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槍
武器
火槍早期是用一個或者兩個竹筒裝上火藥,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以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運用火藥方法的器具被很多人認為是最早的槍。中國南宋時期出現了這種武器。
火藥傳入歐洲后歐洲人發明了很多武器,在14世紀歐洲人發明了近似於現代槍意義的火槍,歐洲的軍隊對於火槍這樣的裝備非常熱衷。尤其是西歐。近代德國的火槍技術和火槍的普及率是歐洲第一,不論是在發明了火門槍的火藥徠時代,或者是普魯士王朝戰爭時期,火槍的運用處於領先地位。火槍的發明具有重要意義,它是人類告別冷兵器時代的巨大飛躍。
*手槍(通常為射程短的武器,如:手炮、蛇桿、長度少於50厘米的其他火槍,射程少於50米。)
*騎槍(卡賓槍),長度介於50至70厘米。
*長槍
*混用槍(最不尋常,通常是手槍與戰斧或是西洋劍的合體,亦有與騎槍的合體),價格昂貴。
火繩槍
*突火槍:使用竹筒作為槍管發射彈丸,由於是竹制筒只能使用一次。
*火銃、手銃、手炮、火門槍:在歐洲地區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義大利,是歐洲最早的火槍。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與火繩槍相差無幾。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騎兵也有裝備。
*蛇桿手銃:歐洲地區首先出現,在手銃上加上夾著火繩的金屬彎鉤。
*阿快巴斯(Harquebus,Hackbut):蛇桿手銃的演進版,最初是指裝有鉤子(用於鉤住城牆減低後座力)的手銃,後來裝上火繩點火裝置。
沐斯凱(Musket):一開始是大型版的阿快巴斯,後來小型化。能緩慢陰燃的火繩、前膛單發填裝、鐵質或鉛制彈丸與點火藥、推進葯分裝,且除火繩擊發裝置外也裝了各種擊發裝置。
舊式:火折點火繩,手指推壓金屬彎鉤入火門,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葯。
新式:扳機帶動蓖麻油小火炬點火繩,火繩點火藥。扳機擊髮式火繩槍。
線膛: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採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最早的“來複槍”(Rifle)。
火種式火繩槍:燧發槍的先驅。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開槍時才點燃,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
簧輪擊發裝置(齒輪式火槍):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但因價格昂貴,並不普及,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贊成這種槍的使用,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法國和義大利的騎兵。
燧發擊發裝置:十七世紀法國人發明。擯棄火繩,採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的結束。
燧起擊發裝置:
打火石式擊發裝置:又稱為 燧石擊發裝置
撞擊式擊發裝置:(雷管式火槍、擊錘擊發槍)
中央點火式擊發裝置:又稱為撞針槍、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針擊發火。
佛格森式來福槍:線膛,後膛裝彈,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葯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
中式火槍圖片
“梨花槍”,金人稱“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葯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藥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葯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葯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鉤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鎲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鉤等作用。
徠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藥,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葯筒,以備更換髮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葯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藥,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葯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鬥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李全”,據說他曾憑藉一桿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鳥銃,又稱 鳥嘴銃,是明朝與清朝時對火繩槍和燧發槍的統稱。在明嘉靖時傳入中國,與明朝原有的銃器相比是具有照門、照星、銃托、銃機這幾種部件,所以中國開始有可以在雙手同時持握時發射的銃器。
