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協會

中國人口協會

中國人口協會是由人口和計生領域管理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及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知名人士和相關行業人員自願參加組成,並開展人口和計生科技交流的社會團體。

主要職責


中國人口協會自成立以來,廣泛聯繫社會各界和群眾中的積極分子,在遵循《中國人口協會章程》的原則下,自願組織起來,動員協會人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業務範圍


(一)組織、指導、推動會員研究人口理論、宣傳人口政策和調研現實人口問題的活動;
(二)召開不同形式、規模與內容的人口科學及相關問題的學術討論會和座談會;
(三)開展人口事業發展需要的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舉辦國內國際間的學術交流、考察和培訓;
(五)開展生殖健康等軟科學和邊緣學科研究,以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間的交流與合作;
(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評選優秀科研成果,推薦有關論著的出版與交流;
(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種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八)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部分活動


中國婦女兒童事業發展中心崔燕第部長
中國婦女兒童事業發展中心崔燕第部長
◆2009年2月15日,以“關注兩性健康、促進和諧生活”為主題,由香港著名影視演員翁虹劉倫浩夫婦擔當形象大使的“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中國行”大型公益活動在北京中國婦女活動中心啟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周鐵農、全國政協副主席郝建秀、衛生部副部長孫隆椿、計生委副主任楊魁孚、中國婦女兒童事業發展中心崔燕第部長等領導出席啟動儀式,周鐵農副委員長為儀式揭幕。“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中國行”公益活動時間為五年,具體體現為健康普查、免費義診、貧困救助等形式,最終完成對全國31個省市地區的兩性健康幫扶計劃。
◆2009年4月4日—6日,在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北京國際優生優育計生用品(成人用品)展覽會”,參觀人數達到8萬餘人,創下行業參觀人數之最。《北京晚報》、《北京青年報》連續兩天對展會情況進行跟蹤報道,此次展覽會不僅提高了人們對優生優育的理念意識,同時也對疾病的防治和生殖健康問題有了更好的認識。
◆2009年4月4日,中國人口協會發布了《中國女性性福指數調查報告》,此次調查活動歷時6個半月,報告結果顯示,中國有近6成的女性不性福。報告結果讓人們意識到生活質量問題的重要性,它不僅僅是家庭中的女性不性福的問題,它也會影響到整個家庭。
◆2009年4月26日,“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廣東行”在廣東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啟動。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彭煒廣東省婦聯副主席徐春蓮、中國性學會常務理事性醫學專業委員會主任馬曉年、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主任醫師孫藹萍、等出席了發布會。同期,一千萬的援助金救助工作啟動。
◆2009年5月20日,由中國人口協會聯合發起的“天倫孕育基金”在中國婦女活動中心舉行啟動儀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何魯麗,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衛生部原副部長彭玉共同為此項基金揭幕,來自四川地震災區的10對夫婦成為“天倫孕育基金”的首批全程免費救助對象。
◆2009年6月5日,中國人口協會聯合河南南陽婦聯對困難三胞胎家庭進行貧困救助,南陽市婦聯副主席畢躍明出席救助活動,並將救助金轉交受助家庭。
◆2009年8月21-23日,在北京召開“2009中國國際不孕不育高峰論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周鐵農、全國人大常委王佐書、國家衛生部原副部長中國醫師協會會長殷大奎、國家計生委原副主任吳景春、著名醫學專家張麗珠、許潤三等出席了論壇,並做了精彩演講。來自國內外的醫院、醫學代表五百餘人出席了論壇。
◆2009年8月25日,中國人口協會經過6個月的調研工作,發布了《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查報告》。調查顯示,一般性的藥物治療懷孕率為10%-15%,做試管嬰兒的懷孕率為40%-50%(其中活體出生率為33%-35%),人工授精的懷孕率為15%-20%。
◆2009年10月9—11日,在北京舉辦“國際催眠鎮痛分娩和水中分娩學術研討會”,北京市丰台區衛生局副局長趙勇、北京婦產醫院原院長陳寶英、北京協和醫院教授邊旭明、美國催眠鎮痛分娩協會專家Sherry Gilbert以及來自全國各地的二百餘名產科醫師出席了會議。國內外醫學專家通過學術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進一步了解了催眠鎮痛分娩和水中分娩的醫學現狀和社會難點,對分娩醫學從不同方面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意義深遠。
◆2009年10月14日,“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黑龍江行”在哈爾濱啟動,香港婦產科學院院士陳亮國、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主任醫師鄭鄭、北京協和醫院主任醫師李宏軍、北大人民醫院主任醫師張國喜、北京婦產醫院副主任醫師郭銀樹等專家出席活動。
◆2010年5月1日,“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無錫行”在無錫啟動,上海仁濟醫院男性學會主任委員江魚、無錫泌尿外科學科帶頭人仇學文、無錫計生委員陳燦興等專家領導出席活動。
