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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歷

太平天國曆法

天歷作為曆法講,指太平天國所使用的曆法。

內容簡介


概述

天歷以節氣為制歷的基本法則,是一種依據地球繞太陽運行的周期所定出來的曆法。這是天歷對夏曆革命的方面。但是,天歷對夏曆的構成的個別部份,卻還有繼承的地方,也有借用的地方。所以要明白天歷的各個構成部份的來歷,還須對它進行分析的研究。天歷的內容可以分析如下:
節氣(如「立春」)
歲實(一年日數三百六十六日)
年名(如「癸好」)
月名(如「正月」「二月」)
月建(如「甲寅」)
日名(如初一「壬寅」)
日宿(如初一壬寅「牛」)
月宿(如正月建甲寅「牛宿」)
禮拜(如初三甲辰虛「禮拜」)

節氣

節氣是太陽曆的骨幹,太平天國創製天歷,採用節氣作為制歷的基本法則,這是最有見解而能掌握到關鍵性的地方。中國曆術上有「朔」與「氣」之分,朔系太陰關係,每月朔望,都從太陰而定;氣為太陽關係,每年節氣,都從太陽而定。因中國曆術是從冬至起算,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氣,以冬至為代表,所以稱節氣為氣。
節氣的定法有兩種。中國古代曆法採用的叫做「恆氣」,就是把歲周勻分為二十四等分,每一節氣佔全年日數二十四分之一,約一五·二一八七五日,即十五日有奇,所以又叫做「平氣」。到清代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年)頒行時憲歷,始改用「定氣」注歷,以太陽實到之時為準,如冬至前後,十四日有奇為一氣,夏至前後,十六日有奇為一氣,其餘節氣也各不同,故各節氣的日數不平均。太平天田制歷,為求平勻整齊起見,故定節氣不有定氣,而用恆氣。
天歷採用恆氣,又因調劑十二個月的單雙數便於記憶,故對自漢以來的分配法稍有變動。漢代人推恆氣,以四年為一組,因每一氣的日數是一五·二一八七五,二十四氣在一年後,還有奇零,必到四年然後成為整日,周而復始。今將古四分曆的恆氣日數,與天歷對照如次:
古四分術的恆氣,四年裡面,氣與氣的距離日數不同。例如流沙墜簡著錄的西漢永光五年壬午(前三九年)歷譜,有冬至及立春的注入。
十[一]月辛丑朔小巧玲瓏十日庚戌冬至
十二月庚午朔大七日丙申立春
此時所用為太初曆,在“午”、“戌”、“寅”年,應查第二年一行的日數,惟冬至以後,屬於下年,在“未”、“亥”、“卯”年,應查第三年一行的日數。第三年由冬至到立春,共四十六日(第一、二年都四十五日),永光譜由庚戌至丙申正距四十六日。所以古代用恆氣都很嚴格。天歷要在一年裡面使恆氣各有固定的日數,就難再求同古代恆氣那樣的準確了。
知天歷所定一年的恆氣與古不同,天歷的節氣當更不能與清咸豐時用定氣的時憲書各節氣全合,但其關係究如何,亦不難由推算而知。今試推清咸豐元年、二年的定氣冬至及立春如下:
清咸豐元年十一月初一日壬子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四七九冬至下午五時三十六分
公元一八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至
太平天國辛開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冬至早一日
清咸豐元年十二月十五日丙申儒略周日二三九七五二三立春下午十時二十九分
公元一八五二年二月四日立春
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立春
清咸豐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丁巳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八四四冬至下午十一時二十八分
公元一八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冬至
太平天國壬子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冬至
清咸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壬寅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八八九立春上午四時二分
公元一八五三年二月四日立春
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正月初一日立春
天歷的曆元,可以說是壬子二年的立春日,這一天確是一個定氣的立春日。事有湊巧,癸好三年的立春日,也遇到了定氣的立春。這可見太平天國編排天歷是開始於壬子二年,其出發點的立春日,是借用了當時時憲書及陽曆的定氣立春,確與天象相合。而二年的立春,距三年的立春,事實上也恰是三百六十六日。但這僅是閏年的現象,並不是年年同這樣,故向前推辛開元年的立春即提早一日(通常系陽曆二月四日立春),向後推甲寅四年的立春已錯后一日,以後約每四年增加錯后三日。於是到己未九年遂有「四十年一干」的修訂辦法。茲再將太平天國十九年間的立春日與陽曆對照如下〔一〕:
由此表可見天歷的編排開始於壬子二年,這年立春與天象合,即定氣的立春日。辛開元年乃逆推的,故冬至及立春日都錯前一日。甲寅四年則錯后一日。以後每遇陽曆閏年的次年,即少錯一日,因陽曆閏年,同是三百六十六日。