鳥銃在明嘉靖時由西洋傳入日本再傳入中國。明萬曆26年(1598年)趙士楨著成的《神器譜》中記載了鳥銃傳入中國后,中國原有的諸火器皆失其利,是因為中國原有的銃器需一手持柄一手燃葯因而較難命中目標,而形容鳥銃為:“後有照門,前有照星,機發彈出,兩手不動,對準毫釐,命中方寸,兼之筒長氣聚,更能致遠摧堅。”
《神器譜》中也記載了趙士楨參考了鳥銃與三眼銃的特色而制出迅雷銃(多管的鳥銃),參考了鳥銃與佛郎機銃的特色制出了掣電銃(後膛定裝彈藥的鳥銃)。
明天啟元年(1621年)刻印的《武備志》有將各國制的鳥銃相比較,認為嚕蜜銃最遠最毒。
明崇禎3年(1630年)刻印的《兵錄》記載已有燧髮式的鳥銃,也記載子母鳥銃配有插管式的銃刀(刺刀)。
和歐洲同時代的使用20至35克彈丸的輕型火繩槍相比,部分的鳥槍是高速輕彈(10克彈丸),精度較高,而威力較低,在與身著鐵甲的八旗軍對射時破甲力不足。
清代御制鳥槍
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中說:“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鎚成。先為三接,介面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棱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凈,則發葯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后熾熱的銃管烙斷。
16世紀,紐倫堡出現了第一枝燧發槍---轉輪槍。這對騎兵來說應該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從此騎兵的作戰方法便開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燧發槍的誕生,騎兵終於擁有了能夠在飛馳的馬背上射擊的火器。最先大量列裝轉輪槍的騎兵是德國的雇傭軍---黑衫騎士。他們以戰爭為業。職業敏感性使他們很快認識到轉輪槍的價值。他們幾乎都配備有多把轉輪槍,少則四五把,多則七八把,儼然身背一座火藥庫。
在裝備火槍的騎兵中必須一提的是龍騎兵。這個兵種最早出現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義大利戰爭。法國人佔領了皮特蒙德。為了對付隨時可能在背後出現的西班牙人,當時的法軍元帥命令他的火槍手跨上馬背,於是就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龍騎兵。至於龍騎兵這個詞的來歷,則有兩種說法:較流行的一種認為,當時該兵種使用的隊旗上畫了一頭火龍,這是從加洛林時代開始的傳統,龍騎兵由此得名;另一種認為,當時他們使用的短身管燧發槍被稱為火龍,龍騎兵來自這個典故。17世紀上半期時,龍騎兵的裝束與步行火槍手相差無幾,只是把鞋襪換成了靴子馬刺而已。
1543年,葡萄牙人把扳機擊髮式火繩槍傳到了日本,這種火槍是滑膛槍,前膛裝葯,有效射擊距離50至80公尺。由於士兵在進行前膛裝葯,準備射擊時,須分成六個步驟,相當繁瑣,既費時又不能採取隱蔽的姿式,槍管口徑過大,槍身長且重,射距短,射擊精度差,士兵在立姿舉槍射擊時,有時還須用一個支撐桿把槍托起來,因此,還不是十分理想的火槍,但是,它畢竟是一種威力強大的新式武器。
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有一支威震天下的克倫威爾“鐵騎軍”。它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生力軍。騎兵們身著輕便的盔甲,使用單面開刃的長劍,有時用傳統的戰斧,裝備手槍,偶爾有軍官扛著一桿長長的馬槍。在單打獨鬥中,這些人也許不是正規騎士的對手,但作為一個整體卻行動得更有效率。
歐洲外還有一支至今仍名聲顯赫的隊伍是美國的王牌騎兵第1師。它是美國陸軍部隊中歷史最為悠久的部隊之一。兇猛剽悍、作戰能力很強的騎兵第1師歷史上曾參加過二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以及海灣戰爭的重大行動。雖然其裝備不再是火槍和馬刀,但“騎兵師”的名稱卻一直被保留了下來。
2008年在韓國發現了斷面為八角形的明朝萬曆19年(1591年)青銅製火槍。這種火槍在火藥艙設瞄準器,槍身有固定台可裝置木製手柄。博物館方面表示,槍筒總長約74厘米,但根據銘文,其製作長度應是約120厘米。八角形斷面的設計,估計是為了在槍身加長的情況下保護槍身不受損於衝擊力。。
最早的炮是發石機,炮字的火字旁原為石字旁,取“拋”的諧音。
和騎兵用原始的火繩點燃不同,步兵往往用一根燒紅的金屬去點燃火藥,所以古代火槍陣地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幾個大火盆。
阿拉伯地區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
Musket。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1499年的那不勒斯市兵器庫清單中。按現有實物看,那種槍的槍身長550毫米,口徑30毫米,全長1430毫米,槍管與2008年在韓國發現的16世紀火槍同為八棱型。Musket一詞源出拉丁文musca,蒼蠅,同時也是拉丁文的一種投擲箭的名字。
火槍是用一個或兩個竹筒裝上火藥,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火器在南宋時非常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