◆2010年6月21日,“第二屆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中國行--走進廣州”啟動儀式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拉開序幕,廣州益壽醫院設立的“兩性健康百萬陽光基金”也正式成立。“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中國行”總顧問、原國家衛生部副部長孫隆椿,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形象大使、香港影星翁虹及數十家新聞媒體出席了啟動儀式。廣州益壽醫院是此次國家級公益活動廣州地區的唯一執行機構,以廣州為中心輻射周邊省市推廣兩性健康概念、普及兩性知識,通過開展兩性健康普查、專家義診、健康講座、學術高峰論壇、貧困患者愛心救助等系列公益舉措,以實際行動履行執行機構的職責和使命,為提高廣州地區兩性健康水平而盡職盡責!
◆2010年8月8日,“關愛兩性健康陽光工程——濰坊行”在山東省濰坊市啟動,濰坊市政協委員王林;濰坊藍天醫院泌尿外科主任,全國男性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享受國家特殊津貼的醫學專家代聖寶等專家領導出席啟動儀式並剪綵。同時,價值六百萬的援助金求助工作正式啟動,旨在為國際鳶都兩性健康做出應有的貢獻。
◆2011年3月1日,“第三屆兩性陽光工程——廣東行”正式啟動,廣州益壽醫院是此次活動廣州地區的唯一合作單位。第三屆兩性陽光工程改進以前的不足,實實在在的減輕廣州市民的就醫困難。兩性陽光工程將以廣州為中心輻射周邊省市推廣兩性健康概念、普及兩性知識,全面開展與兩性健康密切相關的活動,對廣州及周邊地區群眾進行健康幫扶,並通過此舉建立起長期有效的兩性健康幫扶機制,完成兩性知識普及工作,構建和諧的家庭與社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中國人口協會
英文: China Population Association
第二條 性質
本會是由眾多人口和計生領域管理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及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知名人士和相關行業人員自願參加組成,並開展人口和計生科技交流的社會團體。協會以“提高人口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為出發點,立足國內、放眼世界,把國內外先進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理念和運作機制引介進來、推廣開來,通過交流培訓、項目合作和對外宣傳等多種途徑,把區域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域與外界溝通和聯繫的“綠色通道”,走事業帶動產業、產業促進事業的雙贏之路,推動我國計生事業再上新台階。為確保中國人口協會作為學術團體的本色不變,中國人口協會以學者作為發展會員的主要對象,每屆理事、常務理事和正副會長中,學者應佔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條 宗旨
本會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相關政策,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加強同各界的交流與合作,為全省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提供技術交流平台,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為穩定底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提供優質服務。同時,為了幫助業內人士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項目管理技能,舉辦培訓班和研討會是一部分常規活動。定期召開工作研討會或經驗交流會,相互學習,取長補短。為實現中國的人口、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計生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住所
本會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業務範圍
(一)組織、指導、推動會員研究人口理論、宣傳人口政策和調研現實人口問題的活動;
(二)召開不同形式、規模與內容的人口科學及相關問題的學術討論會和座談會;
(三)開展人口事業發展需要的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舉辦國內國際間的學術交流、考察和培訓;
(五)開展生殖健康等軟科學和邊緣學科研究,以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間的交流與合作;
(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評選優秀科研成果,推薦有關論著的出版與交流;
(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種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八)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會員管理
第七條 會員的種類
本會吸收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凡擁護本會的章程,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業務水平和社會影響的個人和單位,均可自願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個人會員:從事人口研究、教育、統計、宣傳、編輯、新聞和管理工作有中級職稱(或相當中級職稱)以上者或有一定成果者;熱心支持本會工作,並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從事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有關的工商企業家及其他有志之士。
單位會員:熱心人口與計劃生育,願意參加本會各項活動的各級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可申請。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本會辦事機構發給統一印製的 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各種活動;
(三)可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宣傳、信息資料;
(四)可優先獲得本會的服務;
(五)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交辦的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或辦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