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縣教育局
浠水縣教育局
浠水縣教育局是國家的政府教育機構,管理該縣的教育事業。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
(二)負責教育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三)編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五)檢查實施全縣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法標準、教育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評估與複查;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六)統籌管理和協調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舉辦的基礎教育工作。
(七)規劃指導所屬學校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所屬學校的綜合治理、檔案保密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在人事部門指導下,負責全縣中小學(含幼兒園)校(園)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組織協調部門編製並監督實施成人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的設置、合併、撤銷的組織論證和申報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民辦教育舉辦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評估、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科技生產、科研成果轉化和教育興農工作。
(十三)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來浠留學人員和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工作。
(十五)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以及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承擔教育督導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的工作。
(十六)承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承擔中等職業學校的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承擔"彩票公益金資助普通公辦高中家庭經濟特困學生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社會和企業對我縣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應屆畢業大學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管理工作;落實以"兩免一補"(免書本費、免學雜費、發放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負責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十七)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關工作。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政工股、計劃財務股、普通教育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教師培訓股、法制股。
浠水縣第一中學、浠水縣實驗高級中學、浠水縣理工中等專業學校、浠水縣實驗中學、浠水縣實驗小學、浠水縣師範附屬小學、浠水縣第二實驗小學、浠水縣黨政幼兒園、浠水縣聞一多中學、浠水縣蘭溪高級中學、浠水縣團陂高級中學、浠水縣竹瓦高級中學、浠水縣洗馬高級中學、浠水縣濱江子弟學校、浠水縣教育局後勤裝備辦公室、浠水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浠水縣教育考試院、浠水縣教育局教學研究室、浠水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浠水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黨委書記、局長任曙光,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聯繫浠水一中、清泉鎮教育總支。
黨委副書記、浠水一中校長郭黎明,主持浠水一中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縣紀委綜合派駐紀檢組組長徐磊,主持綜合派駐紀檢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南學忠,負責教育教學、教育科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體衛藝及國防教育、疾病防控、學生電影、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招生考試等工作,分管普教股、教研室、職成教股、社管辦、裝備辦、考試院,聯繫理工中專、汪崗教育總支、關口鎮教育總支、巴河鎮教育總支、綠楊鄉教育總支、聞一多中學、城區民辦學校。
黨委委員、副局長梅中華,負責教育後勤管理、學校糧油蔬菜配送等工作,分管後勤辦、勤工儉學總公司(學校糧油配送中心),聯繫實驗中學、團陂高中、洗馬鎮教育總支、竹瓦鎮教育總支。
黨委委員、副局長艾紅兵,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維穩、計劃生育、教育宣傳、機關效能、陽光政務、機關管理、計劃財務、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學生資助、聞一多職院建設、“三萬”及精準扶貧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股、資助中心、招商專班,聯繫實驗小學、師範附小、實驗三小、散花鎮教育總支、團陂鎮教育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