歲實

歲實,就是一歲裡面實在的日數。天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有人以為采自公元一八五二年的陽曆,這一年正是陽曆的閏年,全年三百六十六日。其實,天歷的編製者是懂得陽曆的(論證詳第三節),可以肯定他們不會錯誤地以陽曆閏年的日數來做歲實的。我從前因見太平天國在建都天京前,往往附會儒家書籍中所說的帝就是他們所奉的上帝,曾經以為天歷的歲實大約是採取書經堯典一歲「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的基數。現在看來,天歷的編製者是通曉曆法的,他們也同樣不會以堯典這個基數作為歲實的。太平天國之所以定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在獻曆本章上曾經明確地說到:「太平天日,平勻圓滿,無一些虧缺也。故臣等造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這就是說由於天歷要求平勻圓滿,反對置閏,所以定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

年名

天歷年名,承用干支紀年古法,清代時憲書用它,太平天國天歷也承用它。天歷創製時曾參考清咸豐元年時憲書,這一年干支紀年名為辛亥,於是即據以推出下一年太平天國二年為壬子、三年為癸好(丑)等等。

月名

古代月名,乃依年始至年終每月的順序排定,這是太陰月,以一次太陰圓缺晦朔為一個月。當殷商時代,如武丁時,即以一、二、三至十二為月名,閏年添一個十三月。祖甲元年(公元前一二七三年)才改一月為正月,沿用至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改用陽曆,正月的名稱,行用了三千多年。但天歷正月的名,乃是太陽曆的「節氣月」,與以前的「太陰月」名同而實異。太陰月的正月,乃是一年裡面春季第一個月亮之月。太陽曆的正月(節氣月),乃是當一年春季的開始,約佔全季三分之一的一段日子,就是春季的首一段,共三十一日。二月三十日為中段,三月三十一日為末段,天歷的月名意義是這樣。夏、秋、冬三季,四月以至十二月也都是這樣。所以天歷的月名,只是代表一年中十二分之一的一段日子它的初一也不是日月合璧之朔。它將一節一氣叫做月,不過是借用太陰月的名稱罷了。

月建

月建,即干支紀月,也是中國古法。西漢以前,有月名而沒有月建。以干支紀月,所紀的雖在太陰月的上面,實在乃是太陽月,即節氣月。漢簡中已有月建的設置,例如流沙墜簡中著錄的西漢元康三年(公元前六三年)歷譜「正月廿日甲寅」下注一「建」字,即指正月為建寅之月。其法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十二字配十二支,注於每日干支之下,遇節日則重一字,所以十二節所建不同。古以建除附會吉凶忌宜,叫做建除家。但所謂「月建」,有支無干。以干支相配為月建的名,見於後唐同光四年(九二六年)具注歷,其年「正月小建庚寅」。月建既是太陽曆的月份,不計閏月(閏月分屬前後兩月的月建),故以配干支,五年而一周(六十月),凡甲、己年起正月丙寅;乙、庚年起戊寅;丙、辛年起庚寅;丁、壬年起壬寅;戊、癸年起甲寅。同光四年即天成元年丙戌,故正月建庚寅。清咸豐元年辛亥,正月建庚寅;二年壬子,即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建壬寅;三年癸丑,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正月建甲寅;四年甲寅,即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正月建丙寅;十一年辛酉,即太平天國辛酉十一年,正月建庚寅,一一都合。但太平天國造壬子二年新曆,卻據清咸豐元年十二月建辛丑以次推求,而定正月建壬寅。可知天歷的月建,乃沿用干支紀月的古例,承襲時憲書而定的。

