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昏義

禮記·昏義

《昏義》是《禮記》第四十四篇,因該篇論述士昏禮的意義,故名。

原文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鴈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鴈,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而婿授綏,御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夙興,婦沐浴以俟見。質明,贊見婦於舅姑,執笲,棗栗段修以見,贊醴婦,婦祭脯醢,祭醴,成婦禮也。舅姑入室,婦以特豚饋,明婦順也。厥明,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也。
成婦禮,明婦順,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責婦順焉也。婦順者,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布帛之事,以審守委積蓋藏。是故婦順備而後內和理,內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故聖王重之。
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
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國治。故曰:天子聽男教,后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后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后聽內職。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
是故男教不修,陽事不得,適見於天,日為之食。婦順不修,陰事不得,適見於天,月為之食。是故日食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盪天下之陽事,月食則后素服而修六宮之職,盪天下之陰事。故天子之與后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相須而後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順,母道也。故曰:天子之與后猶父之與母也。故為天王服斬衰,服父之義也;為後服資衰,服母之義也。

禮記


禮記
禮記
《禮記》,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該書編定是西漢禮學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聖。戴德選編的八十五篇本叫《大戴禮記》,在後來的流傳過程中若斷若續,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戴聖選編的四十九篇本叫《小戴禮記》,即我們今天見到的《禮記》。這兩種書各有側重和取捨,各有特色。東漢末年,著名學者鄭玄為《小戴禮記》作了出色的註解,後來這個本子便盛行不衰,並由解說經文的著作逐漸成為經典,到唐代被列為“九經”之一,到宋代被列入‘十三經”之中,為士者必讀之書。

婚禮習俗


古代的婚姻禮儀——六禮。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蕩,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后,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后,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后,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后,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徵

亦稱納成、納幣。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徵禮的,行納徵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徵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后演變為彩禮。

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信,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一一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

又稱迎親。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戴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婚宴 婚宴也稱"吃喜酒",是婚禮期間答謝賓客舉辦的隆重筵席。如果說婚禮把整個婚嫁活動推向了高潮的話,那麼婚宴則是高潮的頂峰。民間婚宴,禮儀繁瑣而講究,從入席安座到一席上菜,從菜品組成到進餐禮節,乃至席桌的布置,菜品的擺放等等,各地都有一整套規矩。新郎新娘在婚宴上的禮節是否周全、適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婚宴以至整個婚禮是否能夠順利、圓滿地完成,決定著客人對新郎新娘印象如何。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飯店舉行婚宴,當客人開始入席時,新郎新娘要雙雙立於門外,對客人的到來表示感謝(對雖然路程較遠、工作繁忙或身體不適而仍前來者以及對長輩客人,不妨多說幾句),一直到最後一位客人入席。按照"長幼有序"的傳統思想,婚宴開始,首先要由一位"牽客"的人(專門負責接待客人,(專門負責接待客人,安排座位的人)負責將賀喜賓客按一定的秩序引座。席位安排有主有次,具體坐法,各地不盡相同。主席一般為新娘的長輩、媒人、單位領導等重要人物。二席一般為新娘的同輩親戚和一般賓客。其次是同事、朋友、鄰里等,最好是把同性別、年紀相仿、互相熟悉的人安排在一桌。這樣在酒店上有共語言,可增強婚宴氣氛。賓客入座后,不是馬上開席,而是先要行一個"茶禮"。新娘在小姑的陪同下,給入座的客人倒"喜茶"(即紅糖水),名為倒茶,實為認親。小姑給嫂子介紹客人的稱謂,新娘隨後喊一聲"××請用茶",客人站起,接過茶杯,喝完后,將準備好的約包放進杯中,新娘收起紅包,再給另一位客人倒茶。茶禮結束,筵席才正式開始。筵席上的菜肴本來都是供人們吃的,但出於某種禮儀,有的菜卻只能看而不能吃,叫做"看菜"。"看菜"是一條經過炸制或腌臘的鯉魚或鰱子魚,魚的尾部貼有一張小紅紙,這是看菜的標誌。在民間婚宴上,有的菜是給赴宴賓客帶回家吃的。這類菜叫"分菜"。分菜一般是炸制的無汗菜,常作成塊狀或圓子,便於分裝攜帶。這種作法在農村普遍存在。新朗新娘不要大吃大喝。新郎新娘在婚禮宴席上應多照應客人,讓親朋好友吃好喝好,高興而來,滿意而去。不要只顧自己,大吃大喝,甚至飲酒過度,當場醉倒,那就過於失禮了。但是,要是一點酒都不喝,一點菜也不吃,顯得過於拘束、緊張,這種做法也不禮貌。對於客人的敬酒,即使酒量再有限,也要略加表示,至少要舉起酒杯向客人致以謝意,並說明不能多喝的理由。婚宴進行到一定程序(一般多在要結束時),新郎新娘要按主次,依次到各席向每位客人敬酒。敬酒時要親手為客人將酒杯倒滿並雙手為客人端起,但不要一律強求客人一飲而盡。等客人放下酒杯后,新郎新娘要說聲"謝謝",並再為客人將酒杯添滿,方可再向下一位客人敬酒。婚宴結束,客人離去時,新郎新娘要雙雙立於門口,一同客人握手再見,並說些"謝謝光臨"、"請慢走"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