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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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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理論是專業術語,拼音為zì shā lǐ lùn,在Freud看來,自殺是一種主要來自個體無意識層的原發性內部衝突所致。對以前是愛戀著的,現在痛恨著的客體的強烈的、攻擊性意向的內向投射(introjection),使個體感到對自己憤怒和敵意,其結果就是抑鬱,繼而自殺。
精神分析學者Karl Minninger在“人的自我對抗(man against himself)”一書中構想自殺是一種反射性謀殺,自殺者將對別人的憤怒向自我轉化或把自殺當作一種自我懲罰的手段。他還描述了一種自我死亡本能(self-directed death instinct, 與Freud的死亡本能類似),提出自殺者的敵意有三個組成部分,即殺人的願望,被殺的願望和死的願望。
另有些精神分析學家認為,自殺者從小就不善於表達自己對別人的敵意和憤怒,形成強烈的自卑感和依賴個性。這種人理想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距離,企圖通過自殺求得精神上的再生和重新構造自我。顯然這類假設帶有很大的隨意性。
主要在美國形成的功能主義和行為主義學派,發展了自殺的社會學習模式。社會學習理論認為,雖然社會結構、無意識衝動和神經化學物質切實影響一個人的學習、感覺和行為表達方式,但行為是有動機的,沒有證據表明象自殺這樣複雜的行為只是由遺傳所決定的,因此不應用學習理論就不可能充分理解自殺行為。確實有一些支持學習理論的證據,例如父母及家庭其他成員,關係密切的朋友有過自殺行為,個體自殺的可能性就大;電影、電視,小說中主人公的自殺行為亦有人模仿。醫師的高自殺率可以解釋為醫師經常接觸病人,了解各種有效的自殺方法,而以此作為自身擺脫苦惱的途徑。
Chiles等認為是一種習得的問題解決方式(Learned problem-solving model)圖3-1),這種方式常被內部和外部原因所強化(reinforcement)。前者指的是自殺后軀體、心境或精神狀況的改變。包括(1)許多自殺病人的焦慮和害怕在自殺行動后得到緩解,而焦慮和害怕正是他們情緒危機的核心;(2)情緒得到釋放。外部強化指的自殺行動后的環境改變,包括脫離危機環境,可能獲得暫時的人際關係改善和得到別人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等。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良好的生活應該是有意義的,個體能夠發揮出自己的潛能。相反,自殺者不能實現自己的潛能,其生活變得沒有意義。
自殺的扭力理論認為,扭力(Strain)是導致自殺和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 (張傑 2005)。扭力,也即“不協調壓力”,它與簡單的壓力不同。壓力只是一種單向的現象,只要有一個壓力源即可產生壓力,而扭力的形成至少包含了兩種壓力源或者兩種相對立的社會體驗。人們經常可以感受到壓力。壓力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個單變數的現象。扭力或不協調的壓力至少包含兩種壓力或者兩個變數,類似於認知不協調的形成。舉例來說,兩種不同的文化價值觀,願望和現實,個人的地位和他人的地位,危機和應對能力等等。作為認知上的不協調,壓力是一種心理上的挫折感,甚至是痛苦,個人必須找到解決的途徑來緩解它。但事實上,壓力不協調要比認知不協調更嚴重、更讓人沮喪、威脅性更強。極端的解決辦法就是自殺或者發展到精神疾病。
導致自殺或精神疾病的扭力一般有四個來源:
一、不同價值觀的衝突。當兩種相互抵觸的價值觀或者觀念在人的生活中不斷地被體驗到,並且不斷被內化和強化,人們就會形成價值觀扭力。如果個體在生活中把兩種相互抵觸的價值觀或觀念同等看待的時候,就會體驗到嚴重的不協調的壓力,如果個體認為其中一個價值觀比另一個更為重要的時候,就不會產生不協調壓力。例如在中國農村,女性一方面相信男女平等的觀念,但是同時,她們又被儒教文化包含的性別歧視所浸染,這也有可能產生扭力。(Zhang 2010)
二、願望與現實之間的衝突。如果在個人的願望或高目標期待與其必須面對的現實之間有較大差距的時候,個人就會體驗到願望扭力。該扭力的產生所包含的兩個相互衝突的社會體驗分別是個人美好的理想或目標,以及阻礙其實現目標的現實存在。對於中國農村的女性來說,一方面期望平等的機會和待遇,另一方面不得不生活在傳統儒家思想的現實之中,她的家庭傳統和周圍的環境都可能會成為她獲得目標的障礙。
