣政府辦公室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送的重要工作情況、工作報告,起草或審核制發內部文件和組織辦理內部文電。負責機要、發行、印鑒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保密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批件的辦理。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綜合科
為縣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文件起草、公文辦理、有關會議活動組織、有關公務活動協調、調查研究、新聞報道、交辦事項落實等工作。協助縣政府新聞發言人組織相關材料,起草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文稿,負責縣政府有關重大事項、政策的宣傳報道。負責協調綜合縣政府重要工作情況、報上級的重要工作報告。
政策法規科
負責審核制發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電。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的公開發布、解釋、整理彙編、清理規範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縣政府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行政決策程序運行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運行中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審核縣政府辦公室簽署的各類合作協議。承擔縣政府以及縣政府辦公室有關報備事項辦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沂源縣人民政府公報的編髮工作,負責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報在沂源縣的贈閱工作。
信息科
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以及市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開展相關信息調研,編輯《沂源政務信息》,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重要信息。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
督查室
負責統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任務目標分解和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省、市、縣政府領導批示件的督辦落實,負責縣政府重要文件、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活動的計劃備案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有關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部署、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考核有關工作。承擔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對我縣督查事項的辦理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會等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督查工作。對外可以縣政府督查室名義開展工作。
人事財務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具體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各項保險、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的扣繳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資晉級晉檔、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政府職能轉變協調科
負責組織擬訂全縣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等事項,推進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收集交流相關信息情況,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推進縣優化發展環境打造“三最”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協調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工作。負責對“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重點工作台賬,承擔相關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協調解決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問題。負責提出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需求,協調推進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受理向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組織協調縣政府辦公室擬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工作。承擔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涉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大數據發展應用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負責統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管理全縣數據資源,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縣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統籌推進全縣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機關事務管理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統籌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辦公設施購置、運行維護及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數字化辦公、信息化建設管理、網路及計算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推進機關事務集中統一管理,切實履行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公務用車、公有住房等有關國有資產和公共機構節能、國內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等管理職責,加強相關經費管理使用,強化資源、資產的統籌配置和集約節約利用,提升機關事務保障和管理效能。
沂源縣機關事務保障中心
(一)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異地任職幹部周轉住房、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產的具體管理輔助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房產的物業及附屬設施維修管理現場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權屬界定、清查登記工作,承擔公有住房的產權、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招投標、考核考評管理、單位食堂保障、綠色機關食堂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的輔助工作。
(四)承擔本單位管理範圍內公有住房的管理、維修工程的監督檢查,清理和糾正違章住戶行為,承擔公有房產處置的相關工作。
(五)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不含縣級醫院、學校)運營管理、國有房產租賃收益進行認定及國有房產租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輔助工作。負責縣級公房管理平台建設、管理、運維輔助工作,實現與財政等相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
(六)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管理輔助工作。承擔縣級重大活動的車輛保障服務工作,承擔落實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辦法和相關信息化管理的輔助工作,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的輔助工作。
(七)承擔落實縣級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監測、統計的輔助工作。
(八)承擔縣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任務保障的輔助工作。承擔公務接待事務性工作的監督服務工作。
(九)完成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沂源縣政府機關政務保障中心
(一)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辦公設施及用品的購置、管理等保障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樓辦公用房的調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協助縣大數據中心做好機關計算機網路維護;協助縣政府辦公室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協助縣政府辦公室做好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協助縣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協助各科室做好縣政府領導重要政務活動的組織保障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辦公室會議室日常管理與服務保障。
(四)協助縣政府辦公室做好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創建、老幹部管理服務、對口幫扶等工作。
(五)協助有關科室為縣政府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協助做好有關會議活動組織、餐飲安排等工作。
(六)承擔縣政府辦公大樓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七)完成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沂源縣人民政府市民投訴中心
擬訂全縣市民投訴、市民建議徵集工作規劃,牽頭制訂並實施全縣市民投訴、市民建議徵集工作政策及各項管理制度等;承擔對全縣各級、各部門市民投訴及市民建議徵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評價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群眾反映的重要問題、重要建議;受理市民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建議,統籌、指導和協調全縣市民建議徵集工作;承擔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台交辦的市民和企業政策諮詢、投訴、舉報等事項的轉辦、督辦、回訪及反饋工作。加強對縣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數據的梳理、分析、運用工作;配合淄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台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和標準化、智能化推廣應用工作,協助建立和完善淄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知識庫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承擔市民和企業投訴事項的督促辦理工作,做好市、縣領導批示件的轉辦、督辦工作;承擔全縣市民投訴工作隊伍建設及人員培訓工作,並做好縣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宣傳工作;協調聯絡省、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管理部門,完成其交辦的工作任務,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完成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沂源縣大數據中心
(一)承擔數字沂源、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大數據發展等規劃執行,項目落地、實施、管理等輔助工作和有關技術支撐工作。
(二)承擔數字沂源基礎設施體系、應用支撐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及標準規範體系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等輔助工作。
(三)承擔一體化政務服務、一體化綜合指揮、業務協同、大數據平台、縣政府網站、移動“總門戶”等通用業務應用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等技術支撐工作。
(四)承擔全縣政務數據資源的匯聚、治理、共享、開放、應用和安全等技術支撐工作,推動政務數據、行業數據、社會數據等各方數據的融合應用以及大數據技術在政務、經濟和社會領域的應用研究工作。
(五)承擔全縣數字經濟產業運行發展、利用大數據及相關技術優勢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發展輔助工作。
(六)承擔全縣新型智慧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事務性工作。
(七)承擔全縣大數據及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教育培訓、技術交流、應用服務等輔助工作。
(八)承擔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輔助工作。
(九)承擔鎮呼縣應平台運行維護等技術保障工作。
(十)完成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