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祚

金國政治家、軍事家

劉興祚(?-1630年),后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后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曆三十三徠年(1605年)。

人物生平


明末遼海地形圖
明末遼海地形圖
劉興祚(?-1630年),后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后被“市夷掠去”到建 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在建州他以才幹出眾,且“伶俐善解人意”,深得努爾哈赤器重與賞識,被分到大貝勒代善的正紅旗。他參與了后金進攻明朝挺進遼瀋之戰。以擊敵、追逃等功授備御,並迅速高升,直至副將,受命管轄金州、復州、海州、蓋州,南四衛之地。成為後金國中聲名顯赫的漢官。然而後金殘酷的民族壓迫和奴役,漢人的慘遭蹂躪,深深震動了他未泯的良知,激起強烈的民族大義感,而開始採取對抗行動,“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再加上袁可立“一意治師,塞要害,焚盜糧,聯絡諸島,收復旅順”步步為營的戰略進逼之勢,被后金掠去18年的劉興祚終於萌生逃出后金,報效國家的堅定信念。從此便義無反顧地走上了棄金歸明之路。他不懼險阻,百折不撓。天啟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也就是袁可立巡撫登萊的第二年,劉興祚組織復州民眾逃亡,因事泄失敗后,面對愈加險惡的形勢,仍不退縮、不動搖。據周文郁所記:“遼陽陷,興祚日抱慷慨,冀得一當以報國。奴欲用火器,興祚設計沮之;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癸亥(1623年)春,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其從海渡師,彼為內應”。
登萊巡撫袁可立
登萊巡撫袁可立
他屢次通書於明登萊巡撫袁可立,表示欲脫離虎口,“自拔”歸明的心愿。當年七月明登萊巡撫袁可立在向朝廷的奏報中追述了此事的原委:“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齎到奴酋(努爾哈赤)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叛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隨手於二月二十三日寫免死票一紙、加銜扎付一張,付沈總兵轉給金應魁先往。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迄,其後續接塘報皆雲愛塔於七月來歸也。奴(努爾哈赤)四月間從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闔城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明熹宗實錄》)《滿文老檔》中也留下了上述未遂叛變的片斷記載,足以印證和補充登萊巡撫袁可立的奏報。“奴多用中國叛將防守四衛,而公(袁可立)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明 首輔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叛將劉愛塔遣金應魁來降,大將沈有難色。公(袁可立)授之官諜,諜中佯為懟詞,若泄之。后復州王丙泄,愛塔事僇及數將,毀金復不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
這次牽連頗廣、裡應外合的反金事變被努爾哈赤迅速鎮壓下去,復州人民付出了兩萬顆頭顱的慘重代價,愛塔與努爾哈赤之間親密合諧的關係上也投上了陰影。在審訊原告王丙和被告劉興祚兄弟等人的過程中,由於愛塔矢口否認,王丙這個民族敗類終以誣告罪被處死,不過同案中愛塔之弟劉興仁也被殺害,當年七月愛塔又被降為參將。不難看出,努爾哈赤處理此案時,在感情上不願意相信愛塔的貳心,而在理智上又不能不相信愛 塔至少被牽連進了明臣袁可立的策反陰謀當中。矛盾的心理造成了混亂的判決,努爾哈赤處境的難堪是可以想見的。
袁可立誘降劉愛塔,而劉愛塔又以“狸貓換太子”的“假死”手法騙過後金最終歸明,后金在此前卻給予劉愛塔優厚的待遇,努爾哈赤竟以姻婿待之。這一滑稽而沉痛的“反間計”使金人老羞成怒倍感屈辱,一直是金人一塊無法癒合的歷史硬傷。
當后金兩次出兵攻明時,劉興祚“俱遣人先報”,使之“得以為備”。最後,痛下決心,於崇禎元年(天聰二年,1628年)拋下老母妻孥,以自焚之計,逃出后金。歸明后積極投入抗金鬥爭,但此時的袁可立已離開登萊,毛文龍袁崇煥都不能善待劉興祚,“文龍死,歸袁崇煥,皆悒悒不得志。”(錢謙益《特進光祿大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孫公行狀》)直到後來袁可立的好友孫承宗重回遼東,才給了劉興祚“用武之地”。次年,官至副將,掌管皮島事務。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與后金激戰中陣亡。

社會評價


劉愛塔一心報效國家並最終戰死疆場,有大宋李顯忠之風,這是明清戰爭史上明朝誘降滿清級別最高的將領,為遼東間諜戰之著名戰例,至今為研究明清戰爭史者所稱道。劉興祚人生道路之選擇與歸宿,被史家譽為“興祚逋亡之餘,百計脫歸,有宋李顯忠之風”。表現了一種“不惜破家以殉國的偉大獻身精神”。“就氣節風骨而論”,他“與那些名垂青史、浩氣長存的民族英雄相比卻毫無愧色”。其“愛國精神足以光照千秋,與山河同壽”!