日名

以一至三十或二十九,定每個太陰月的次序,也始於漢代。周、秦以上,但以干支做日名,不記日次的數字。干支紀日,是中國古代一種優秀的文化,其起源很古,究在何時,尚不可考,而就可以確切指定的殷代甲骨文材料來看,己有悠久的歷史,為世界各國所無與比倫的。在庫、方二氏所藏甲骨文字第一五九五版,所記為殷武丁二十九年,殷正十二月十五日庚申夜的月全食,相當於公元前一三一一年儒略曆的十一月廿三日,儒略周日一二四二九0七。從這一回月食的那天庚申算起,到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丙子,儒略周日二四一九四0三,確實可靠,相續不斷,而又一天不誤的干支紀日,已用了三千二百二十二年,一百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九十七日。若從盤庚遷殷算起,則有一百二十一萬多天。這種長久的紀日法,實屬可驚。若再上推,自更邈遠。干支紀日原來與迷信沒有關係。當殷、周時代,還僅以干支為日名,絕沒有陰陽五行吉凶禍福的說法附會其間,漢以後乃逐漸增入許多迷信,到了清代的時憲書,可謂集其大成。太平天國製作新曆的另一目的即在於破除迷信,所以把曆書裡面一切迷信說法一舉而廓清之,真可說是二千年來曆書上一大快事。但是,太平天國卻保留有價值的干支紀日的舊法,就用干支來做日名。以干支為日的代表記號,一復古代干支紀日的本象,這是太平天國批判接受過去文化具有識力的地方。至於天歷中的干支紀日,也還是承繼自古流傳的順序賡繼而記錄的。太平天國創製的壬子二年新曆,不但年名、月名、月建沿襲時憲書,日的干支,也同樣是因襲時憲書。一個干支是一日的名,這一日,在久遠而龐大的時間線上,有它固定的一點,這一點是不容移動的。這不但有儒略周日可證,二十八宿與節氣也都可作證的。天歷創始日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新曆與儒略周日對照如下:
壬子二年正月初一丙申
儒略周日二三九七五二三

