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利局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湘潭市水利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0731-5252371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建章立制、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檔案、信訪、網站、宣傳報道、新聞發布、保衛、綜治維穩、文明衛生、後勤等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0731-52523718)。提出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承擔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和水利建設項目規劃的組織編製、初審和申報工作。參與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的編製、初審和申報工作。承擔全市水利項目資金計劃的組織編製、申報和審查工作。協助做好水利規費的徵收管理、安排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水利計劃執行情況及資金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的統計、內部審計,指導水利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承擔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安全監督科(0731-52523716)。承擔有關涉水法律法規和移民安置政策宣傳、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擬訂水利、移民法制建設規劃。擬訂水價政策(除城市供水外)和節約用水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執法案件決定書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水利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組織推進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協調跨縣市區間水事糾紛。協調處理重大水事違法案件。承辦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四)審批服務科(0731-52523716)。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科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協助開展水利系統規費徵收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0731-52523715)。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庫、水閘、堤防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重要病險水庫(水閘)、重要堤防的除險加固。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組織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初審和報建。承擔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全市水利建設市場,指導市場准入、工程招標、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承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指導和監督實施全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製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督促檢查水利重點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農村水利水電科(0731-52523759)。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承擔水能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定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水庫移民開發管理科(0731-52523781)。承擔移民工作的政策和業務指導。負責編製水庫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審核並上報移民安置人口,指導全市移民后扶人口動態管理;擬訂新建水庫移民安置方案,參與移民安置項目實施管理,指導組織移民安置項目完工驗收。指導、督促縣市區和項目法人落實國家水庫移民政策,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項目、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管理和資金管理,負責全市移民后扶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指導水庫移民產業開發,脫貧攻堅,提高移民收入;負責組織對全市移民后扶政策實施情況實行稽察和監測評估。
(八)水旱災害防禦科(0731-52523720)。組織編製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保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水旱災害防禦物資的儲備與管理、水旱災害防禦信息化建設和全市洪水風險圖編製運用工作,負責提出水利工程水毀修復經費的建議。指導監督跨區域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九)水資源與河湖管理科(0731-52523762)。指導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
(十)人事科(科技科)(0731-52523713)。承擔局黨組文秘和黨組中心組學習等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保險福利工作。負責水利隊伍建設和幹部管理、考核、監督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統計工作。組織擬訂水利教育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培訓,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各層次學歷再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承辦重大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引進推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湘潭市水利學會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0731-52523757)。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0731-52523719)。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機關紀委(0731-52523757):負責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四)湘潭市水務綜合執法支隊(0731-5252371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水、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受湘潭市水利局委託,承擔對全市水事活動、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移民秩序。負責依法對違反水、移民行政管理秩序行為的查處,具體履行對違反水、防洪、防汛、抗旱、河道、水庫大壩安全、水資源保護、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利工程、移民、農田水利、灌排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採取其他行政措施的職責。配合和協助公安和司法部門查處水事、移民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導和監督縣市區的水、移民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湘潭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湘潭市水旱災害防禦事務中心(0731-52523720):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防汛總指揮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規定、調度命令;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製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旱災情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颱風與山洪等災害防禦工作以及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十六)湘潭市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服務中心(0731-52523711):承擔協助市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履行職責的具體、服務性工作。
(十七)湘潭市水資源服務中心(0731-52523732):負責水資源監管和水資源信息發布;負責監督各行各業節約用水和計劃用水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對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及節水載體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指導,協助指導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的技術指導和數據維護工作;承擔水資源管理年報編製工作;研究、推廣節水新工藝、新技術;指導節水宣傳教育和行業技術培訓工作。受委託做好水資源管理有關工作。
(十八)湘潭市水保河道服務中心(0731-5252376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堤防安全,保持河勢穩定和行洪、航運通暢;制定河道清障、保潔計劃及組織實施;負責依法保護河道、水域、岸線、堤防、防浪林和防護林;負責組織、指導國家和省、市安排的河道堤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湘潭湘江幹流及重要支流堤防的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江河防汛工作。指導全市水土流失的監測與評估。
(十九)湘潭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0731-52523729):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市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市級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及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市局、省監督中心站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職務姓名
局長李漢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傑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莉萍、文求輝、游旺宇、顧華
黨組成員廖迪輝
參考資料

機構簡介


湘潭市水利局現任黨委書記、局長李漢軍。現有幹部職工86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0人(具備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12人)。設有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審計科、計劃財務科、水政水資源科、湘潭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建設管理科、城鎮水務管理科、水利經濟管理辦公室、河道站、工程質量監督站、水資辦、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水土保持站、電力排灌站等機構,歸口管理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

獲得榮譽


2003-2009年,連續7年獲得湖南省人民政府水利建設競賽“芙蓉杯”獎;連續7年被湘潭市委、市政府績效考核評為一類單位,名列市直被考核單位之首。2004年被評為省級園林式單位和省級文明衛生單位,2005年被評為全省水利系統精神文明單位,2008年被評為全省文明單位。
2021年1月,獲評“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表彰名單。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5月28日,被水利部評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對象‘’。
2021年11月23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評為“第九屆全國水利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