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炮炙十七法
雷公炮炙十七法
明代繆希雍在《炮炙大法》將炮製方法分為十七種,名曰“雷公炮炙十七法”。十七種方法為:煿、爁、炮、炙、煨、炒、煅、煉、制、度、飛、伏、鎊、摋、日煞、曝、露。此分類方法因歷史變遷,其內涵現已很難準確表達,卻反映了明以前中藥炮製概貌醫`學敎育網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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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炮炙十七法相關解釋
雷公炮炙十七法
4.炙,本法有幾種釋義。《五十二病方》之“炙蠶卵”及“炙梓葉”,是將藥物置於近火處烤黃。張仲景用的炙阿膠同於“炒”、“羊脂炙”等是指塗輔料后再炒。《局方》的“炙”與“炒”區別不明顯,如該書中“炒香”與“炙香”即無區別。現已基本統一,“炙”即藥物加液體輔料后,用文火炒干,或邊炒邊加液體輔料,繼續以文火炒干。
5.煨,陶弘景謂煨為“糖灰炮”,即將藥物埋在尚有餘燼的灰火中緩慢令熟的意思。現代醫學已廣泛採用面裹煨、濕紙裹煨等,是在原法基礎上的發展。
6.炒,漢代以前“炒”法少見,多為“熬”法,只是使用的工具有所不同,但均是置葯於火上,使至達到所需的程度。雷斅時代已有麩皮炒、米炒、酥炒、酒炒等加輔料炒法,宋代《局方》中記述的炒法更多,現代炒法已成為炮製操作中的一項主要方法。
8.煉,將藥物長時間的用火燒制,其含義比較廣泛,如煉丹、煉蜜等。
黃精
10.度,指度量物體大、小、長、短。《五十二病方》中某些藥物是以長度來計量的。如黃芩長三寸。杞本(地骨皮)長尺,大如指。隨著歷史的發展,後來逐步改用重量來計量。
12.伏,一般指的是“伏火”,即藥物按一定程序於火中處理,經過一定的時間,在相應溫度下達到一定的要求。藥物不同,伏火的要求不同,如伏龍肝,是指灶下黃土經長時間持續加熱而成,其中氧化物較多,呈弱鹼性,已非一般黃土。
14.摋,打擊之意,使藥物破碎。
15.曬,即曬。如白居易詩中有:“其西晒葯台”的記載。
16.曝,是制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晒。
17.露,指藥物不加遮蓋地日夜間暴露之,即所謂“日晒夜露”。如露烏賊骨。
仙靈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