日宿

初一壬寅牛立春
初二癸榮女
初三甲辰虛禮拜
初四乙巳危
初五丙午室
初六丁未璧
初七戊申奎
初八己酉婁
初九庚戌胃
初十辛開昴禮拜
十一壬子畢
十二癸好觜
十三甲寅參
十四乙榮井
十五丙辰魁
十六丁巳柳
十七戊午星雨水禮拜
十八己未張
十九庚申翼
二十辛酉軫
二十一壬戌角
二十二癸開亢
二十三甲子氐
二十四乙好房禮拜
二十五丙寅心
二十六丁榮尾
二十七戊辰箕
二十八己巳斗
二十九庚午牛
三十辛未女
三十一壬申虛禮拜
初一壬寅牛立春
初二癸榮女
初三甲辰虛禮拜
初四乙巳危
初五丙午室
初六丁未璧
初七戊申奎
初八己酉婁
初九庚戌胃
初十辛開昴禮拜
十一壬子畢
十二癸好觜
十三甲寅參
十四乙榮井
十五丙辰魁
十六丁巳柳
十七戊午星雨水禮拜
十八己未張
十九庚申翼
二十辛酉軫
二十一壬戌角
二十二癸開亢
二十三甲子氐
二十四乙好房禮拜
二十五丙寅心
二十六丁榮尾
二十七戊辰箕
二十八己巳斗
二十九庚午牛
三十辛未女
三十一壬申虛禮拜
獻曆本章對造歷的理法和對舊曆書的革命作了扼要的說明。接著便是日曆,從正月起至十二月,接月編排。它的內容至為簡明:數字和干支是記日序。二十八宿是記禮拜。立春是每年第一個「節」,在每年的正月初一日,所以在正月初一下記明「立春」二字。雨水是每年第一個「氣」,立春與雨水距離十六天,所以在正月十七下也記明「雨水」兩字。凡二十八宿排到房、虛、星、昴那一天就是禮拜日。正月初三排到虛、初十排到昴、十七排到星、二十四排到房,正是禮拜日,所以都在下面註明「禮拜」二字。「壬寅」「癸榮」等是干支,干支紀日,自殷代行使起,相續不斷,而又一天不錯,所以天歷把它保留下來。至於舊曆書上一切吉凶宜忌、生克休咎等迷信思想,盡行刪去。又太平天國以「丑」音近於醜,乃改為「好」;「亥」音近於害,乃改為「開」;「卯」音近「沒」,廣州糸方言,沒作沒有解,乃改作「榮」。東王楊秀清答覆英人三十一條並質問英人五十條誥諭說:「干支內名號,因以聲音不雅,故為改之」便是。又因「鬼」字是太平天國忌諱的字,所以把二十八宿中的「鬼宿」改為「魁宿」;因避東王楊秀清諱,乃把清明節寫為菁明節。這是天歷用字不同的地方。到己未九年後,又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節氣、草木萌芽都記錄起來,附在第二年的同一月份日曆之後,以供農民耕種的參考,如辛酉十一年四月份日曆后附庚申十年四月萌芽月令記道:
立夏一南方地暖,落貳造谷種,落番薯秧,種膏〔高〕梁粟。
立夏二種白豆,北方地寒,亦有至此日始落谷種。
立夏三種油麻
立夏四北方地寒,始種包粟。
立夏八金銀花開,芍藥花開。
立夏九種青藍。立夏十種黃麻。
立夏十四下雨。
小滿一北方地寒始插田。乙天的基本法則

發展歷程


創製

據太平天國己未九年天王改歷詔說:「前南王困桂平,見天啟天使將天歷畀南王看」。這是故神其說的天歷神授的說法,其實是馮雲山於清道光二十七、八年(一八四七—一八四八年)間在桂平縣獄中時,創造出這一種新曆法。馮雲山「通星卜」,曾學習天文歷算。天歷應該出自具有這一門學識的人的創製。
<天歷>的陽曆部分不是來自西曆,而仍是中國傳統曆法。但西曆對<天歷>的制定有重要影響:如西曆的簡單、易記促使太平天國採用純陽曆,<天歷>的禮拜之期與西曆密切相關,西曆所用的紀年體系對<天歷>採用太平天國國號紀年有重要影響.<天歷>之所以採取純陽曆的形式有其意識形態方面的需要.
1852年施行於太平天國管轄地區。每年366日,分12個月,不置閏月,不計朔望。節氣放在歲首。在長江流域實行了40年之久。

頒行

始天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辛開元年,太平天國還用夏曆。現存天命詔旨書載有天王辛開元年「又八月初七日,時在永安」的一封詔書。「又八月」,就是「閏八月」,天歷沒有閏月,這年夏曆閏八月,可見辛開元年太平天國還用夏曆。又考太平天國新曆書第一次為清方獲得的是清朝差大臣賽尚阿的兵士於咸豐二年正月二十八日檢得的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新曆,據此可知天歷是到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才頒行的。
天歷既在金田起義前創造,為什麼不在太平天國辛開元年頒行呢?這是因為中國古代改正朔—正月初一日都是在王者易姓之後,而洪秀全登天王位是在太平天國辛開元年二月二十一日,這年正月初一日,他尚未登位,因此不能先改正朔,故辛開元年仍用夏曆。
天歷頒行於壬子二年正月元旦。這年冬,大軍在武昌度歲,其除夕,正當清咸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這一天,天王選妃,各館進貢,各館給豬錢度歲,武昌城中到處過天歷歲除。當時太平天國所過的除夕乃是天歷除夕,已與夏曆除夕的日序不同了。

