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征
《尚書》中的文章
《武英殿十三經註疏》本尚書正義 胤征
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胤后承王命徂征。告於眾曰:“嗟予有眾,聖有謨訓,明徵定保,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憲,百官修輔,厥後惟明明,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沈亂於酒,畔官離次,俶擾天紀,遐棄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羲和屍厥官罔聞知,昏迷於天象,以干先王之誅,《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今予以爾有眾,奉將天罰。爾眾士同力王室,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火炎昆岡,玉石俱焚。天吏逸德,烈於猛火。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舊染污俗,咸與惟新。嗚呼!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其爾眾士懋戒哉!”
白話文
夏帝仲康開始治理四海,胤侯受命掌管夏王的六師。羲和放棄他的職守,在他的私邑嗜酒荒亂。胤侯接受王命,去征伐羲和。
胤侯告戒軍眾說:“啊!我的眾位官長。聖人有謨有訓,明白指明了定國安邦的事。先王能謹慎對待上天的警戒,大臣能遵守常法,百官修治職事輔佐君主,君主就明而又明。
每年孟春之月,宣令官員用木鐸在路上宣布教令,官長互相規勸,百工依據他們從事的技藝進行諫說。他們有不奉行的,國家將有常刑。
“這個羲和顛倒他的行為,沉醉在酒中,背離職位,開始搞亂了日月星辰的運行歷程,遠遠放棄他所司的事。
前些時候季秋月的朔日,日月不會合於房,出現日食,樂官進鼓而擊,嗇夫賓士取幣以禮敬神明,眾人跑著供役。羲和主管其官卻不知道這件事,對天象昏迷無知,因此觸犯了先王的誅罰。
先王的《政典》說:曆法出現先於天時的事,殺掉無赦;出現後於天時的事,殺掉無赦。
“現在我率領你們眾長,奉行上天的懲罰。你等眾士要與王室同心協力,輔助我認真奉行天子的莊嚴命令!火燒崑山,玉和石同樣被焚燒;天王的官吏如有過惡行為,害處將比猛火更甚。應當消滅為惡的大首領,脅從的人不要懲治;舊時染有污穢習俗的人,都允許更新。
“啊!嚴明勝過慈愛,就真能成功;慈愛勝過嚴明,就真會無功。你等眾士要努力戒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