三、相對剝奪。當處於極度貧困下的人發現和自己背景相同或相似的人卻過著優越的生活的時候,這個人就會體驗到相對剝奪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相互衝突的社會體驗是:個人不幸的生活困境與知覺到的他人的富裕。如果是住在貧困地區,大家都一樣一無所有,人們未必會感到痛苦或者被剝奪;然而,當人們了解到和自己同樣的背景的人卻生活更富裕,這就會體驗到被剝奪,從而導致情緒低落。在一個經濟上窮人和富人處於兩極分化嚴重,而地理位置上卻比較接近的社會中,例如在中國農村,人們更有可能感到這種相對剝奪。知覺到的相對剝奪越多,壓力就越大(張傑, 景軍, 吳學雅, 孫薇薇, and 王存同 2011)。
四、應對危機技能的缺乏。面對人生中的危機,一些人缺乏應對手段,於是他們就會體驗到這種不協調的壓力。面對危機不知所措或者應對不當就會形成相互衝突的社會體驗。單純經歷一種危機只可能會產生普通壓力,而不會形成扭力,只有對那些缺乏應對技能的人來說,他們才會體驗到不協調的壓力。對於那些不知道如何應對負面生活事件的人來說,諸如損失財產、失去地位、丟面子、離婚、失去愛人等危機都可能導致嚴重不協調壓力。
扭力使人們感到心理上的不適,壓抑煩惱,久而久之產生抑鬱癥狀和自殺慾望。如圖1所示,扭力或不協調的壓力能夠直接導致自殺行為,也可以導致精神心理疾病,然後再走向自殺。一項研究對發生在中國農村地區的392例自殺和414名普通老白姓進行了對照研究。發現幾乎一半的自殺者生前患有諸如重度抑鬱的精神疾病。結果表明,自殺和精神疾病都跟這四種扭力的其中幾項或全部有直接關係。(Zhang,Wieczorek, Conwell, and Tu 2011)
扭力理論集中體現了社會學結構功能主義和衝突理論的特點,是集社會學、心理學於一體的解釋自殺根源的全新的理論。扭力理論不但較為全面的考慮了個體在接受各種觀念或者社會體驗時的心理狀態,而且考慮了社會因素的影響。以此為指導,我們可以從根本上開展自殺研究和預防工作。減弱或者消除產生扭力過程中相互矛盾的社會體驗的其中一個方面,就不會形成扭力,也就會大大減少自殺幾率。我們的研究表明,多數年輕人的抑鬱症和自殺行為均由理想與現實的不協調所導致。實事求是地降低理想的標準,有助於年輕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的質量,並且降低自殺的危險。扭力理論作為一個全新的理論,在探索自殺根源之路上開闢了新的方向。
自殺的扭力理論是從以往的社會學和心理學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有塗爾干社會整合理論的基礎 (Durkheim 1951),也有默頓社會失范理論的影響 (Merton 1957),同時還跟艾格紐的扭力導致犯罪的理論相關聯 (Agnew 2000)。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同時持有兩種或更多的不一致的意見或觀念,或者我們的價值觀與行為之間不符,我們就會體驗到認知的不協調(Festinger1957)。研究發現,當人們的行為威脅到自我形象時,此時的不協調最為強烈,也最讓人感到苦惱。之所以讓人感到苦惱,因為人們發現了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之間的強烈反差。Festinger 和Aronson提出了三種改變不協調的方法:(1) 改變行為,讓它與不協調的認知保持一致; (2) 改變不協調的認知,讓我們的行為合理化; (3) 增加新的認知,從而使行為得到合理化(Festinger andAronson 1960)。不協調的壓力,就其對心理的衝擊來看,甚至比認知不協調更加強烈,要減弱這種壓力恐怕以上三種途徑還不夠。
扭力或不協調的壓力形成后,在其導致自殺行為的路徑中受到了社會和心理因素的調節和心理病理學因素的干預或強化。由於這兩個中間因素的存在,多數體驗到不諧調壓力的人群並沒有選擇自殺。社會和心理調節因素包括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經濟生活狀況、宗教信仰、社會地位、以及個性(包括衝動性格)。不協調壓力和自殺之間的關係可能被社會整合、社會調節以及諸如個性的心理的因素所緩解。如果個人在家庭、學校、工作等諸方面的社會體制中有良好的整合,即使面臨較大的不協調壓力時自殺的風險也會比較低(Durkheim 1951)。社會和心理調節因素應該先於不諧調壓力和自殺行為的關係而存在。心理病理學的干預或強化因素包括物質濫用和酗酒在內的精神錯亂、焦慮、絕望感、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的診斷,是發生在不諧調壓力和自殺行為之間,同時是前者的結果和後者的原因。干預是對癥狀的抑制或治療從而降低自殺的可能,而強化則是加重癥狀的發展進而加大自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