推行

太平天國推行天歷情況,自從頒布天歷后,凡克複的地方,都立刻行使天歷,民間契卷必須遵用天歷。每遇天歷新年,無論朝內、軍中、民間、都金鼓喧天,爆竹如雷,舉國歡欣,慶祝新年。就是遠離通都大邑的鄉鎮,也都「燃通宵巨燭,放爆竹」,來「慶令節」。而在同是僻遠鄉鎮,當夏曆新年的時候,卻「無聞一爆竹聲」。由於當時在太平天國克複的地方都行使天歷,民間把天歷都記熟了,因此,到太平天國失敗后,清朝統治者再度恢復夏曆。但太平天國所改干支的字,民間還是照樣使用。時人有兩句詩道:「不覺草茅忘忌諱,亥開丑好未全芟」,就是詠這件事。太平天國推行天歷的效果居然到了這個地步。所以當時英國人麥都思有觀天歷的推行可證太平天國確有進步及改革能力與趨向的評論。

優越性介紹


年的時間長度

最大限度地接近於回歸年的時間長度。……不論採用何種方法(置閏月法、置閏日法、置斡法、其他法),其閏周、斡周範圍應是越小越好。也就是說,要力求曆法的每一年的時間長度同回歸年的時間長度最大限度的接近,而不是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平均值同回歸年的時間長度接近。

取消朔望月

改為節氣月。不計朔望,不計閏月,也不置閏日,而是採用置“斡”法,每40年為一“斡”。40年間,除“斡”年之外,每月、每季、每半年、每一年的日數、月數,頗為整齊,便於記憶,便於統計。不象《農曆》、《格歷》那樣每年、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日數不一致。《農曆》每年的月數也不一致,有時出現13月。

24節氣規律性

每年各月,同《二十四節氣》達到了最大限度的一致,對農業生產的指導,甚為有利。

大小月建排列

有規律性。大月31日,小月30日。不象《農曆》、《格歷》大小月建的排列那麼亂,沒有規律性,也沒有根據。

以立春為元旦

不象“農曆”那樣,歲首不固定,不是錯前,就是錯后。也不象《格歷》那樣,歲首在冬季中葉,缺乏天文意義。

干支紀日

保留了傳統的“干支記日”法,使得傳統曆法的紀日方法得以延續。

排除老黃曆

一掃舊曆中一切封建迷信的與不科學的東西。歷代統治者。神化天文曆法,種用曆法天文鼓吹天命論,宣揚迷信,愚弄人民。在曆書中加註了許多“吉日”、“凶日”、“吉時”、“凶時”之類,說是某日宜作某事,忌作某事,等等,將人世間的天災人禍,歸之於日子的“吉凶”,使人民畏首畏尾,忘記反動統治階級的罪惡,怕神怕鬼,聽天由命,行動不得。《天歷》則唯物主義地提出“年年是吉是良,月月是吉是良,日日時時亦總是吉是良”,“隨時行事,皆大吉大昌也”。(洪仁玕語)這就是告訴人民:只要你作得對,只要順應人民的要求,只要合乎客觀規律,只要條件具備,時機成熟,什麼時候都可以行動。再是,《天歷》也不象《格歷》那樣雜有宗教唯心主義色彩。

成就

總而言之,《天歷》是認真地總結了我國自古以來無數次曆法改革的經驗,吸取了我國古代文化的優秀成果,繼承與發展了我國歷史上太陽曆的傳統,特別是《二十四節氣》的傳統,實現了北宋時期沈括的《十二氣歷》的理想。
綜觀古今中外曆法,可以看出:太陽曆優越於《純粹太陰曆》,閏日法優越於閏月法,《置閏(日)太陽曆》優越於《純粹太陽曆》。《天歷》與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有著本質的區別,它只是把節氣的名稱強加在已經固定的日期上,並無實際意義,如“立春”只是一月一日的別稱。另外,天歷的回歸年常數誤差更是大的離譜。不得不說,《天歷》是我國曆法史上的上的一個污點。如《天歷》“四十年一加”的回歸年常數為366.75日,而四十年一斡的回歸年常數為365.25日。現代的測定的回歸年常數是365.2421964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