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事

三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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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先秦司徒﹑司馬﹑司空三種官職。這類官名在甲骨文卜辭或商代銘刻中均不見﹐似為周人特有。據《詩·大雅· 》記載﹐周人在岐山初創基業時即已有司空﹑司徒之類的官職。《尚書》的《牧誓》﹑《梓材》等篇﹐都提到司徒﹑司馬﹑司空。“三事”則出現於《立政》﹐在《詩·小雅·十月之交》中作“三有事”。據《毛傳》解釋﹐三有事即三有司﹐三有司指三卿。三有司在銅器銘文中頗為常見。西周銅器銘文中司徒多作司土﹐司空皆作司工。
司徒之職掌是管理徒眾和土地﹐司馬主管軍事﹐司空主水土。因“吏”與“事”古相通﹐三事在有的古書中也作“三吏”﹐如《逸周書·大匡》quot;三吏大夫﹐《左傳》記周定王派“三吏”去優禮晉使。三事是周王室中的三個主要官職﹐總管內服(即王畿﹐四方諸侯稱外服)庶政。此外﹐當時在軍中或貴族家中都設有司徒等三官﹐銅器銘文中常可見到此類例證。
春秋時﹐侯國的官制中仍有司徒等三官﹐但不復見“三事”之名﹐當和官制變化有關﹐即朝中重臣已不止這三種。另外﹐司徒等官在各國的地位也不一樣。魯國的執政三卿中﹐季孫為司徒﹐叔孫為司馬﹐孟孫為司空﹐其它各國很少與此相似。宋國有時以大司馬為六卿之首﹐有時以司城(即司空﹐避武公諱改)為執政。與宋為鄰的曹國也有司城聽政之例。晉國因僖侯名司徒﹐故無司徒之官。楚國的官制與中原諸國尤為相異﹐以令尹﹑司馬為執政。春秋時司徒等官名之前也有加一大字者﹐如宋﹑楚有大司馬﹐宋﹑魯有大司徒﹐晉﹑鄭有大司空。宋的司馬與大司馬並列於六卿﹐可知兩官雖有差異﹐但俱屬顯職。楚﹑曾兩國在司馬或大司馬以外﹐又有左司馬﹑右司馬﹐兩者當為司馬之屬官。在軍隊中也設有這一類的官﹐如晉軍中有司馬﹑司空﹐是較軍尉為低的官職。齊有銳司徒﹑辟司徒﹐是專管銳利兵器和堡壘的官吏。貴族家中之家臣也有司馬之名﹐如魯國叔孫氏有司馬 戾。
戰國時司徒等官仍為諸國朝中重臣。《周禮》的六官﹐即包括三官在內。《禮記·曲禮》所說的五官﹐則於三官之外再加上司士﹑司寇。在《荀子·王制》所列朝中諸要職中﹐有司徒等三官。戰國之制﹐設相以總攬朝中百事﹐而司徒﹑司馬居其下﹐已不能專攝國政。《商君書·境內》有國司空﹐而秦律中有邦司空。則國司空本作邦司空﹐當是丞相之下主管一國水土等事務之高官。戰國時常稱軍將或軍師為司馬﹐如《戰國策》言齊田單“禽燕之司馬而收千里之齊”﹐燕司馬指燕將騎劫。《管子》說大司馬為三軍之帥。在軍隊的將帥之下還設有擔負不同任務的司馬之官﹐如《墨子·號令》中有役司馬﹐銀雀山本《孫子兵法》的《見吳王》曾雲軍中有司馬﹑司空﹑輿司空。
地方的縣﹑都也設有司馬﹑司空等官﹐如秦律中縣有縣司馬﹐《墨子·雜守》有都司空﹑次司空。春秋戰國的銅官璽中也有不少縣﹑都的司徒﹑司馬﹑司空之璽。
漢代中央職官曾一度取消司徒﹑司馬﹑司空三官。漢武帝時﹐改太尉為大司馬。漢成帝時﹐曾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旋復舊名。哀帝時﹐又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丞相為大司徒﹐與大司馬並稱三公。東漢時﹐大司空﹑大司徒去“大”字﹐改大司馬為太尉﹐為三公。魏晉以後﹐司徒﹑司空﹑司馬歷代或並置﹐或單設﹐或皆廢﹐但即使設置﹐一般皆為榮銜﹐無實際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