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缶
古代盛水或酒的器皿
古代盛水或酒的器皿。圓腹、有蓋,身上有環耳;也有方形的。盛行於春秋戰國。器身銘文稱為缶的,有春秋中期的“欒書缶”和安徽壽縣、湖北宣城出土的春秋晚期“蔡侯缶”。中國八音中的土類樂器,主要的只有兩種,一個是塤,另一個是缶。缶的形狀很像一個小缸或火缽,是很少見的樂器。塤的歷史悠久,目前發現最為古老的塤距今已有7000餘年,最初只有一個吹口,有音孔,而後慢慢增加演變為八孔塤,十孔塤和半音塤。塤的音色柔美,音質圓潤,頗有高處不勝寒的凄涼美感。缶本是用來裝酒的瓦器,敲打起來就算是音樂了。
鎏金銅缶
《周易·離》九三爻辭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耄之嗟,凶。”意思是說,在太陽西沉時的光輝,不叩擊瓦器而歌唱那就是垂暮老人的嗟嘆。即將去世的老人,不鼓缶而歌是不吉利的。在老人臨死之前,鼓缶唱歌是安撫老人的禮儀行為。在喪歌中飽含了對死者順風順路的祝願,並在喪葬習俗中儘可能為亡者創造條件,使他一路走好,如靈前的《開路歌》、《禮讚》等。也證明其中的“鼓缶”是喪禮的內容,而“鼓”與“缶”的同時並存,也說明這裡的“鼓”只是一個動詞,“缶”這個名詞也包含了鼓這種樂器。“鼓盆·擊缶”以娛樂內容和喪禮習俗的共存持續了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在戰國時期更成為了華夏民族音樂表現形式的三大類別之一,據《墨子·三辯》中記載:“昔諸侯倦於聽治,息於鐘鼓之樂,士大夫倦於聽治,息於竽瑟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殮冬藏,息於瓴缶之樂。”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當時森嚴的等級制度,“鼓盆”則只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農民的娛樂。戰國時期有名的澠池大會上,秦王喝到興頭上強迫趙王為其彈瑟,並命史官記錄下來以辱趙王,藺相如遂以血濺五步逼秦王擊缶以相娛樂,相應的使秦王的身份更降一級,以回擊趙王鼓瑟之辱。
到漢代,桓寬《鹽鐵論·散不足》載:“往者民間酒會,各以黨俗,彈箏鼓缶而已。”《淮南子·精神訓》載:“今夫窮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為樂矣”。在東晉時更有王敦擊壺、隋朝有大音樂家萬寶常隨手擊碗成曲等故事。戰國時期的莊子妻死,鼓盆而歌,則進一步將鼓盆歌走向喪禮。《莊子·至樂》中載:“莊子妻死,惠子吊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莊子的妻子死了,莊子認為人死後不應該悲傷,應該高興地送其走,於是鼓盆而歌,這種淵深悠遠的意境恰似一種生命情調與主體意願的完美結合。
北齊御史上士顏子推在《顏氏家訓勉學》中說:“荀奉倩喪妻,神傷而卒,非鼓缶之情也。”到唐代之後,“鼓盆·擊缶”的娛樂成分逐漸減少,李建勛《 田家》之二:“木船擎社酒,瓦鼓送神錢。”到宋代出現“鼓盆之戚”的說法。宋·岳珂在《寶真齋法書贊》載:“聞有鼓盆之戚,不易派遣。”在元、明、清的文學作品中,“鼓盆歌”、“鼓盆悲”、“鼓盆之戚”之說,更為常見,而作為娛樂形式的擊缶,也只有窮叫花子敲墩缽了。沙市的鼓盆歌作為民間喪事禮俗,經歷了夏商周形成期,戰國之後千年的發展興盛期,到宋代已成為習俗而流傳至今。
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冰鑒缶
缶在古代分盛酒和盛水兩大類,這件大銅缶是目前所知我國先秦最大最重要的一件,堪稱“酒器之王”。只有少數大型的墓葬中才出土青銅缶,可見缶在春秋戰國時是重要的禮器。缶還有樂器的功能,戰國時期澠池之會上上,藺相如就曾逼著秦王擊缶。
該缶體型巨大,分上下兩層,分兩次澆鑄而成,紋飾由渦紋、重環紋、蟠蠇紋、雷紋、蕉葉紋、帶紋、蟠蛇紋組成。花紋花式統一,線條整齊劃一。大尊缶出土時,裡面還存有酒液。歷經二千四百多年沒有泄漏,足見密封性之好。
改器出土於湖北隨縣曾侯乙墓,曾侯乙是戰國早期諸侯國曾國的國君,從墓中出土的文字資料可知,他死於公元前433年左右,年齡在45歲上下。墓中出土的巨型木槨所使用的成材木料達378.63立方米,出土的文物總數多達1500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