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託管

社會化服務

農業生產託管是農戶等經營主體在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條件下,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業環節委託給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完成的農業經營方式。

農業生產性服務是指貫穿農業生產作業鏈條,直接完成或協助完成農業產前、產中、產後各環節作業的社會化服務。

農業生產託管是農業生產性服務直接服務農戶和農業生產最具時代意義的方式,是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聯接小農戶的有效機制,是服務規模經營的主要形式。

基本介紹


以下內容 來源:《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大力推進農業生產託管的指導意見》
日期:2017-09-11 00:00 發布單位: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
推進農業生產託管的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引領普通農戶參與農業現代化進程。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農業勞動力呈現出老齡化、兼業化趨勢,有的地區出現了農業勞動力短缺。發展農業生產託管,可以通過服務組織的專業化服務將先進適用的品種、技術、裝備等要素導入農業生產,切實解決小農經濟經營方式粗放、生產效率低下等問題。
二是有利於促進服務規模經營發展。開展農業生產託管,通過服務組織提供專業化、規模化服務,形成了既不流轉土地經營權,又能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新路徑,滿足了一些農戶繼續從事家庭經營的願望,同時讓農戶分享到規模經營的收益。
三是有利於促進農業節本增效。通過開展託管服務,服務組織可以集中採購農業生產資料,降低農業物化成本;可以採用先進農作技術,充分發揮農業機械裝備作業能力,降低生產作業成本;可以採用新品種、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產量和品質,實現農業節本增效。
四是有利於推進農業綠色生產發展。農業綠色發展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專業化的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技術裝備先進,統防統治、科學施肥等綠色生產技術的應用推廣能力強,可以有效克服部分農戶缺乏科學使用農資、綠色防控病蟲害等先進技術的困難,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目標任務,促進農業綠色生產和可持續發展。
發展農業生產託管發展的重點
重點支持開展託管的農產品生產。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生產關係國家糧食和其他重要農產品安全,且比較效益相對較低。發展農業生產託管要把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的託管作為重點支持對象,通過專業化、規模化服務提升大宗農產品生產效益,提高普通農戶從事大宗農產品生產的積極性,確保國家糧食和其他重要農產品安全。
重點支持開展託管的作業環節。各地要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和農戶需求,按照補齊現代農業建設短板和農民群眾的歡迎程度,確定本地區重點支持的託管環節和服務內容,並形成支持的優先順序。例如,有的地區深耕深松、工廠化育秧、烘乾倉儲是現代農業建設的關鍵,則可將這些列為優先支持的託管作業環節;有的地區統防統治、秸稈還田、地膜回收成為農業綠色增長的短板,則可將這些列為優先支持的託管作業環節;等等。
重點支持的託管模式。在實踐中,服務主體和農民群眾探索形成了單環節託管、多環節託管、關鍵環節綜合託管和全程託管等多種託管模式。各地要依據農業勞動力狀況、農戶的生產需求、服務組織的服務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在本地區重點支持推廣的託管模式。例如,對於農戶家庭經營意願較強的地區,可以從推廣單環節託管、多環節託管入手,逐步轉變農戶的生產經營方式,逐步擴大託管服務覆蓋面;對於農業勞動力轉移程度較高的地區,可以重點推廣關鍵環節綜合託管、全程託管等模式,切實解決“種不了地”和“種不好地”等問題。
重點支持的服務規模經營形式。規模化農業生產託管是服務規模經營的主要形式,耕地集中連片是發展規模化農業生產託管的前提條件。各地的土地資源條件、勞動力轉移程度、農業機械化發展水平等情況不同,因而服務規模經營的發展程度也有不同,應重點支持規模效益比較突出、帶動農戶比較多的服務規模經營。在難以實現大規模集中連片的半山區和半丘陵地區,重點支持相對較大規模的託管服務。
單環節託管:擁有土地經營權的農戶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耕、種、防、收等某一個環節的農事活動,以有償方式委託給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農業組織或個人代為完成的一種農業服務方式。
多環節託管:土地委託方(農戶)根據需要,向受託方訂購耕、種、防、收環節中的部分農業生產服務項目,按服務項目交費。受託方可以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一級供應商(如綜合服務類合作社、公司),也可以是服務能力弱一些的二級供應商(如勞務工作隊、農機工作隊),類似於“按需點菜”。該方式目前在實踐中較為普遍。
關鍵環節綜合託管:在農業生產中,一些農戶依靠自身擁有的設備和技術完成絕大多數生產作業,但個別生產環節技術不精。通過開展關鍵環節綜合託管,能夠很好地補齊他們在生產中存在的短板,促進農業生產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全程託管:農業生產的耕、種、防、收等生產作業環節,都交由受託方來完成,土地委託方(農戶)向受託方訂購耕、種、防、管、收等全套農業生產服務項目,整體交費。委託方在支付一定的託管費用后,在收穫后,可以從受託方獲得約定的糧食或者相應的折價。受託方一般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較全的組織或個體,主要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一級供應商。如土地託管屬於全程託管的模式之一。
農業生產託管按組織方式劃分,主要有農業共營制、聯耕聯種、代耕代種等模式。
農業生產託管的特點和作用
1.不改變土地承包關係。不用流轉土地,不轉移土地承包經營權
2.託管方式靈活。農民可根據自身兼業情況和勞動力狀況,靈活選擇土地全程託管或者單環節、多環節託管。有勞動力但又無力完成全部生產作業的,可以把耕種防收的主要環節委託給服務組織。如山東的農戶認為澆地勞動強度輕,就自己澆地,把其他農活託管給服務組織。沒有勞動力,但又不願意流轉土地的,則可以全程委託給服務組織。
3.引領小農戶進入現代農業軌道。通過服務組織的專業化服務,可以利用先進的技術、品種、裝備,實現小農戶生產的農業現代化。
4.有利於發展集體經濟。生產託管重點扶持集體經濟組織開展生產服務,可以壯大集體經濟組織實力。
5.有利於農業生產節本增效,增加農民收入。服務組織集中採購農業生產資料,集中連片開展農機作業,生產效率大大提高,農業生產成本大幅降低,提高了單產和農產品質量。如四川廣漢市接受全程託管項目的農戶,每畝生產成本較自己耕種減少57.5%。
6.有利於實現農業綠色發展。減輕農業資源壓力、控制農業排放是促進農業現代化的主要內容。生產託管支持服務組織為小農戶開展深耕深松、統防統治、施用有機肥、秸稈還田等綠色生產,減少了農藥、化肥使用量,提高了農產品質量,提高了病蟲害的防控水平和土壤肥力,也減少了秸稈焚燒、農藥使用不當等農業生產對環境的污染。 (以上內容來源於農業部經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農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關於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之重要意義 和《農業部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生產託管的指導意見》之農業生產託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