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物
發物
發物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fā wù。是指富於營養或有刺激性特別容易誘發某些疾病(尤其是舊病宿疾)或加重已發疾病的食物。發物禁忌在飲食養生和飲食治療中都具有重要意義。
發物彙集
魚、蝦、蟹類本身就含組織胺,而組織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擴張、充血、血漿滲出、水腫、腺體分泌亢進及嗜酸性白細胞增高等,從而導致了機體變態反應,即過敏反應,誘發皮膚病,如出現紅斑、丘疹、水皰、發熱等。
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對大米、小麥、玉米等都可產生過敏反應。酒、蔥、蒜等可通過酒精或揮發刺激物質直接引起皮膚毛細血管擴張、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膚病病情加重或病情遷延。
現代臨床研究還證實,忌食發物對於外科手術后減少創口感染和促進創口癒合也具有重要意義。
但目前現代研究在這一領域上沒有確切的科學依據,吃了這些所謂發物是否一定會導致腫瘤的複發。比如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們日常吃的就是牛肉、羊肉,他們患了腫瘤怎麼辦?就不能沾肉了?所以關於“發物”的問題不是很有科學證據,應該說只要沒有過敏反應,吃了沒有不良反應,這些東西可以少吃。只要控制一下吃的量,比如一個月只吃1、2次,每次少吃點,應該沒什麼問題。
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複發或加重病情,有學者歸納起來認為有三種可能性:
一是上述這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會促使人體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如糖皮質類固醇超過生理劑量時可以誘發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癲癇發作等,引起舊病複發。
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蔥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對炎性感染病灶,極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走黃。這就是中醫所說熱證實證忌吃辛辣刺激性發物的道理。
一般有發熱、發瘡、上火、動風、生痰、脹氣、便秘、腹瀉以及誘發痼疾等。像現代醫學所指的變態反應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過敏症的某些表現,如過敏性紫癜、皮炎、濕疹、腸炎、蕁麻疹等,都包括在內。
按其來源可分為以下幾類:
1、食用菌類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昇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3、蔬菜類 主要有竹筍、芥菜、南瓜、菠菜等,這類食物易誘發皮膚瘡瘍腫毒。
4、果品類 主要有桃子、杏、銀杏、花生、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熱,發癰、瘡、疽、癤、蟲疳諸患,多食杏生癰癤,傷筋骨。
5、禽畜類 主要有公雞、雞頭、豬頭肉、鵝肉、雞翅、雞爪、驢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鵝蛋、鴨蛋等,這類食物主動而性升浮,食之易動風昇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腦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雞蛋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過2個,尤其是肝炎、過敏、高血脂、高熱、腎臟病、腹瀉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雞蛋內含大量蛋白,但它們屬於異性蛋白,有相當一部分人吃了異性蛋白質后出現病態反應。
此外,屬於發物的還有菜油、糟、酒釀、白酒、豌豆、黃大豆、豆腐、豆腐乳、蠶蛹及蔥、蒜、韭菜等。有時還將葷腥膻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
按照發物性能分為六大類:
一為發熱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為發風之物,如蝦、蟹、鵝、雞蛋、椿芽等;
三是發濕熱之物,如飴糖、糯米、豬肉等;
四是發冷積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種生冷之品;
五是發動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
六是發滯氣之物,如羊肉、蓮子、芡實等;
七是民間長期實用結論性發物,如魔芋,芋頭,泡菜,香菜,韭菜等。
中醫治病離不開辨證論治,忌口也不能忽視“辨證論忌”,如疾病屬寒證,症見體質虛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熱,四肢發冷等,則應忌食寒涼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熱證見面目赤紅、發熱、痔瘡下血、失眠心煩者,忌食生薑、辣椒、大蒜油作品等。
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黃厚而膩、胸腹膨脹滿、納差不食、小便黃赤,這是濕熱重之象,應忌吃油膩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補燥熱之品;
肚腹脹氣的病人應忌豆類、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壓、高脂血症應忌肥肉、奶油、動物內臟、魚卵、骨髓等;
好發瘡痛、癤疔者,多因火熱之毒所致,凡肥膩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間的經驗,羊肉、豬頭肉、豬蹄、鵝是大家公認的“發物”。其中羊肉性大熱,感冒往來寒熱,或素體多火,或熱病初復,均不宜吃,否則將使舊病複發。關於鵝《本草綱目》中說:“鵝,氣味俱厚,動風,發瘡。”凡皮膚病、過敏性疾病、熱病等應忌服。豬蹄有髮乳、托瘡之效,但瘡瘍初起忌服。
當食物影響疾病的治療,助邪傷正、添病益疾時要忌口。
如蕁麻疹、丹毒、濕疹、瘡癤、中風、頭暈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鮮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雞蛋等。
又如各種出血性疾病:崩漏帶下、月經過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燒酒等。又如潰瘍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等。
當食物易與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時要忌口。當進食食物的作用與藥物產生的作用一致時,就會減弱、抵消藥物療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從而妨礙疾病的治療。
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薑、諸果、諸滑滯之物”,不無道理。如食用黃連、甘草、蒼耳子、烏梅、枯梗等忌食豬肉,鱉甲忌莧菜,地黃、首烏忌蔥、蒜、蘿蔔等,中醫忌口側重於此。
當食物對病後調整康復不利時要忌口。大病初癒,消化力弱,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使病情反覆或變生他疾。如魚、蝦、蟹、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過敏性疾病者,應注意選擇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中風等,病後飲食宜清淡,不可過食油膩厚味之物。
發物能誘發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於發物具有的催發或誘發作用,食療上還用於治療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暢,使用蘑菇、竹筍等發物,可起到助其透發、縮短病程的作用。又如多食海腥發物以催發牛痘等,都是利用了發物具有的誘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