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刻石

會稽刻石

“會稽刻石”是秦始皇巡遊會稽(在今浙江紹興)時,為了祭奠大禹,宣揚功德,而命丞相李斯手書銘文,刻石記功的石碑。李斯所寫的這篇銘文即題為《會稽刻石》,後來被司馬遷載入《史記》。

概述


會稽刻石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巡狩會稽山時刻,篆書。是始皇東巡六大刻石之一,風格似嶧山碑,筆致工整,結體規格化,是掌握小篆結構的重要資料。原石唐以前已失,至元代有重刻本,現存者為以元重刻本為底本的再翻本,幾經翻刻已失原跡風韻神貌,僅保存結構原樣,因太偏於外表儀態的圓整規範,已失秦篆生動活靈的筆勢。----《古代碑帖鑒賞》費聲騫

簡介


會稽刻石碑文
會稽刻石碑文
浙江紹興文化積澱深厚,遺存大量歷代刻石與碑版,成為今人研究當時社會政治和經濟發展情況的珍貴史料。其中存世最早的首推秦始皇東巡時所立的會稽刻石。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帝三十七年),秦王嬴政出遊,在現紹興境內,“上會稽,祭大禹,望於南海,而立石頌秦德”。此刻石世稱“會稽刻石”,由於系由李斯撰並書,故俗稱“李斯碑”。碑文三句一韻,每字四寸見方,以小篆書寫,共289字,其內容主要稱頌秦王統一中國的業績及秦王朝奉行的大政方針。後來司馬遷將此全文載入《史記·秦始皇本紀》。
會稽刻石歷來受人重視,各種史書多有記述。東漢《越絕書》記載:“(秦始皇)東漢之會稽……取錢塘浙江岑石。石長丈四尺,南北面廣尺六寸,刻丈六于越東山上。”北魏《水經注》記載:“秦始皇簦會稽山,刻石紀功尚在山側。”《南史·范雲傳》記載:“會稽秦望山有始皇刻石,文皆大篆,人多不識。”南朝《會稽記》稱:“昔秦始皇登此,使李斯刻石,其碑見在。”。宋代姚寬《西溪叢語》:“予嘗上會稽東山,自秦望山之巔並黃茅,無樹木。其山側有三石筍,中有水一泓,別無他石。石筍並無字。復自小逕,別至一山,俗名鵝鼻山。又云:“越王棲於會稽,宮娥避於此。”又雲娥避山。山頂,有石如屋大,中開,插一碑於其中,文皆為風雨所剝,隱約就碑,可見缺畫,如禹廟《沒字碑》之類。’不知此石果岑石歟?非始皇之力,不能插於石中。此山險絕,罕有至者,得一採藥者,引之至耳,非偽碑也。或雲大篆,或雲小篆,皆不可考。”陸遊有《登鵝鼻山至絕頂訪秦刻石且北望大海山路危甚》一詩。
由於各種原因,原碑已失或磨滅,原址考證多爭論。有碑在會稽山,碑在秦望山,碑在鵝鼻山,碑在原何山等說法。公元21世紀前後有一說碑在諸暨燕子岩,公元2010年此處現已重刻一碑。
會稽刻石現存版本也有多種。1341年(元惠宗至正元年),紹興路總管府推官申屠駉以家藏舊本摹刻成碑,刻於府學宮稽古閣,並在碑陰面增刻另一秦篆“嶧山碑”。清代康熙年間(1661年——1722年),碑陽會稽刻石被石工磨損,而碑陰嶧山碑文仍在。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紹興知府李亨特囑錢泳以申屠氏本雙鉤上石,由劉征重刻,立於府學宮原處,文後有李亨特自跋及清代學者翁方綱阮元、陳焯等題記。此碑於1887年由原府學宮(今紹興稽山中學)以置於大禹陵碑廊內。碑高2.2米,寬1米,上刻小篆12行,每行24字。銘文內容與《史記》所載個別文字有所不同,並以隸書書有題記3行,計60字。雖幾經復摹,就中尚可一窺秦篆的神韻。秦代會稽刻石引起日本國學人關注。早在1885年(清代光緒十一年),日本人以高規千葉所藏雙鉤本在日本重刻;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又以錢泳版本再度翻刻於焦山。

作品原文


皇帝休烈(1),平壹宇內,徳惠攸長(2)。
卅有七年(3),寴䡅天下,周覽遠方。
遂登會稽,宣省習俗(4),黔首齊莊(5)。
群臣誦功,本原事迹,追道高明(6)。
秦聖臨國,始定刑名(7),顯陳舊章。
初平法式,審別職任,以立恆常。
六王專倍(8),貪戾慠猛(9),率眾自強。
暴虐恣行,負力而驕,數動甲兵(10)。
陰通間使,以事合從(11),行為辟方(12)。
內飾詐謀,外來侵邊,遂起禍殃。
義威誅之,殄熄暴悖(13),亂賊滅亡。
聖德廣密,六合之中(14),被澤無疆。
皇帝並宇,兼聽萬事,遠近畢清。
運理群物,考驗事實,各載其名。
貴賤並通,善否陳前(15),靡有隱情。
飾省宣義(16),有子而嫁,倍死不貞。
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
夫為寄猳(17),殺之無罪,男秉義程(18)。
妻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19)。
皆遵軌度,和安敦勉(20),莫不順令。
黔首修絜,人樂同則,嘉保太平。
后敬奉法,常治無極,輿舟不傾。
從臣誦烈,請刻此石,光陲休銘(21)。