袁可立奏疏


● 天啟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言: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到,奴酋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票,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判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隨於二月二十三日寫免死票一紙,加銜荅付一張,移付沈總兵轉給金應魁。往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其後續接塘報,皆雲愛塔於七月來歸也。
奴四月間以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閤域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所余者酉虜千人而已。
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但謀貴萬全,兵須審勢,知彼知己,能為可勝,是又當慎圖之耳。得旨:據奏逆奴情形已多離叛,攻守機宜還加祥慎,著該部酌議具奏。(《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
●天啟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1623年8月23日),登萊巡撫 袁可立言:今二月,總兵沈有容以生員金應魁東師復州總兵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內應,且求臣免死加銜牌票,隨給去。
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援之,其後續報,皆雲愛塔七月來歸。始四月間,以金州濱海人民徒復州,以王丙之故致露,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去,殺其弟劉興仁及王丙。屠城,驅其餘民於永寧。蓋州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里之地,彼盡去之而不據,僅遺酉虜千人。
當斯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恢復可圖,但須審勢耳。(《國榷》卷八十五)
●天啟三年七月,登萊巡撫 袁可立報:三年二月內,復州總兵劉興祚即劉愛塔欲反正內應,使金應魁齎送密稟,求 登撫(袁可立)免死加銜牌票,登撫(袁可立)以因間用間計給與之。
命總兵沈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四月內,賊(見)登兵北來,毛帥之兵又交相接應,疑其攻襲,將金州沿海兵民掣驅復州。及劉愛塔又差張應科通約獻城求船接應,大抵言七月來歸也。
徠五月登兵與島帥布置相應,六月續有復州劉愛塔、穆允文並金州生孫應武、王國佐等各差人同原差哨探回鄉,高飛等仍通款訂期。已會議於六月二十五夜先取復州,仍令高飛約定愛塔。
不意有復州備御王丙貪暴,愛塔具揭憨怒,將王丙縛去。丙■口首愛塔內應情事,憨發夷兵三萬,圍復州縛愛塔等,去其復州居民。剿殺不盡者趕往北去,並將永寧蓋二城男婦盡驅北行,南衛四百里膏腴之地奴一旦棄之。聞奴已將劉興仁、王丙斬,訖心腹潰而羽翼剪,諸偽將當人人自危矣,此可乘之隙也”。(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

史料選錄


●“癸亥春(1623),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從海渡師,彼為內應。其同守為遼人羅萬言,亦有內歸之心。萬言中軍有王丙者亦遼人也,為奴甚堅。興祚惡之,列其罪於奴,將殺之則易自拔。丙遂告興祚內附。奴心恫疑,乃縛興祚及其弟與李永芳之子,並王丙面訊之,而盡屠復州之民十餘萬,殺王丙及興祚之弟。興祚雖得免,然奴稍稍疑之矣。”(明 周文郁《邊事小紀》)
●“(虜)之所使防守四衛者,多中國叛將。有劉(按《三朝遼事實錄》應為“愛塔”)者,令心腹金應魁約降,鎮臣沈難之。公曰:“此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予加銜札付,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懟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后(愛塔)果以復州王丙露泄其事,為(虜)縛去。且誅戮數將,拆毀(金、復)諸城, (盡)撤海上之旅順,孤懸乃為我有。而中國叛將為(虜)羽翼者,皆上下攜二,公之本謀也。”(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奴多用中國叛將防守四衛,而公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首輔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
●“叛將劉愛塔遣金應魁來降,大將沈有難色。公授之官諜,諜中佯為懟詞,若泄之。后復州王丙泄,愛塔事僇及數將,毀金復不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
●“有判將劉愛塔者,令心腹來約降,沈大將軍難之。可立曰:“彼誠偽雖未諗,然正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給與免罪牌,及加銜札付,並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憝之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后愛塔果以復州王丙泄其事被戮。其馭事多方略,類如此。”(清 《睢州志·袁可立傳》)