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教育局
政府機關
寶應縣教育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地方實施意見、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主管全縣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和小學、初中、高中的招生工作;負責小學、初中、高中的學籍管理和學歷審核;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地方實施意見、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各類社會力量辦學)以及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鄉鎮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
(四)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
(五)根據劃定許可權管理全縣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協調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幹部和鄉鎮有關教育行政幹部的考察任免,制定全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學校機構設置、人員編製管理、職務評聘、人員流動、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等方面的意見,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和指導開展學校的黨建工作、紀檢監察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以及有關教育專項經費;按有關規定管理捐資助學(含國外、境外教育援助)款項;負責對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管理,指導和組織對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協調和指導鄉鎮教育經費管理工作。
(七)負責直屬學校的布局調整和基本建設工作,督促鄉鎮的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和監督鄉鎮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審核中小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
(八)主管全縣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和小學、初中、高中的招生工作;負責小學、初中、高中的學籍管理和學歷審核;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全局性的報告、總結,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學校做好依法治教、普法教育、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黨政聯席會、局務會、局務擴大會以及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擬定機關辦公、學習、請假等各項制度並督促執行;做好機關文書檔案的登記、傳閱、歸檔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檔案升級達標建設;協同紀檢、監察部門做好信訪工作;負責教育信息、新聞工作,及時向教育網站提供有關信息。負責文印、汽車等機關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牽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協助指導落實黨委中心工作,做好黨委重要工作、重要事項的督辦和有關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審核黨委的重要文稿,黨委召開的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教育宣傳工作,牽頭文明單位的評比工作;協助處理黨委日常事務。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制定全縣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審核認定教師資格,組織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參加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教育人才市場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離退休及喪葬撫恤、遺補定補、機構編製、考核獎懲、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協調並指導中小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和指導基層黨的組織建設、組織發展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以及考察、選拔;負責老幹部、統戰、知識分子等工作。
(四)計劃審計科
負責編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中小學基本建設、布局調整、危房改造、校園綠化、國有資產、會計事務、總務後勤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編報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以及有關教育專項經費、捐資助學(含國外、境外教育援助)款項;負責全縣中小學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組織財務互審,開展財務檢查及人員培訓。統計國家教育經費年報以及事業年報;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部門的財務收支、年終分配、基建工程、法人代表離任等項目的審計監督。
(五)初等教育科
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協助制定學前、小學、特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指導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布局調整和教育改革工作;指導、督促幼兒園、小學教育執行教育方針、法令、法規,推進素質教育,參與學前教育、初等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負責小學德育工作和中小學藝術工作,指導少先隊工作;負責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審核;負責對全縣幼兒園登記註冊和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條件的審核工作。
(六)中等教育科
負責全縣普通中學教育。協助制定中學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指導中學布局調整和教育改革工作;指導、督促中學執行教育方針、法令、法規,推進素質教育,參與普通中學的行政執行工作;牽頭負責中學德育工作和中小學體育、衛生工作、青少年科技,國防教育,環境教育工作;指導共青團工作;負責普通中學招生工作及學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普通中學有關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指導成人教育陣地和實驗實習基地建設,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職工教育、農民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制定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並協助落實;指導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教材建設、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負責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和畢業生的審核,指導職業學校對口高考及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負責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八)監察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廉潔自律教育活動;指導、監督所屬單位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做好紀檢監察範疇內的信訪工作;調查處理監察對象的違紀行為;督查、指導教育行風建設工作,制止和糾正不正之風。
(九)教育督導室
組織實施對鄉鎮政府及學校(園)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負責"兩基"年審工作;指導、督查教育現代化工程的實施;督導、評估各類學校辦學管理水平,督查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審核、推薦模範學校;指導鄉鎮教育督導工作。
教研室
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教學工作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負責實施綱和使用教材、教學資料的意見,指導和檢查教學工作,評估教學質量;指導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研究工作,組織指導教改實驗,組織推動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業務的學習、傳遞;組織經過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學科競賽活動及其它類型的學科課外活動;參與組織中小學考試和教學質量分析,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
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各類教育的科研工作;總結、推廣應用先進的教育教學科研成果;開展教育情況調查,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小學、初中、高中招生計劃的執行;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專、師範、高中招生考試,普通高中會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組織中等學校招生市場工作。
電教管理站
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縣中小學的教育裝備、教育信息化及電化教育工作;組織實驗教學、教育技術的研究和交流工作;抓好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的管理、指導、檢查工作,以及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教育網站的管理、維護工作;組織實施青少年科普工作。
勤工儉學辦公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規劃、協調、指導、服務、監督工作;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為實施素質教育服務;管理教育產業市場,指導規範中小學大宗物品購置工作,指導、管理校園經濟
2021年10月,被確定為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