作品註釋


(1)休烈:盛美的事業。
(2)攸:原作“修”,據嚴可均輯校《全秦文》卷一所收申屠駉重刻會稽碑拓本改。“攸”在此作語氣助詞。
(3)卅:原作“三十”,據《全秦文》會稽碑拓本改。
(4)省(xǐng):明白。
(5)黔首:戰國時期及秦代對國民的稱呼。齊:肅敬。
(6)道:原作“首”,據《全秦文》會稽碑拓本改。高明:指秦始皇的所作所為。
(7)刑名:原本指形(事實)和名(名稱)。先秦法家把“名”引申為法令、名份、言論,主張“審合刑名”,“循名責實”,以明賞罰。
(8)六王:指楚、齊、燕、韓、魏、趙六國之王。專:獨斷專行。倍:通“背”。
(9)慠(aò):同“傲”。
(10)甲兵:甲胄和武器。
(11)合從:即合縱,戰國後期縱橫家提出的六國聯合抗秦戰略。
(12)辟:同“僻”。方:通“旁”。辟方:不正當。
(13)殄(tiǎn)熄:滅絕,撲滅。
(14)六合:天地及四方。
(15)否(pǐ):惡。
(16)飾:文飾。省:通“眚”,過失。
(17)寄猳(jiā):借給別家傳種的公豬,比喻進入他人家中淫亂的男人。
(18)秉:操持。義:禮儀容止。
(19)休:美。
(20)敦:督促。
(21)陲:流傳。

作品譯文


皇帝創業美且盛,境內平定大一統,德澤恩惠長又長。
始皇三十有七年,親自出巡遊天下,視察周遍到遠方。
於是登上會稽山,宣布教化樹風尚,國民肅敬又端莊。
臣子個個頌功德,尋根求原明事迹,追述往事贊秦皇。
秦皇天聖做國君,始立法令正名實,明確公布舊規章。
首先統一總法式,審別官職明任務,從此辦事有恆常。
六王專橫背信義,貪心乖戾又兇猛,個個帶頭想逞強。
隨心所欲施暴虐,自恃軍力太驕狂,屢次出兵動刀槍。
暗中通使搞離間,串聯合縱拒秦國,所作所為不正當。
掩蓋內心懷奸計,公然外來侵我疆,天下從此起禍殃。
秦國正義威力強,撲滅暴力誅叛逆,亂世寇賊盡滅亡。
始皇聖德深又廣,充滿天地和四方,澤被眾生浩無疆。
皇帝統一海內地,兼聽天下萬千事,遠遠近近政治清。
運用道理管萬物,確定是非看事實,載入史冊須正名。
無論貴賤法通用,是非公諸眾人前,不準欺騙有隱情。
文飾過錯說有理,夫死棄子再嫁人,加倍死罪懲不貞。
內外隔絕防範嚴,禁止男女犯姦淫,人人乾淨心要誠。
有婦之夫淫人妻,殺死姦夫不算罪,男子禮儀有章程。
為人之妻若逃嫁,害得子女失母親,都要教育使廉清。
政治統一改陋俗,天下眾民受教化,善經美典披在身。
人人知道遵法度,家家和好共敦勉,天下無不聽王令。
國民都能修潔心,樂守規矩同法則,吉慶歡樂保太平。
後人奉公敬守法,長治久安無盡期,猶如車船永不傾。
隨從群臣齊歌頌,請求刻石樹豐碑,光輝永留映美銘。

作品賞析


李斯奉命為文頌秦德、罪六國、明法規、正風俗,親自以小篆書寫,刻石立碑。就在回歸途中,“千古一帝”秦始皇病死在沙丘(今河北廣宗西北)。這篇文章在文體上屬於銘文,四字一句,三句一韻。莊重凝鍊,是銘文文體的代表作。

作者簡介


李斯(?——前208),楚國上蔡(今屬河南)人。入秦國以後,為秦相呂不韋的舍人。他向秦王(即後來的秦始皇)遊說,建議吞併六國,從而拜為客卿。後來輔佐秦王並六國,為丞相。定郡縣制,建議焚毀詩書,變籀文為小篆。秦始皇死後,他與趙高定謀,改遺詔,殺始皇長子扶蘇,立少子胡亥為帝。後趙高誣陷他謀反,李斯被腰斬於咸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