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財政局

甘谷縣財政局

作為縣政府主要經濟部門,擔負著全縣財政收支的分配(監管)、財政改革、會計財務監管等多項重要職能,承擔著全縣財政供給人員工資發放、黨政機關運轉、支持重點項目、促進縣域經濟良性發展的重要職責。

主要職責


縣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組織擬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具體意見或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宏觀經濟政策;組織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製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預算收入計劃;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監督各鄉鎮預算的執行,監繳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管理和監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資金。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政府性基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六)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縣級政府採購;制定需要全縣統一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劃》、《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的財務制度。
(七)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製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等資金管理信用評估轉貸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制度、發行計劃,監督彩票的發行。
(十三)制定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工作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管理財政監督檢查局、非稅收入管理局、農稅局、會計核算中心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負責財政信息和信息網路、財政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文電的收發、運轉及機要通訊;負責組織和督辦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認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管理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